《左传》在描述齐桓公(《左传》庄公15. 1,页200;闵公1. 5,页257)和晋文公(《左传》僖公27. 4,页445、447)的成就时,都直接用上“霸”字来称许他们。这些用例既把“霸”视为一种简单、不言自明的称号,同时也说明了称霸的理想模式。[95]“霸”字的其他用例大都是用来指称某人只实现了称霸理想的一部分,又或者他最终无法完成这个理想。举例说,当宋襄公准备以人牲迫使东夷归顺自己时,宋大夫子鱼就用这个字来批评襄公野心太大(《左传》僖公19. 3,页382)。[96]尽管楚国打败了宋国,但楚成王在战事后沉迷女色,“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左传》僖公22. 9,页400)。《左传》提到秦国“遂霸西戎”(《左传》文公3. 4,页530),其中也没有触及中原的情况。
前人在讨论战略和外交谈判时,经常会提到“霸”的定义。例如,在邲之战以前,晋国的将领就曾讨论假如国家要维持霸业,他们应该坚持用兵,还是及时退兵,冷静地等待时机(《左传》宣公12. 2,页725—726)。伍子胥敦促吴王夫差在打败越国之后,不要对越国心慈手软:“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左传》哀公1. 2,页1606)我曾在引言中提到,小国的使臣往往会策略性地运用道德修辞,以抵御强国的要求和侵犯。而强国往往有更大的诱因对小国展示宽宏大量的一面,原因是“道德”之举有助于自己完成称霸的理想。例如,展喜追忆齐、鲁两国昔日的和睦关系,特别称许齐桓公的功劳,藉此说服齐军撤兵(《左传》僖公26. 3,页439—440)。晋国在韩之战中战败,晋惠公被秦军掳去;晋国使臣阴饴甥游说秦穆公放回晋侯,他提出这种宽大而正直的举动可以成就霸业(僖公15. 8,页366—367)。季文子提出霸主应该奉行一贯的道德标准,处事也应该要有信用,藉此要求晋国执政把汶阳之田还给鲁国(成公8. 1,页837)。子产引述晋文公和晋襄公的典范,藉此批评晋侯对诸侯无礼(襄公31. 6,页1186—1189;昭公3. 1,页1231—1233)。上述众人都在言辞中运用称霸的概念,这再次提醒我们,人们可以轻易地把道德标准化为自我保护的策略,化为追逐权力的依据。
各人对谁才是霸主有不同的看法。《左传》有一个著名的例子能够说明人们如何利用修辞策略来操控道德论述:晋国在鞌之战中大败齐国,齐国派宾媚人出使晋国;他阐发了“四王”和“五霸”所代表的理想,藉此说服晋国减轻要求(《左传》成公2. 3,页798)。据《白虎通·号》和《左传》杜预注,“五霸”指的是夏朝的昆吾氏,商朝的大彭氏、豕韦氏,以及周朝的齐桓公、晋文公。但孟子提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12. 7),表明“五霸”指的是春秋时期的五个国君;假如我们按照道德高下来排序,这些霸主位居夏、商、周三代圣王之下,却比战国的诸侯和大夫更加优秀。上古先王立下道德典范,后来的人却渐渐背离这些规范。历来对春秋五霸确指哪五个国君说法不一,各人都认同“五霸”包括齐桓公和晋文公,这一点并没有异议。《荀子》和《吕氏春秋·当染》补入了楚庄王、吴王阖庐和越王勾践。[97]《经典释文》则和《孟子》赵歧注一样,加入了宋襄公、秦穆公和楚庄王。颜师古注《汉书·诸侯王表》提到秦穆公、宋襄公、吴王夫差是另外三个霸主。[98]我们把楚、吴、越三国国君视为霸主是否恰当?这个问题牵涉到我们如何理解他们“蛮夷”的身份。
如何界定蛮夷?如何划定政策抵抗蛮夷?称霸本来就与这些问题息息相关:晋悼公继位时,《左传》就曾把他的统治概括为“所以复霸也”(《左传》成公18. 3,页908—911)。然而,《左传》提到晋悼公要与魏绛平分歌女与乐器时(见第二章),表明了所谓“复霸”与悼公的实际成就还是有出入的。魏绛认为晋国与其攻打“蛮夷”,不如与戎人和平共处,因为这也可以确保晋国与其他中原国家更融洽友好(襄公4. 7,页935—939)。晋侯起初质疑道:“戎狄贪而无亲,不如伐之。”魏绛随即解释怎样的做法更加重要:“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接着,魏绛援引历史先例,劝谏悼公不要沉迷于狩猎。这部分看似离题,魏绛之所以联想到狩猎,可能是因为他在前面把戎人形容为“禽兽”。魏绛本来只是劝导悼公与戎人和平相处,但后来却变成敦促悼公克制自我以消解纠纷。这种新的称霸模式以安抚外族为基础,戎人也就一直被排斥到社会边缘,甚至被去人性化。吊诡的是,晋国也强调自己与戎人为邻,偶尔甚至会勾结戎人反抗周室(《左传》昭公9. 3,页1307—1310;15. 7,页1371—1372)。事实上,晋国更勇于改革,可能是因为他们受到戎人的影响,也因为他们与周室的传统有较少联系。这些改革成就了晋国的霸业,使晋国能一直称霸。《左传》就提到晋国的始祖曾“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左传》定公4. 1,页1539)。[99]
诸侯与蛮夷有何关系?这又如何联系到称霸的雄心壮志?楚国的案例在这方面尤其有趣。除了齐桓公和晋文公之外,楚庄王大概最有成为霸主的可能。而除了晋国和鲁国之外,《左传》和《国语》最常提及楚国。楚国与晋国的竞争几乎贯穿了《左传》所记录的整个时段。不过,《左传》从来没有把楚王称为霸主。从汉代开始,注家经常把注意力集中在“华夷之辨”的问题上。他们留意到《左传》对楚国有严苛的批评——因为楚是“蛮夷”之国。《史记》就曾记录两位楚王自称“我蛮夷也”,第一次是楚王拒绝采用中原国家的谥号,另一次是楚王要求周室确认自己可以使用“王”的名号(《史记·楚世家》卷40,页1692、1695)。事实上,如果霸主应当“尊王攘夷”,如果楚国在晋文公(城濮之战)和齐桓公(召陵之战)的时代都扮演“夷”的角色,那么楚王怎可能称霸呢?[100]但是,上述的记录从来没有明确指出楚国是“夷”,即使是他的敌人也从来没有在两军交锋或舌战的时候这样称呼楚国。但是从语言到称呼国君为王的习惯,乃至其官阶和制度,楚国都与众不同。这些差异到了会盟和断交时就会变成问题。有一次,鲁国正卿季文子告诫国君不要与晋国断交,转而与楚国结盟。他说:“《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左传》成公4. 4,页818)
史嘉柏(David Schaberg)已经提到,《左传》在提到楚国的时候态度非常暧昧:楚人既不属于中国,却又不完全是蛮夷。[101]尽管楚王和楚国大夫经常称引周室的典籍,但他们有自己的制度和传统,楚国国君僭用“王”的称号也与中原国家不同。可以说,《左传》中有关楚王的记录其实是称霸论述的反面。也就是说,这些记录清楚表明礼义的论述不可能包容、驯服、掩饰权力的追求。当称霸的论述试图调和“礼”与“力”,它把解释的焦虑隐藏了起来。这种焦虑在称霸的反面论述中更加突出。所以,即使有些霸主试图操纵征兆,藉此使自己的行为更合乎常理。对于楚国这些野心勃勃的霸主来说,他会明确地挑战传统和礼制,而象征着礼义的权威的符号会呈现出这些霸主的行为其实并不合理。
《左传》里有一个著名的故事:楚庄王向王孙满询问周鼎的大小和轻重。当时,楚国攻打陆浑之戎,到达洛水,在周王室的边境上“观兵”。楚庄王攻打戎人,他也可以宣称自己要“尊王攘夷”。[102]但楚庄王公然挑衅周室的统治,使他称霸的企图遭到阻拦。楚庄王很清楚鼎象征着周室的政权和合法地位,问鼎之举实际已侵犯了周室的权威。
周天子派了王孙满慰劳楚军。他提出鼎的轻重大小根本无关紧要,鼎的真正意义其实取决于拥有者的德行,由是瓦解了楚庄王的挑衅。这些鼎铸造于夏朝建立之初,按照君主的德行而代代相传。因而,由于夏桀的昏聩、商纣的失德,鼎从夏室传到商朝,又从商朝迁到周室。[103]
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104]远方图物,贡金九牧,[105]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106]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107]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3. 3,页669—672)
假使这些鼎真的铸造于夏朝建立之初,那么,鼎与礼制是同一时代的产物。铸造鼎的材料以及鼎上的图像表明了鼎能超越时间和空间,包揽万物,甚至已经突破了图像的限制。因为鼎上囊括了不同的事物,这些事物又各有寓意,因而这些鼎也就拥有避邪的法力。王孙满讲述鼎的历史,藉此称许图像有再现权威的能力,藉此把权力的讨论从表层转到象征层面上。周室的权威建基于一种象征的体系,而九鼎则是世界的缩影,它体现了这个象征体系的内在连贯性。王孙满认为,楚庄王的提问有两个问题。首先,由于周室仍然拥有天命,周天子守护九鼎依然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楚庄王的问题所隐含的野心和冒犯之意让人无法接受。另外,楚王只从外表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他忽略了鼎所代表的象征世界。换句话说,即使楚王拥有成为霸主的武力,他仍然没有办法操控礼义的论述以建立统治的合法性。王孙满以言辞和图像的再现取得胜利。我们或许可以说,这段叙事特别要称许修辞与再现的力量,把它视为政治与道德权威的基础。[108]
楚庄王问鼎以后,时隔九年,楚国在邲之战中战胜晋国(《左传》宣公12. 2,页721—747)。这场战争的直接起因是楚军围攻郑国。晋国打算出兵救援,但当晋国做好战争的准备时,楚国已和郑国讲和,而且已经退兵。晋国的将领争辩他们接下来应该怎样做,席间有人称赞楚庄王的德行。士会劝阻他的同伴,认为他们不应在两国交锋之时颂扬敌人:“会闻用师,观衅而动。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不为是征。”(宣公12. 2,页722)楚国入侵郑国,其实出师有名。当郑侯屈服时,楚国也展现出仁厚的一面。尽管楚国出兵攻打陈国和郑国,但楚国国内仍能保持稳定,这表明楚庄王的管制有效,政令有方。“合时之举”特指于农闲时间用兵。[109]楚国上下尊重法制,讲究尊卑,礼制得以顺利推行。士会认为楚国与晋国提升国力的方式非常相似,他们既施威又施恩,内修文治,外事武功。值得注意的是,楚国虽有称霸的潜质,但这一点最终藉由晋国大夫之口表述出来。这是否表明楚国还没有掌握那种结合霸权与礼义的修辞?也许,这里的叙事重心在于晋国丧失霸主之位,而非楚国称霸。[110]《左传》把晋国将士讨论楚国的实力,与他们错估形势、意见不合的片段并置在一起。最终,这一切都带来了晋国的惨败。
晋国将领在讨论战略时,曾经争辩“武”字的意义。士会反对晋国与楚交锋,因此他尝试把“武”定义为寻找适当时机对适当的对手用兵,又认为“武”必须包含精确的计谋:
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子姑整军而经武乎!犹有弱而昧者,何必楚?
先縠不同意士会的说法。对先縠来说,“武”是一种荣耀,是军力的展现:
不可。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今失诸侯,[111]不可谓力;有敌而不从,不可谓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师以出,闻敌强而退,非夫也。命为军帅,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为也。(《左传》宣公12. 2,页725—726)
由于先縠是中军的副将,他率军渡过黄河,进攻楚国,踏出了晋国惨败的第一步。
士会主和,先縠主战,二人都尝试界定“武”的含义。这些见解大概会因楚庄王精彩的论述而黯然失色。楚庄王在邲之战取胜之后,阐明了他对“武”的理解:
潘党曰:“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112]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113]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114]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115]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116]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117]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12. 2,页744—747)
楚国派人与晋国谈判,出使的大夫就曾谦称庄王“不能文”。霸主必须熟悉礼义的论述,当庄王问鼎时,他并没有展示出这种能力。但是,庄王在这里大量称引《诗经》,藉此拒斥暴力,表现出自己对敌人的宽厚,鼓励人民休养生息,强调国家的秩序,说明战争的正确目的。他完全能掌握周朝的传统[118](后来,庄王攻打萧国和宋国,可见他也没有遵守自己提出的这种崇高的标准)。即使是齐桓公和晋文公,也不曾有如此具有道德感染力的言论。借用史嘉柏(Schaberg)的说法,楚庄王似乎在扮演“贤明的蛮夷”(wise barbarian)的角色。[119]他证明了文教的力量和周礼的普及。吊诡的是,庄王言论中的道德考虑同时也妨碍了他称霸。庄王否认自己具有武之七德,又大大贬低了自己的功绩。《左传》从来没有提过楚王是新的霸主,不但没有提到他曾为各国带来和平,也没有提到他有尊王攘夷之举。相反,这段叙述表明:从道德层面上说,只要武力可以带来秩序,礼义与权力之间的平衡就可以实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思想?是不是因为《左传》尝试在称霸以外寻求另一种典范,寻求另一种有效的统治方式?记录这段史实的人是否来自中原国家?他是否想在称许楚国的同时,尝试为楚国的野心设下限制?我们从《左传》中看到的是楚王的形象本来比其他霸主拙劣,但他最终却比称霸的理想更加成功。
如上所述,霸主理应要求中原国家考虑自己与周初政治秩序的渊源,并要求他们共同对抗外族入侵,藉此建立各国的秩序,维持他们的稳定。由于当时的人都相信楚国同时是“华”,也是“夷”;或者说,他们既不属于中国,也不算是外族,因此楚国对于自己的抱负有不同的定位。楚王审临终前提到自己在十五年前的*陵之战中惨败,因此他要求楚国大夫给予自己“厉”或“灵”这些带有贬义的谥号。尽管如此,楚王审去世以后,楚大夫子囊认为“共”(意谓“恭”)这个谥号比较恰当(《左传》襄公13. 4,页1000—1001)。[120]
君命以共,[121]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122]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左传》襄公13. 4,页1002)
这里强调的是差异的同化、起源、调解、层次。按照上文的逻辑,这种模式会产生出新的象征领导地位的符号。旧有的象征,诸如周天子的认可、召集诸侯会盟等,都会被这些新的符号所取代。但事实上,楚王还受到旧有的称霸观念的束缚。因此,当他们把新旧两种模式同时应用到楚国身上,矛盾的情况就会出现。楚国与周室的礼乐传统有何联系,也就成为问题。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楚灵王。
楚灵王渴望成为霸主,但他并没有尝试去平衡礼义和权力的论述,反而呈现出一种放肆和炫耀的意味。他的野心极大,又常常肆意践踏既有的观念。解释的焦虑因而形成,《左传》不断把同一种解释模式套用到灵王身上,尤其是那些建立在礼制上的解释方法。楚灵王这个例子是称霸的反面论述中最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果说,称霸的论述要求霸主懂得运用和分析礼义的修辞,那么,楚灵王故事的魅力恰恰在于他对这种修辞的理解非常天真。这里最吸引人的篇章铺写了峰回路转的修辞,其中“谲谏”的逻辑容许人详细展开自己对权力不着边际的幻想,这与礼制的规范刚好相反。即使这些篇章仍然会以揭穿真相作结,即使文末仍然会建议人克制欲望,但上述的幻想始终非常诱人。[123]建言者刺激听众的欲望,鼓励他放纵自己,从而敦促听众遵守秩序,克制自我。倡导的意识变动不居,话语的意义受到操控,就在这样的情境下,建言者以巧妙的方式规劝听众。
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清楚看到,楚灵王对礼义一无所知。他发动政变,把楚国的君主郏敖(即他的兄长楚康王之子)绞死,接着又杀了郏敖的两个儿子。当时,他派人向诸侯发出讣告,讣文中他自称“寡大夫围”。楚大夫伍举为了让楚灵王继位显得更为合理,于是便更正了讣文的措辞,把灵王的称呼改为“共王之子围为长”(《左传》昭公1. 13,页1224)。
楚灵王好大喜功,他觉得自己必须选择一个历史上的典范来加以仿效。当他考虑自己应效法哪个先例时,他无视了自己的祖父楚庄王。楚灵王召集诸侯在申地会盟,伍举建议他遵守正确的礼仪:“臣闻诸侯无归,礼以为归。今君始得诸侯,其慎礼矣。霸之济否,在此会也。”(《左传》昭公4. 3,页1250)。接着,伍举列举了八次会盟的先例;灵王选择按照齐桓公与楚军于召陵会盟的形式行事。(上文已经提到,齐桓公为了确立自己的霸主地位,出兵攻打楚国,所以才有召陵之会;当时,桓公把楚国视为半开化的国家,为了保护周室的利益而对抗灵王的先祖楚成王。由此可见,选择这个例子实在非常讽刺。)伍举还建议楚灵王向宋大夫向戍和郑大夫子产询问礼仪,二人最后献上“六礼”。君子认为向戍“善守先代”,子产则“善相小国”。郑、宋等小国虽然任由楚国摆布,但他们可以说是存放礼仪知识的宝库,而这些知识对于称霸至关重要。楚灵王要求伍举在申之会上侍立在自己身后,以便纠正仪式中可能出现的过失。但直到会盟结束,伍举并没有订正任何行为。最后,我们发现,其实伍举自己也非常无知:“礼,吾所未见者有六焉,又何以规?”(《左传》昭公4. 3,页1251)
楚灵王在申之会上表现得嚣张跋扈,展示出极大的野心。伍举以夏桀、商纣、周幽王三人的会盟为例,证明不恰当的仪式会引发叛乱。他劝谏灵王道:“皆所以示诸侯汰也,诸侯所由弃命也。今君以汰,无乃不济乎?”(《左传》昭公4. 3,页1252)《左传》曾经多次用“奢”、“汰”、“侈”等代表“放纵”或“奢侈”的字眼来贬斥灵王。事实上,《左传》从来没有这么坚持预言一个人的覆灭。书中第一次提到他的时候,他还是王子围(《左传》襄公26. 6,页1114—1115)。从那一次起,《左传》有一连串记录刻画楚灵王的外表、仪止、言辞、行为,从而预测他的命运。这些评论家和预言家(郑、晋、鲁、卫、楚的大夫)见证了王孙围篡位,看着他试图称霸,最终走向灭亡。他们把灵王的故事视为无穷欲望的展现,并藉此重申设定界限的重要性。
由于楚灵王影响了政治秩序,甚至对世界的秩序构成威胁,因此《左传》把他在位的十二年解释成罪恶的温床。晋大夫在讨论国家政策时,有人就曾提到这种观点,藉此支持晋国与楚国缔结和约。楚王召集诸侯会盟,晋大夫司马力促请晋国国君接受楚国的邀请。他说:
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罚,未可知也。其使能终,亦未可知也。晋、楚唯天所相,不可与争。君其许之,而修德以待其归。(《左传》昭公4. 1,页1246)
尽管申之会确立了楚国的权势,但是整个会盟的记录却充斥着对楚灵王的尖锐批评。郑大夫子产预言灵王的统治不会超过十年,因为他“汰而愎谏”。至于宋大夫向戍,虽然他促成了晋、楚两国缔结和约,但他也同意此说:“然。不十年侈,其恶不远。远恶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左传》昭公4. 3,页1252)无论善还是恶,两者都可以逐渐积累,最终造成无法挽救的结果。当楚国攻入蔡国时,子产认为上天放弃蔡国的目的是要让楚国积蓄罪恶。换句话说,楚国虽然得胜,但这并不值得庆幸:“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左传》昭公11. 5,页1325)楚灵王在位十二年,刚好与岁星(木星)十二年的公转周期互相对应,因此《左传》常常以天文现象来追溯和解释灵王的故事。同时,《左传》也利用天体的运行来说明郑大夫伯有之死(《左传》襄公30. 10,页1178)和蔡国国君蔡灵侯之死(《左传》昭公11. 2,页1322)。周大夫苌弘曾经以岁星的运动来阐述人必须顺其自然,容许恶人累积罪孽,等待他自食其果。整个过程正是“天之道也”(《左传》昭公11. 2,页1322)。
数不胜数的预言营造出宿命的气氛。楚灵王的命运避无可避,似乎是因为他所代表的价值观让人不安,而且各国诸侯也不太承认自己臣服于楚。卫国大夫北宫文子认为,楚灵王缺乏“威仪”——“威仪”是种令人敬畏的仪止。假如一个人恰如其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作为众人的楷模所散发出来的强大感染力,也就是“威仪”(《左传》襄公31. 13,页1193—1195)。尽管《左传》中所有谋朝篡位的人大抵都挑战了道德的底线,但是灵王对礼教的违抗似乎特别极端。《左传》在记叙楚灵王被推翻并自缢而死以后,随即交代了两则预言,即使这两则预言在时间上要比灵王之死来得更早。我们可看到这些预言把所有有关灵王覆灭的征兆推向高潮。
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投龟,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初,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子干、子皙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鬬韦龟属成然焉,且曰:“弃礼违命,[124]楚其危哉!”(《左传》昭公13. 2,页1350)
灵王以傲慢的态度轻视征兆,这成为他命运的主要解释。正因为他藐视所有权威,《左传》不断揭示他对权力的贪得无厌其实非常无知,藉此预言他的僭越、他的覆亡。《左传》刻意把灵王咒骂上天的片段与一则预言并置:共王请神灵选择他的继承人。后来这段故事演变成一场小型的继承权争夺战。因此,灵王的统治不过是一段过渡时期,合法的君主接着才会出现。《左传》以灵王的言行举止预言他的未来,与之相比,共王的“试验”并没有明确的道德含义——它只说明了共王儿子的命运不过由一堆偶然的事件组成。这次试验本来就不合礼制——既然共王与他的嫡配没有儿子,那么,国君之位就应该传给侧室的长子。这样一来,试验或是多余的(如果预言只是肯定了嫡传的原则),或是无益的(如果预言违背了嫡传的原则)。[125](《左传》并没有交代共王何以会选择康王继承君位,也没有提及康王继位时的状况。康王的儿子郏敖统治楚国三年,接着便被灵王杀死)。因此,这次祈祷属于预言未来一类的征兆,它利用了人物的仪态举止来建立对应关系,预示事件的发生,其中并没有任何道德的解释。尽管《左传》以倒叙的方式把这次祈祷放到整个故事之后,但祈祷一事早已众所周知,因为郑国使臣子羽在楚灵王篡位前也曾引述此事(《左传》昭公1. 1,页1203)。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试验也影响了整件事情的发生。[126]上述两则预言与《左传》其他探讨宿命的事例一样,它们揭露了诠释的机制背后潜藏着两种相反的看法:灵王咒骂上天反映了纵欲的道德问题,而共王试探神的意旨则表现了无常而抽象的宿命。
或许,灵王无从逃避自己的覆亡也是理所当然。因为,《左传》也同意无止境地贪求权力,以及肆意放纵的愿望本身,都是既诱人又危险的。芋尹无宇走进灵王的宫殿缉拿逃跑的门卫,灵王曾经赦免了他(《左传》昭公7. 2,页1283—1284);穿封戍曾经袭击灵王,但灵王却任命他为陈公(《左传》昭公8. 6,页1304—1305);这两件事都表现出灵王宽大仁厚、公正待人的一面。至少,到了晚年,灵王有改过的意愿(《左传》昭公12. 11,页1341),也有能力反思自己的命运(《左传》昭公13. 2,页1346)。但是,这些刻画灵王忏悔的片段并不那么吸引人。相比起来,子产、薳启强、子革等贤士尝试迎合灵王的意见,夸大他的地位,继而揭示其中的矛盾,展现出灵王误入歧途,他们宣扬道德的言辞特别出众。虽然他们的论述全都以道德为依归,但是他们同时描述了无限的权力可以带来极大的快乐。
以下三段谲谏的叙述建立了关于放纵的修辞和逻辑。而且,这三个故事一个比一个反讽,一个比一个含糊。这些故事说明了如果称霸的意图没有得到礼仪的象征结构支持,这个愿望注定失败。在第一个故事里,楚灵王向子产请教:晋国会不会同意他召集诸侯?诸侯又会不会支持楚国称霸?子产分析了当前的局势,由此作了肯定的答复。最后,楚灵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子产回答说:“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左传》昭公4. 1,页1248)[127]
第二个故事更加峰回路转。晋平公把女儿嫁给楚灵王。当晋国使臣把新娘送到楚国时,灵王一心想羞辱他们,以证明楚国的地位高于晋国:“吾以韩起为阍,以羊舌肸为司宫,[128]足以辱晋,吾亦得志矣。可乎?”薳启强赞成灵王的做法,但他随即论证了这些行为非常愚蠢:“可。苟有其备,何故不可?耻匹夫不可以无备,况耻国乎?”他从道德的角度和现实的考虑出发,反驳灵王的提议。他考虑到实际的情况,这一点特别有说服力。圣王讲究礼义,绝不会羞辱他人。晋、楚的友谊建基于两国巧妙地平衡双方的权力,这种关系一旦被楚人的粗暴无礼所破坏,结果将无法挽回。加上晋国本身有不少人才,它是楚国的强大敌手,实在不容轻视。
“君将以亲易怨,实无礼以速寇,而未有其备,使群臣往遗之禽,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王曰:“不榖之过也,大夫无辱。”厚为韩子礼。王欲敖叔向以其所不知,而不能,亦厚其礼。(《左传》昭公5. 4,页1269)
即使薳启强的说辞更为委婉,但无论是薳启强还是子产,他们都能轻易地从最初奉承灵王的意愿,迅即转向明显的否定。[129]这种以肯定来否定的吊诡式论述,还重复出现在第三个谲谏的故事之中。这个著名的故事包含了灵王与子革的对话。这里语意的转折显得更加复杂,更加令人费解:
楚子次于干溪,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130]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川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131]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戚柲,敢请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132]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133]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134]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135]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干溪?”(《左传》昭公12. 11,页1338—1341)
上述引文对灵王的服饰描写非常细致,我们从《左传》中再也找不到其他例子能与之相提并论。这个例子或隐含道德价值的判断:楚灵王枉费心机关注自己的外表,说明了他毫不节制的性格。他的军队身处严苛的自然环境(雨雪)中,但他依然冷酷无情,事事以自己为重。[136]楚灵王本身也是一个奇观。他不加节制的行为本身就非常诱人,甚至会使人变得不加节制。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子革会以这种戏剧化的方式去劝谏楚灵王。从风格上说,子革与《战国策》里的说客非常相似,甚至可以比拟汉代主文而谲谏的宫廷诗人。子革以巧妙的言辞歌颂奢华放肆,几乎压倒了他倡导克制的意旨。这种情况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司马迁把这段文字收入《楚世家》时,他会忽略了称引《祈招》的一节。
一方面,子革的答复确实显示了欲望无穷的内在矛盾。楚灵王为他过分的野心找到历史的依据:楚国先王熊绎曾经事奉康王,周室应该把宝鼎赐给楚国,作为回报。子革同意周室没有认可熊绎伟大的功劳,但熊绎的努力特别卓越,正好是因为他来自远古时代,当时的世界还没有完全开化——这也暗示他的权利其实存在争议。《左传》还有另一处提过熊绎“筚路蓝缕”的形象,当时文章把熊绎奉为忘我克己、努力不懈的典范(《左传》宣公12. 2,页731),这也间接批评了灵王的奢侈浮夸。接着,子革突然从过去转向了现在:无论如何,周室以及获取周室赏赐宝器的四个国家,现在都会畏惧楚国,对楚国唯命是从。这样一来,他点破了这里的历史依据并不可靠,楚国要求别人守礼其实也是一场骗局。灵王又提到自己的“皇祖伯父”昆吾(杜预注认为昆吾是“夏伯”,即夏的霸主)[137]居住在原来的许国,因此楚国有权统治这些土地。子革回到他先前的假设(周室不敢不把鼎献给楚国);他把这个假设当成事实,继而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另一个假设(郑国不敢不把土地奉送给楚国)。这段话的含意是一个过分的要求会衍生出另一个过分的要求,而背后的逻辑其实荒谬至极。无论子革有意提出什么样的微言大义,在灵王那里根本就是白费力气。他在最后总结自己权欲熏心的幻想时,把所有有关历史和礼制的说法一并摒弃,只是一心庆祝楚国的霸业。
文中出现了两次看似随意的中断。这给予子革一个机会可以先表明自己的意图,再加以推行的机会。当灵王退出去察看玉斧时,子革以装饰和打磨武器一事作喻,隐喻自己的谏言将会如刀刃一般。杜预注认为子革“以己喻刀刃”:子革的话看似模棱两可,目的其实是要“磨砺”自己,以“斩”楚王的骄奢和淫佚(《左传》,页1340)。[138]另一次看似偶然的事件是左史倚相快步走过,灵王由此想起了他的博学多识。[139]这又给了子革一个表现自己的学识比左史倚相更加渊博的机会。这样一来,子革的权威也就建立在夸大的逻辑上:他先称许灵王,藉此表现自己完全能掌握论述的逻辑(即所谓“今与王言如响”)——如果我们从心理学来说子革展示了灵王如何思考,同时也让灵王意识到子革知道灵王是怎样思考的。接着,他揭示了夸大其实可用于好的方面。玉斧之柄意味着奢华与虚荣,而锋利的谏言不过是个毫不相关的隐喻。如果左史倚相的学识渊博,那么子革应该知道得更多:他知道周穆王也曾追逐无穷的欲望和野心,他熟悉那首提醒穆王抑制欲望的诗歌典范。克制的信息建立在夸大的逻辑上[140]——这或许揭示了为什么楚王的自责和反省只是暂时性的;为什么孔子必须再一次清晰地强调整个故事的教诲。
《左传》中子革的言论铺张扬厉,这与《国语》里他简洁可信的发言形成对比。一般来说,《国语》中大臣劝诫灵王的说辞都显得更明确、更直接。灵王邀请伍举称颂章华之台的华美,伍举陈述了大量的历史先例,藉此提出道德与感官愉乐恰当的程度高低(《国语·楚语》1. 5,页541—545)。楚灵王因为自己修筑了陈、蔡、不羹的城墙而沾沾自喜。这招致了范无宇的批评,因为楚灵王授权其他城市和旁系血亲,最终只是带来不利的结果(《国语·楚语》1. 6,页547—550)。[141]《左传》也记录了以上两次谏言,但大量的细节使人对出言进谏的臣子有另一种看法。伍举建议楚王多加克制(《左传》昭公4. 3,页1250;昭公4. 4,页1254),但他自己却从楚国的扩张中获利(《左传》昭公9. 2,页1307);他擅长外交辞令(《左传》昭公1. 13,页1224),却在申之会上承认自己对礼制知之甚少(《左传》昭公4. 3,页1251)。薳启强说服灵王对晋国的使臣以礼相待,却又用自己的修辞技巧恐吓鲁侯,逼迫鲁侯前往楚国(《左传》昭公7. 3,页1285—1286),要求他归还灵王所赠送的名弓大屈(《左传》昭公7. 6,页1289)。子革也与伍举一样,提醒灵王不要沉溺于奢华之中,但自己却从楚国的战役中获得了不少利益(《左传》昭公9. 2,页1307)。子革本来是郑国的贵族,后来被国人驱逐了出来。从无宇的谏言来看,子革在楚国得势其实很成问题(《左传》昭公11. 10,页1328)。
奢侈淫佚的追求同时伴随着对于诠释的新的不安。灵王招摇的样子惹来许多批评,但反过来,这些诠释者也会被审视,他们的行为也会被分析。虢之会就是这样的例子。王子围在虢之会八个月后杀了楚国国君,自立为王。他在虢之会上炫耀自己用着国君的仪仗服饰。其他国家的大夫和使臣都预言王子围即将篡权夺位,即使他们的预言或隐或显(《左传》昭公1. 1,页1203—1204)。但是,评论的行为本身也要接受外界的评论,而且人往往要通过定义他人来定义自己。郑国使臣子羽预言齐、卫、陈三国的大夫将会遇上祸患:他们试图推测王子围的命运,却因此而表现出不恰当的情绪,这说明了他们错判形势,误用情感(《左传》昭公1. 1,页1204)。后来,这三个人有的被谋杀,有的被放逐。但是,诚如楚国太宰伯州犁所言,子羽本人将要面对郑国的内乱。王子围继位以后,又以“正义”之名杀死伯州犁(《左传》昭公1. 13,页1223)。(有一次,王子围与穿封戌争功。伯州犁为了维护王子围的个人利益,他劝诱郑国的俘虏否认自己被穿封戍捉拿,要他把功劳归到王子围身上。)晋大夫司马侯认为,楚灵王的政权还会维持一段时间,因为上天要使他沉溺于自己的欲望之中,从而加深他的罪孽。这个看法很有说服力,但子产却认为这只是司马侯的诡计,因为晋国本身意志薄弱(《左传》昭公4. 1,页1248)。
楚灵王的一次评论,呈现了最深刻的反讽,也最具感染力。灵王率领诸侯联军攻打吴国。当时,庆封是个声名狼藉的篡位者(下一章将会讨论他);他从齐国出奔吴国,寻求庇护。楚灵王尝试评价庆封。他想在处死庆封之前公开谴责庆封,但楚大夫伍举劝阻灵王,因为只有“无瑕者可以戮人”。灵王没有听取伍举的意见:
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庆封曰:“无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围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诸侯!”王使速杀之。(《左传》昭公4. 4,页1253)
灵王得到的这样的回答,说明公开的评论充斥着危险,评论者或会因而受害。灵王临死前的自我反省,最能反映评论的沉痛:
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142]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也。”曰:“若入于大都,而乞师于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于诸侯,以听大国之图君也。”王曰:“大福不再,祇取辱焉。”然丹乃归于楚。(《左传》昭公13. 2,页1346—1347)
或许,灵王所代表的骄奢放肆过于危险,以致他本人不得不加入其他批评家的队伍,公开评论自己。但是灵王到了生命的尽头,也引起了读者的同情。他对自己一生的评论产生了一种深切的悲恸,后来《史记》有不少篇章运用了相似的写法。如果说,解释的焦虑在《左传》的后半部分逐渐增加,那么,正因为混乱和暴力无所不在,解释的行为处身其中,根本无法保持中立:解释的“对象”太容易侵入诠释者的领域,尤其是当骄奢放肆的象征引来宿命的解释时。或许,只有由僭越的人解释自我,才能短暂地恢复平衡。
灵王的故事与《左传》的其他篇章不同,这段故事并不牵涉道德修辞和无情算计之间的矛盾。相较之下,他的继任者楚平王恪守礼制,恢复秩序,因而赢得了不少称颂(《左传》昭公6. 7,页1278—1279;13. 2,页1348—1353;14. 3,页1365),即便他利用了灵王之死的谣言,以杀戮获取权力(《左传》昭公13. 2,页1348),而且后来还可耻地迫害伍子胥一家(《左传》昭公20. 2,页1408)。《左传》记叙灵王的事迹,旨在表明称霸的外在成就(如召集会盟、扩大影响力等),容易蛊惑人心,并不可取。这些叙述展示了礼义的修辞背后还附有一些问题。不仅灵王没能把握住这些问题,即使是有些谏言和判断,本来的目的在于重申社会的当务之急是要有良好的秩序,它们也会被动机和上下文的语境所规范。
【注释】
[1] 骊姬说襄公梦见申生的生母齐姜。古人梦见先人,自然会以食物向先人献祭(《左传》,页296)。
[2] 卫宣公娶了父亲的姬妾夷姜,生下急子(男性与比自己地位或辈分更高的女性通奸,这种情况又称为“蒸”)。数年后,宣公拟为急子迎娶齐国女子(即后来的宣姜)为妻,因为齐女很美,宣公就自己娶了她。宣姜生了寿和朔。《左传》桓公十六年的记载解释了惠公(朔)为何被逐。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诬陷急子,因此宣公派遣急子出使齐国,又派人假装盗贼,准备在边境上杀死他。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寿把这个阴谋告诉急子,急子却拒绝逃走。他说:“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行,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朔继位为君,是为卫惠公,但以往支持急子和寿的人最终把他赶走。
[3] 楚康王计划处死权倾朝野的令尹子南,但是他想赦免子南的儿子弃疾。王每见之,必泣。弃疾曰:“君三泣臣矣,敢问谁之罪也?”王曰:“令尹之不能,尔所知也。国将讨焉,尔其居乎?”对曰:“父戮子居,君焉用之?泄命重刑,臣亦不为。”后来康王处死了子南;既葬,其徒曰:“行乎?”曰:“吾与杀吾父,行将焉入?”曰:“然则臣王乎?”曰:“弃父事雠,吾弗忍也。”遂缢而死。
[4] 伍奢是楚太子建的老师。楚平王敌视太子建,原因是他本来要为建娶妻,结果自己却抢去了儿子将要迎娶的人。后来,平王听信谗言,以为建要谋反,于是便拘禁伍奢。接着,他又传召伍奢的儿子伍尚和伍员(大家更熟悉的是伍子胥一名)。他们身在吴国,而平王谎称只要他们回国,就会释放他们的父亲。伍尚向弟弟解释自己为什么要执意回国:“尔适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择任而往,知也;知死不辟,勇也。父不可弃,名不可废,尔其勉之!相从为愈。”(《左传》昭公20. 2,页1408)由于《史记》更关注复仇的心态,因此在《伍子胥列传》(卷66)里,伍尚的言论比较简短,也没有这么大的感染力。
[5]《左传》没有提到“孝”与“忠”两者有互通的地方。相反,《礼记·祭义》、《吕氏春秋·孝行》、《孝经》、《史记·太史公自序》卷130都曾讨论到“孝”与“忠”的关联。
[6] 见《史记·吴太伯世家》卷31。
[7] 中国古代一般用玉玦来表示绝交,它有远离和抗拒之义。因此《荀子·大略》云:“绝人以玦,反玦以环”(《荀子笺释》,页365);《大戴礼记·王度记》云:“人臣赐玦则去”;班固《白虎通·谏诤》云:“臣待放于郊,君赐之环则反,赐之玦则去”(《左传》,页271)。王国维认为“环”由数片玉组成。这些玉片各有一孔,只要把它系于绳上,连成一个圆形,就成为玉环。至于“玦”则缺少了其中一片(《观堂集林》册1,页160)。
[8] 据《国语》所载,申生选择参战,并打败了狄国(《国语·晋语》1. 8—9,页277—281);但《左传》并没有提及此事。《国语》里记录了申生的下属解释襄公的命令及礼物,整段叙事的重心在于评价这些谏言。仆人赞(《左传》里并没有出现这个人物)认为这些奇特的礼物和夸张的命令必定暗藏危机。君子称许他“知微”(《国语·晋语》1. 8,页278)。里克试图以正面的态度理解襄公的礼物,君子称许他“善处父子之间矣”(《国语·晋语》1. 9,页280)。狐突建议申生违抗命令,不要出兵攻打狄国,君子又称许他“善深谋也”(《国语·晋语》1. 9,页281)。
[9] 这一事件虽然收录在僖公二十三年(即公元前637年;见《左传》僖公23. 6,页406),但实际上应该发生在僖公十六年(公元前644年)。公元前655年,重耳逃到狄(《左传》僖公5. 2),在那儿逗留了十二年。他后来途经卫国离开,继续他的漂泊生涯。司马迁在《史记》里谈到了这件事,见《史记·卫世家》卷37,页1595。在《国语》的相关记叙里,子犯的预言更详实具体:“天赐也。民以土服,又何求焉!天事必象,十有二年,必获此土。二三子志之。岁在寿星及鹑尾,其有此土乎!天以命矣,复于寿星,必获诸侯。天之道也,由是始之。有此,其以戊申乎!所以申土也。”(《国语·晋语》4. 1,页338—339)十二年后,当岁星(木星)运行到寿星的位置时,晋文公攻打卫国。到了正月戊申日(九日),晋国占领五鹿(《左传》僖公28. 1,页451—452)。(古代文献有时会用“天道”来指称天文现象,尤其是岁星的运动,以及它与诸侯命运的对应关系,见第三章注38。)《国语》插入了子犯神秘莫测的预言,目的显然是要展示晋文公称霸是命中注定、无可避免的。《左传》里子犯的反应比较沉寂,这表明了进言的人正努力面对当前难堪的局势,试图扭转其意义。
[10]“周旋”一词字面的意思是“前后运转”或“环绕盘旋”。这个词语又引申指交际应酬的礼仪,以及行礼时进退揖让的动作(《左传》昭公25. 3,页1457),有时还指战场上的应对之策。见《高本汉左传注释》,第136条。
[11] 传世《诗经》并没有《河水》这首诗。韦昭在注释《国语》的相关部分时,提出“河”是“沔”字之误;《沔水》有“沔彼流水,朝宗于海”一句,可参《诗·小雅·沔水》(183)。重耳的意思是假如他重登晋国国君之位,他将会听从秦国的命令。韦昭注提到《诗·小雅·六月》(177):“《六月》,道尹吉甫佐宣王征伐,复文、武之业。其诗云:‘王于出征,以匡王国。’二章曰:‘以佐天子。’三章曰:‘共武置服,以定王国。’此言重耳为君,必霸诸侯,以匡天子。”(《国语·晋语》4. 10,页360—361)。这是《左传》中第一次“赋诗”的记录。《国语》的相关部分记录了更多诗句(《国语·晋语》4. 10,页360)。
[12] 上述例子表明,重耳及其左右非常熟悉如何制造称霸的预兆。《左传》和《国语》里有关重耳流亡的记叙充斥着大量的预言;这些预言利用了重耳的祖先、他的支持者、他的行为举止,来推断重耳将有伟大的前途。这在《国语》里尤为明显。因为《国语》的记载比较详细,它收录了更多神秘的占卜。论者曾比较《左传》、《国语》、《史记》如何记叙重耳出亡以及返回晋国,详参王靖宇:《中国早期叙事文论集》,页51—90;李龙谳:《晋文公复国定霸考》。
[13] 狄人攻打邢国。管仲要求齐桓公出兵救援邢国,因为戎狄好比“豺狼”,贪得无厌。另外,中原国家与周室有密切的血缘关系,不应轻易丢弃(《左传》闵公1. 2,页256)。狐偃留意到,帮助周襄王的表现能确保诸侯拥护自己(《左传》僖公25. 2,页431)。由于狄人支持周襄王的对手王子带,因此晋国为了勤王,还必须抵御狄人(僖公24. 2,页419—426)。这亦可参看《公羊传》僖公四年的记载:“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春秋三传比义》,页299)汉代文献把这些看法改写成更工整的对句:“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见《汉书·刑法志》卷23,页1084)
[14] 孔子曾比对今昔,以过去的辉煌映照当前的衰微。他评论道:“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左传》昭公29. 5,页1504)但是,《汉书·刑法志》颜师古注转引应劭的说法,提到“执秩”可能是刑法之名,而非官职(《左传》,页447)。
[15] 艾朗诺认为,这篇文章是一则有示范作用的故事,也是有道德教化意味的历史轶闻。《左传》有不少文章都从这类文体中取材,参见艾朗诺:《〈左传〉的叙事》(Narratives in Tso chuan),页341—352。艾朗诺认为这篇文章表达了高尚的道德情操,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这个故事的教诲并不一定与整个综述的结构和情节发展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也曾记载晋文公和狐偃之间的交谈,其中的结构与引文非常相似。狐偃指出,即使君王节俭克己,体谅民众,对人民慷慨宽容,也不足以使国民做好作战的准备。最终,只有君王公平的赏罚,尤其是“不辟亲贵,法行所爱”,才能诱使人民参战(《韩非子释评》,页1292)。
[16] 孔颖达释“文”为“文德”,见《十三经注疏》6,10. 13a—b。但是“文”也可能是人名,如“文之伯也”(《左传》昭公9. 3,页1309)。
[17]“文”指晋文侯仇。周平王迁都洛邑时,晋文侯曾帮助平王稳定周室,因此他得到周天子的嘉许;见《尚书·文侯之命》。
[18] 大有是传世《周易》里第14卦;睽则是第38卦。
[19] 这些文献包括《大戴礼记》、《逸周书》、《国语》、《史记》(《左传》,页431)。
[20]《国语》把卜偃称为郭偃。从《国语》的记述可见,郭偃是个谏官(《国语·晋语》1. 2,页257—258;3. 1,页315;3. 2,页316—317;3. 3,页319;4. 23,页386)。他似乎负责推行重大的法律改革,《韩非子·南面》提到:“管仲无易齐,郭偃无更晋,则桓、文不霸矣”;“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戒民之备也”(《韩非子集释》,页298)。《商君书·更法》提到:“郭偃之法曰:论至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商鞅:《商君书解诂》第二章)《战国策·赵策》也提到了“郭偃之法”(册2,页759)。《墨子》又把郭偃写作高偃,而《吕氏春秋》则写作郗(或郄)偃。这两部文献提到晋文公“染于”高偃和狐偃,所以才能称霸;可参《墨子集解·所染》页17;《吕氏春秋·当染》页95、102。
[21] 可参王弼注:“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周易王韩注》卷2,页5);林理彰(Richard John Lynn):《易经:以王弼注为基础的新译本》(The Classic of Changes: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I Ching As Interpreted by Wang Bi),页255。
[22] 古代天子葬礼有隧。“隧”指地下通道,古人会利用隧道把天子的灵柩放入墓室。天子理应在死后七个月才下葬,因为准备工作非常繁复(《左传》隐公1. 5,页16—17)。然而,《左传》里也有不符合这个规定的事例(见李新霖:《从〈左传〉论春秋时代之政治伦理》,页34—35)。修建隧道也可能是天子葬礼的一项准备工作。
[23] 周天子往往尊称同姓诸侯为“叔父”。
[24]《国语》有相应的记载,其中所赐的土地还包括州、陉、、组。董增龄引用《水经注》和应劭的说法,证明这些土地原本又名南阳,是周室的领土(《国语正义》10. 42a—b)。但是,当周桓王从南阳之地割取一部分(包括阳樊、温、原、攒茅、州、陉)交给郑庄公,以“交换”郑国的土地时,“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左传》隐公11. 5,页77)君子的评论说明了这些“赐”给晋国的土地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服从周室的管治。
[25]《国语》有相应的记载(《国语·晋语》4. 16,页374—375);其中,苍葛强调的是阳人与夏、商、周三朝也有渊源。
[26] 流亡期间,重耳及其左右曾途经宋国,宋襄公把二十匹马送给他们(《左传》僖公23. 6,页408)。
[27] 流亡期间,曹、卫两国的国君曾对重耳及其左右无礼,至于齐、宋两国则为他们提供支持。狐偃的建议其实是要一雪前耻,同时报答昔日的恩人。楚国围攻宋国和齐国的城池,此事见于《左传》僖公26. 6,页441—442。值得注意的是,最终晋文公所采用的政策,与先轸和狐偃的提议并不一样(《左传》僖公28. 3,页457—458)。
[28] 也就是说,楚国将赢得曹、卫、宋三个国家的感激之情,而晋国将会惹来这三个国家的怨恨。
[29] 先轸在《国语》里还提出了另一种考虑——假如宋国向楚国投降,那就意味着楚国的兵力将会更加强大:“宋众无乃强乎!”(《国语·晋语》4. 18,页378)。
[30] 晋国暂时恢复了卫成公的君位(《左传》僖公28. 5,页469)。但是,卫大夫元咺后来控诉卫成公滥用武力和贪求权势,晋国决定支持元咺(《左传》僖公28. 8,页472—473)(原文用“讼”字来表明这是法律上的诉讼。这次诉讼由晋文公主持,他必须考虑当事人和辩护者的陈述)。晋文公本来准备毒死卫成公,后来因为鲁僖公为卫成公求情,加上卫国又把美玉送给文公以贿赂他,因此他最终赦免了卫侯(《左传》僖公30. 2,页478—479)。晋文公生病,曹共公贿赂了为文公得病而占卦的卜史,卜史替曹国求情,文公才恢复了曹共公的君位(《左传》僖公28. 12,页474)。
[31] 一如先轸所料,楚军解除了宋国的包围,转而追击晋师。
[32] 因为晋军的统帅同时是晋国的国君,而楚军只是由楚国的大臣率领。
[33]“老”本来指年老。这里用其引申义,有疲惫不堪的意思。也就是说,楚军长年在外征战,因此感到力竭筋疲。
[34] 可参考焦循和杜预的注释,见《左传》,页459。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28. 20—21)提到今人在鞣制皮革时会利用猪脑使皮革柔软。他还引用医书的记载,提到有人好食动物的脑部,手足柔软,最终瘫痪。他又援引《礼记·内则》为例,规定人应戒食猪脑(郑玄注指出猪脑不利于人,见《礼记集解》,页749—750)。
[35] 杨伯峻提到,西安半坡的考古遗址有一公共墓地,其中仰身葬者会有殉葬物,表明其地位较高;至于俯身葬者则没有任何东西陪葬(《左传》,页459)。
[36] 重耳及其左右流亡到齐国。重耳在齐国生活得十分满足,不愿离开。狐偃和重耳的妻子——齐桓公的女儿设计把重耳灌醉,接着把他送出齐国。重耳酒醒后,拿起戈追赶狐偃(《左传》僖公23. 6,页406—407)。《国语》里,姜(重耳的妻子)的谏言更加详尽;当重耳责备狐偃时,狐偃提出了有力的反驳;详见《国语·晋语》4. 2—3,页342—345。
[37]《礼记·檀弓下》提到赵文子批评狐偃“见利不顾其君,其仁不足称也”(《礼记集解》,页304)。司马迁把狐偃希望得到认可与介子推漠视权力两者相提并论:介子推知道文公对狐偃发誓以后,决意隐居山林(《史记·晋世家》卷39,页1660—1662)。一些注家认为,实际上狐偃正在勒索文公,因此《史记》才会比较狐偃和介子推,藉此贬低狐偃。可参阅吴曾祺和吴闿生的评论,见《左传分国集注》,册1,页270。
[38]《国语》有一记载可与这个故事互相发明:重耳占卦的结果看似不祥,司空季子却以正面的方式解释它,藉此批驳筮史的预言(《国语·晋语》4. 11,页362)。
[39] 孟诸是宋国的薮泽。宋国毗邻楚国,后来楚军将会包围这个国家。
[40] 子玉作为统帅,为人苛刻,蒍贾早已预言他的败亡,见《左传》僖公27. 4,页444—445。但是,子玉应该也有非凡的能力,否则,我们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晋文公听到子玉自杀的消息之后那么高兴(《左传》僖公28. 4,页468)。
[41] 局势对子玉不利,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命运的问题。楚成王不同意与晋国开战,只把小部分的军队分给子玉(《左传》僖公28. 3,页456—457)。
[42]《论语·宪问》14. 15。
[43] 天子授命诸侯的仪式(书于竹书之上的任命或指令)称为“策命”或“赐命”。天子一般会在策命的时候送上各种赏赐。有关这类仪式的研究,可参见齐思和:《中国史探研(古代篇)》,页51—54;李新霖:《从〈左传〉论春秋时代之政治伦理》,页36—43。
[44]“三觐”的解释众说纭纷,见《左传》,页466。杨伯峻认为,文公进献楚国俘虏为一觐,天子亲自宴飨文公为二觐,晋文公受策受赏为三觐(《左传》,页466)。
[45] 见《荀子》之《儒效》、《王制》、《富国》、《礼论》、《性恶》;《管子》之《牧民》、《权修》、《枢言》、《法法》、《心术上》、《心术下》。梁启超认为,荀子强调礼制能精确地建立度量分界,重申礼制得到外界的认许,不可违抗(见《先秦政治思想史》,页107—115)。另,有关《荀子》和《管子》中礼仪与刑法的分野,见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册1,页100—125、194—225。
[46] 舟之侨本来是虢国大夫。虢君打败犬戎,他预言这将会带来灾祸,因此出奔晋国(《左传》闵公2. 1,页262)。《左传》中能预知未来的人物偶尔也会有错误的判断,这就是其中一例。
[47]《诗·大雅·民劳》(253)。(www.xing528.com)
[48]《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韩非子释评》,页645。
[49] 崔述认为这可能仅仅是因为《左传》的编纂者只收集到有限的材料;其说可参见《考古序说》,卷2,页12,收入《考信录》。换句话说,那些详细记载齐桓公和管仲事迹的文献(很可能出自齐国)或许并不存在,又或者《左传》的编纂者根本不知道那些文献。
[50]《诗·小雅·出车》(168)。
[51] 据《礼记》(《曲礼》、《王制》、《明堂位》)所述,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与中原各国相对,是居于四方的外族(《礼记集解》,5. 136;13. 359;31. 840、845)。《左传》和其他先秦文献显示,《礼记》的描述尝试使各个部落杂居这种复杂的情况显得更规整,尝试使华夷的分野更清晰。崔述认为,戎、狄为国名,蛮、夷乃通称,泛指边疆之民,参《丰镐考信别录》,卷3,页7—9,收入《考信录》。
[52] 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册2,页583—606。
[53] 有关这类盟书是否存在,可参阅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册2,页473。
[54] 齐桓公的母亲来自卫国。杜预认为卫国可能在桓公流亡的时候施予援手(《左传》,页1352)。或许,齐桓公想通过这种方法报答卫国的恩情。
[55] 卫国大夫礼至及其弟在邢国做官。刑国的将军国子看守城墙,礼至及其弟出其不意地杀死了他。礼至为了纪念自己的功绩,铸造铜器,并在铜器上刻上铭文:“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左传》僖公25. 1,页430)
[56] 在这件事发生前,齐桓公的夫人蔡姬曾把船弄得摇晃不定,使齐桓公十分惊惧。有关这一连串事件的先后顺序,可参看第二章。
[57]“风”训为“放”,见《左传》,页289;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4. 12—13。这句话的意思是放养牛马或会侵入别国的边境,但齐、楚两国相距甚远,即使牛马能够疾走,也不会扰乱对方。由于放养动物的目的是要方便交配,因此,有人提出另一种合理的解释:物种不同的动物并不会互相交配。
[58] 召康公姬奭是周王室的宗亲。武王克商之后,他受封于北方的燕国。见《史记·燕召公世家》卷34,页1549。大公意谓伟大的先祖,这里指太公望,是第一位受封于齐的国君。
[59]《高本汉左传注释》第86条提出“履”有“幸运”、“资财”、“尊贵”之义,杜预训“履”为“所践履之界”。根据杨伯峻的考证,穆陵位于今河南省光山县,这个地方靠近楚国的边界。管仲的说法似乎重点是齐国的领土曾在历史上延伸到楚国里。
[60] 苞茅(即茅草)可用来滤酒。过滤的过程中,以酒自上浇下,流过茅草,正像神明饮用美酒(参看《周礼》郑玄注,转引自郑昌琳:《楚国史编年辑注》,页83)。苞茅也可能是王室献祭之物,见刘正浩:《周秦诸子述〈左传〉考》,页43—44;《左传》,页290;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4. 15。根据《国语》和《管子》的记载,楚国的贡品还包括丝,见《国语·齐语》6;《管子·王言》,页136。
[61] 有关昭王南征不还,以及他神秘的死亡,参见《史记·周本纪》卷4,页134—135;夏含夷(Edward Shaughnessy):《西周史》,《剑桥中国上古史》(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ation to 221 B. C.),页322—323;许倬云:《西周史》,页181—185。
[62] 杜预和孔颖达认为,昭王时汉水并不是楚国领土,因此楚国无须因为昭王失踪而受到苛责,见《十三经注疏》6,12. 12a。有些青铜器铭文和后来的记载都提到昭王南征一事,详可参《左传》,页291。又,参见《竹书纪年》;何光岳:《楚灭国考》,页5—6。
[63]《诗·小雅·北山》(205)。
[64] 可参看明代文人陈继儒的评论,转引自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4. 15。
[65] 齐桓公声称自己的功德不足以召集诸侯组成联军,诸侯出兵只是为了继承先人之间的友好关系。
[66]“不谷”一词在《左传》中出现了21次,楚国国君用了这个词16次。周襄王也曾在流亡期间使用这个称谓(《左传》僖公24. 5,页427)。王子朝自立为王后,也自称“不谷”(《左传》昭公26. 9,页1478)。由此可见,“不谷”是天子自谦所用的“降名”(《左传》,页291—292)。《国语》里,吴王和越王均自称为“不谷”。
[67] 见崔述:《考诂序说》卷2,页12—13,收入《考信录》。崔述所用的证据,还包括楚王往往自称“不谷”,而齐桓公也在自己的言辞中使用“不谷”一词。
[68]《国语》批评齐桓公利用丰厚的礼物来确保诸侯效忠自己(《国语·晋语》2. 6,页300)。杜预对此有不同的理解:“诸侯官司,各于齐受其所当贡天子之物也。”(《十三经注疏》6,13. 3b—4a)关于外交关系之中礼物的作用,参见史嘉柏(David Schaberg):《井然有序的过去》(A Patterned Past),页207—221。
[69] 周天子刚刚祭祀文王和武王,把刚用于祭祀的胙肉分给桓公。分赐胙肉表明襄王对桓公的尊重,因为只有与天子同姓的诸侯,以及夏和商的后裔,才可以分得胙肉。见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9. 48。
[70] 据《国语·齐语》(7)、《史记·齐太公世家》(卷32,页1490)、《管子·小匡》(页126—127)所述,桓公本来已准备接受宰孔的提议。他听了管仲的劝谏后才庄重地拒绝宰孔。
[71] 刘正浩把“否”读为“臧否”之“否”(pǐ),意谓“不顺利”或“失败”(《左海钩沉》,页133)。
[72] 按照高本汉《左传注释》第104条,我把这句话理解为“齐国一定会陷入内乱之中”。杜预注提出了另一种读法:“晋将有乱。”
[73] 宰孔指的是晋宪公的宠妃骊姬将会引发国家内乱,挑起斗争。这也暗示齐桓公与晋宪公二人非常相似。晋宪公碰到宰孔以后,不久就去世了(《左传》僖公9. 4,页328—329)。宪公死后,齐桓公带领诸侯的军队平息了晋国的内乱(《左传》僖公9. 5,页330)。
[74] 宰孔的言论在《国语》的相关记录里有不同的侧重点:“夫齐侯好示,务施与力而不务德。”(《国语·晋语》2. 6)《公羊传》(僖公九年)则认为齐桓公因为自己的傲慢而疏远了其他诸侯,而且葵丘之会亦非常失败(《春秋三传比义》,页324)。司马迁的看法也与《公羊传》一样,见《史记·齐太公世家》卷32,页1490;《晋世家》卷39,页1648—1649。
[75] 齐桓公死后,他的五个公子争相抢夺君位,齐国陷入内乱(《左传》僖公17. 5;18. 1;18. 3)。不少战国文献详细地铺写了齐桓公不甚光彩的结局,如《庄子·徐无鬼》、《管子·戒》、《吕氏春秋·贵公》、《吕氏春秋·知接》、《韩非子·十过》(可参看《左传》,页375—376)。
[76] 可参考竹添光鸿的评论,见《左传会笺》僖公5. 28;9. 50。
[77] 为了说明二人的分别,郑玄(127—200年)提到晋文公以“冬狩”的名义把周襄王召到河阳,马融(79—166年)则提到齐桓公与楚军于召陵对峙的例子(许英:《论语会笺》,页205)。郑玄训“谲”为“诈”;事实上,“谲”字并不一定带有贬义,这个字有时也有“权”(权衡)的意思,参刘宝楠(1791—1855):《论语正义》,卷17。《论语》曾称许齐桓公和管仲(14. 9、14. 16、14. 17),有时又对他们有负面的评价(3. 22)。袁枚(1716—1797年)认为这是因为《齐论》(齐国的本子)和《鲁论》(鲁国的本子)有无法调和的差异(《小仓山房文集》,卷24)。
[78] 建言者经常会在自己的谏言里提到桓公。他们会把桓公塑造成理想的诸侯盟主,藉此批评国君的行为并不符合称霸的理念;见《左传》僖公19. 3,页382;26. 3,页439—440;28. 13,页474;成公2. 3,页798。他们又会引述桓公这个典范,要求国君仿效他(昭公4. 3,页1251;10. 2,页1318;11. 10,页1328);还会借用桓公的先例,说明庶子或比嫡子更适合继承君位(昭公13. 2,页1352)。
[79] 这是《左传》里第一次提到“灭国”。
[80] 桓公流亡之时,谭国对他非常无礼。因此,报复是齐桓公攻打谭国的原因之一。后来,报复这一主题再次在晋文公身上出现。他出兵讨伐曹、卫二国,这个决策本身也是要为自己报仇(《左传》僖公28. 1,页451—452;28. 3,页453—455)。
[81] 宰孔的批评可见于《国语·晋语》2. 6,页300。《管子·小匡》中有关葵丘之会的记录,与《国语》的内容有部分重叠。《管子》多出来的细节,强调管仲纠正了桓公的傲慢和错误判断。
[82] 虽然子鱼比较年长,但他由侧室所生,而襄公(当时还是太子子服)则由正室所生。关于“让国”的思想,可参考今本《尚书·尧典》和《尚书大传》;又可参考崔述:《唐虞考信录》,卷2,页25—28,收入《考信录》。顾颉刚认为战国时期受到墨家思想的影响,“让国”的思想变得特别突出。
[83]《左传》早前提过子鱼是“司马”(《左传》僖公19. 3,页381)。司马迁认为这是子鱼的言论(《史记·宋微子世家》卷38,页1626)。顾炎武赞同司马迁的看法,认为“固”并非人名,只是一个副词,意谓“坚决”(见《日知录集释》卷27,页644)。但在《国语》里,鼓励宋襄公学习重耳的是大司马公孙固,并不是子鱼(《国语·晋语》4. 6,页348)。
[84] 沈钦韩认为“门官”即门子,是护卫公侯的卿大夫子弟(《左传》,页397)。
[85] 由于宋国是商的后裔,因此他们在礼制上享有一些特权(《左传》僖公24. 4,页427)。但同时又由于商代已经败亡,宋国因此没有资格落实自己的野心。《左传》和《国语》还在其他地方提到宋国为商人之后,参《左传》襄公9. 1,页964;昭公8. 4,页1302;哀公9. 6,页1653;哀公24. 3,页1723;《国语·吴语》6,页604。又,《尚书》、《左传》、《国语》、《礼记·乐记》均提到宋国位于“商丘”,又认同宋就是商,详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册2,页515—518。
[86] 如《吴子》即提到:“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使有耻也。夫人有耻,在大足以战,在小足以守矣。”(《吴子》,页190)至于《吴子》是否吴起的著作,参见《吴子》,页177—181。
[87] 这里按照顾炎武(《左传杜解补正》卷上)和高本汉《左传注释》第128条,我把“利”理解成锐利的兵器,而非优势(杜预之说)。
[88] 襄公与子鱼的对话说明了《左传》如何表述和并置两种对立的立场。尽管这次对谈以子鱼的话一锤定音,但襄公仍然有机会阐释他的观点。这与《公羊传》和《谷梁传》里明确的褒贬产生了一个非常有趣的对比:《公羊传》肯定襄公“临大事而不忘大礼”,认为他足以媲美周文王;《谷梁传》则批评襄公愚蠢、虚伪和无知。详见《春秋三传比义》,页371—372。
[89] 襄公引述古代的楷模,但《左传》认为子鱼才能真正理解古代圣王如何看待战争。襄公围攻曹国,以讨伐曹国对宋不顺服。子鱼进谏说:“文王闻崇德乱而伐之,军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复伐之,因垒而降。《诗》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今君德无乃犹有所阙,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内省德乎,无阙而后动。”(《左传》僖公19. 5,页384)子鱼认为,文王仁厚的表现与他的反躬自省密不可分,这与他追求相称的德与力也有关联。相反,宋襄公只是盲目地坚守古代的战争原则,他并没有检视自己的动机和假设。子鱼称《诗》以说明示范作用如何能促成德政。相对而言,宋襄公仿效前人,却并未留意到自己也是别人的楷模。吕祖谦比对僖公19. 5(页383—384)和僖公22. 8(页396—399)两则谏言,认为两者是子鱼之言,并赞许他“与变推移,不主固常”、“知子鱼之善学文王,则知宋襄之不善学文王矣”(《东莱博议》,页192—193)。
[90]《左传》另有其他篇章讨论战争中的礼节,其中也表现了支持务实的取态。例如,宋、郑两军交锋,郑国士兵掉进井中,宋大夫狂狡用戟把他救出,结果却被自己所救的郑国士兵捕获。君子曰:“失礼违命,宜其为禽也。戎,昭果毅以听之之谓礼。杀敌为果,致果为毅。易之,戮也。”(《左传》宣公2. 1,页651—652)吴国的夫槩王趁楚军正在渡河的时候攻击他们,结果取得胜利(《左传》定公4. 3,页1543—1544)。钱钟书曾引用《韩非子》和其他兵书(如《吴子》、《孙子》),发现这些书籍都倡导这种特殊的战略和诡计(见《管锥编》,册1,页187—188)。《墨子·非儒》批评儒家对待敌人过于宽大,见《墨子集解》,页253—254。
[91]《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曾引用泓之战来说明“此慕仁义之祸”;见《韩非子释评》,册2,页1145。
[92] 有关圣王与霸主之间的分野,可参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册1,页119注68。
[93]《荀子笺释·王霸》,页138。
[94]《商君书解诂·修权》,14. 50。
[95] 史德奈·罗森(Sidney Rosen)也曾在《先秦时期称霸概念的更革》(“Changing Conceptions of the Hegemon in Pre-Chin China”)一文讨论齐桓公和晋文公,见芮效卫(David Roy)、钱存训编:《古代中国:早期文明研究》(Ancient China:Studies in Early Civilization)。
[96] 子鱼的谏言指出,一个人以威胁的手段,借用“淫昏之鬼”的力量来成就霸业,这种做法愚昧荒唐。他批评襄公利用人牲献祭:“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左传》僖公19. 3,页381—382)这与《左传》经常重复的观点如出一辙。有关《左传》对人牲的态度,可参见张端穗:《左传思想探微》,页49—80。有关中国古代的人牲,可参阅鲁威仪(Mark Edward Lewis):《早期中国的合法暴力》(Sanctioned Violence in Early China),页26—28、205—209。
[97] 另,可参见《淮南子·人间训》卷18;司马迁:《史记·越世家》卷41,页1746。
[98] 顾炎武、竹添光鸿、杨伯峻都曾引述这些材料,详见《左传》,页798;竹添光鸿:《左传会笺》成公2. 12;顾炎武:《日知录集释》,册4,页96。
[99] 相对而言,鲁国的先君“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利用商朝的政制建邦立国,按照周朝的惯例划定疆界。详见张有智:《先秦三晋地区的社会与法家文化研究》,页1—55。
[100] 例如,明代学者杨慎《二伯论上》:“夫伯者,攘夫夷者也,楚庄身夫夷者也。是高宗之所伐也,周公之所膺也。”(见《升庵集》卷5,页60)。
[101] 见史嘉柏:《井然有序的过去》(A Patterned Past),页134。
[102] 过去我们经常以为中原国家位于中心,夷狄等外族则在边缘。但戎地与周的都城距离不远,这说明上述模式根本不能成立。我们应该想象一个“华戎杂处”的图景。公元前638年,秦国和晋国把陆浑之戎迁往伊川。东周初年早已预言了这件事:“初,平王之东迁也,辛有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亡矣。’”(《左传》僖公22. 4,页393—394)
[103] 臧哀伯进谏时(见《左传》桓公2. 2,页85—90),曾追溯武王克商以后,周室如何把这些鼎迁到洛邑。
[104]《墨子·耕柱》提到夏后启铸造九鼎,又利用迁鼎的预言来证明鬼神的存在。《史记·楚世家》在引述这件事时,司马迁提到“昔虞、夏之盛”,可见他认为九鼎由夏禹所铸造。
[105] 我把这里理解成“远方的人把各种东西画成图像,九州岛的长官献上了青铜”;这与高本汉的英译略有出入:“远方的人把各种东西画成图像,又把青铜献给九州岛的长官。”(见第270条)
[106]《吕氏春秋》反复提到这些意象,它们似乎有解释、劝诫、示范的作用。
[107] 由于《左传》里的预言大多“准确无误”,也就是说,《左传》很多时候会按照事情的发生来拟构预言,有论者尝试以这则预言推测《左传》的成书时间;详见杨伯峻:《左传》,页671—672。竹添光鸿认为三十世和七百年并非指周王朝的国祚(周朝实则维持了874年,前后一共有38任天子),而是指由“定鼎”开始到这些鼎沉入泗水之间两者相距的时间(《左传会笺》宣公3. 20)。
[108] 吕祖谦生活于南宋时期,他十分清楚过多的文饰其实也有问题。他曾强烈谴责王孙满,批评他以言辞展示出来的安稳感其实虚无缥缈;单凭言辞,根本无法阻止周室的衰微,这些词句在更勇悍的敌人面前完全没有功效(《东莱博议》,页197—200)。《战国策》的开篇也曾提到庄王“问鼎”的故事(《战国策·东周》,页1—5)。
[109] 可是,由楚军侵郑到邲之战,整个过程一直从晚春持续到秋天,历时四个多月;详见张正明:《楚史》,页144。
[110] 吴闿生认为,这段叙述说明了《左传》的作者暗中提升中原国家的地位,并隐晦地批评蛮夷(《左传微》,页334)。
[111] 如果晋国退兵,郑国将转而效忠楚国。
[112] 杨伯峻认为“武军”包括了为晋军尸首而建造的“京观”,时人或许会在“京观”之上或附近的地方刻写表彰军人的铭文。这种为阵亡的敌军而修筑的陵墓亦可单称“京”,见《吕氏春秋·不广》、《淮南子·览冥训》。
[113]“文”一般会解作“文饰”,这里我把“文”理解成“文字”。到了秦汉以后,一般会以“字”来指称“文字”。“武”字的甲骨文从“戈”从“止”,论者多相信这代表一个人荷戈前行。此处尝试为“武”字提供另一合理的解释,这个做法表明“以武制武”和“以暴止暴”的思想在早于《左传》编纂的时候已有一定的基础。
[114] 语出《诗·周颂·时迈》(273),有人以为这首诗的作者是周公(《国语·周语》1. 1,页1)。郑玄把“肆于时夏”理解成陈列于这伟大的音乐之中。
[115] 语出《诗·周颂·武》(285)。传世的《武》诗全诗只有一章,这里称引的是传世文献中的最后一句。
[116] 在传世《诗经》里,这一句并不是《武》的诗句,反而可见于《诗·周颂·赉》(295)。这里“铺”字,传世《诗经》写作“敷”。
[117] 传世《诗经》里,这一句并不是《武》的诗句,反而可见于《诗·周颂·桓》(294)。由此可见,这一篇章的作者所知道的《武》诗,其实包含了传世《诗经》中的多首诗歌。
[118] 杨慎觉得楚王的博学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楚子夷且陋,又临戎当阵,而引三诗七德,若横经之儒,其诬可知矣。”(见《二伯论下》,《升庵集》卷5,页62)
[119] 另外还有些蛮夷会利用周朝的文献和传说来为自己争取权力,他们有时甚至会展现出中原国家已经丧失的礼仪。关于这些文明的蛮夷,可参看《左传》襄公14. 1,页1005—1007;昭公17. 3,页1386—1389。
[120] 古人去世以后,后人总括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从而给予谥号。这种做法似乎起源于西周中期;详见王受宽:《谥法研究》。有时当一个人将要死去,他也可以选择自己的谥号。上述情况正好是其中一个例子。“厉”和“灵”二字都带有贬意,杜预就提到:“乱而不损曰灵,戮杀不辜曰厉。”《国语》讲述这件事时,内容更加简洁,可参《国语·楚语》1. 2。
[121] 这里的焦点是楚王临终前的指示。其他大臣按照表面的指示去决定君主的谥号,子囊则认为他们应该体会这个命令的内在精神。
[122]“临”字有俯视和监视的意思。在先秦文献中,这个字经常指君王或神灵居高临下,如《诗·大雅·大明》(236)、《诗·大雅·思齐》(240)、《尚书·顾命》等。详见高本汉《左传注释》,第525条。
[123] 有关《左传》中各种进谏的模式,见史嘉柏:《东周史籍中的谏说》(“Remonstrance in Eastern Zhou Historiography”)。
[124] 斗韦龟虽然批评祈神的做法,但他却接受了这次试验的结果。
[125] 然而,令尹子上对楚成王说:“楚国之举,恒在少者。”(《左传》文公1. 7,页514)子上试图阻止成王把长子商臣立为太子,商臣知道了这件事,于是便把成王杀了,自立为楚穆王。(楚成王本身亦是幼子。他的支持者把他的兄长庄敖杀死,协助他登上君位。)晋大夫讨论子干(楚灵王的弟弟)的命运时,也发现了上述的情况,因此叔向说:“芈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左传》昭公13. 2,页1351)大概在楚国,长子拥有继承权这一点经常会被挑战。钱杭认为君位由长子继承这个惯例在楚国依然有效,可参阅钱杭:《周代宗法制度史研究》,页145—157。
[126] 叔向也曾经在解释楚国权力斗争的结果时提及这件事(《左传》昭公13. 2,页1351)。
[127] 臧文仲也曾对宋襄公说过类似的话,见《左传》僖公20. 5,页387。
[128]“阍”即看门人;古代一般由被罚刖刑(被砍去腿部)的人来充当看门人。至于司宫之位,一般由宦官担任。
[129] 薳启强作为说客,他的话往往带有一种强烈的戏剧感,甚至会给人吊诡的感觉。可详参《左传》昭公7. 3,页1285—1286;7. 6,页1289。
[130] 有人公然藐视这种礼仪,结果惹来极大的祸患(《左传》襄公14. 4,页1011)。由此可见,这种表示尊重的礼节其实非常重要。
[131] 杜预注:“四国,陈、蔡、二不羹”,因此这里指的是四个地方。刘炫对比《国语》里相应的段落,认为“四”当是“三”字之误(《十三经注疏》6,45. 36a—36b)。
[132] 有些论者从这些隐秘的书名推测其中的内容,详参阅竹添光鸿:《左传会笺》昭公12. 52。
[133] 杜预认为“祈招”是周大夫的名字。竹添光鸿则认为这可能是乐调的名称(《左传会笺》昭公12. 53)。下文称引这首诗时,我把诗中“祈招”一词理解成“恭敬地召唤(贤士)”。
[134] 也就是说,穆王没有放纵自己,追逐欲望,因此得以善终,避免了横死的可能性。据《竹书纪年》记载,穆王曾于郑国南方修筑祇宫,后来又在那里接见诸侯,详见竹添光鸿:《左传会笺》昭公12. 53。有关“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可参阅邵东方、倪德卫主编:《今本竹书纪年论集》。
[135]《论语》又把这一句当成孔子的话,参见《论语·颜渊》12. 1。
[136] 可参考竹添光鸿的说法,见《左传会笺》昭公12. 54。
[137] 可参考杜预注,见《左传》成公2. 3,页798。
[138]《国语》另有把进谏者模拟为磨砺金器,见《国语·楚语》1. 8,页554。
[139] 炫耀学识也是灵王骄纵的表现之一。如上文所述,他曾试图驳倒晋国大夫叔向。
[140] 我们或可以拿上述例子与司马相如《上林赋》相比较。《上林赋》最终把世俗的游园之举,转化成驰骋于六艺之囿,观览乎经书之林。感官享受因而得以升华,变成精神上与道德上的乐趣。
[141]《左传》把范无宇称为申无宇,有时或称为无宇。他是楚国的芋尹。
[142] 这里把这一句理解为“小人自己年老又没有儿子,自知未来将会落得死于沟壑的下场”。另一种释读是“平民百姓假如年老又没有儿子,他们自知未来将会落得死于沟壑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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