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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解读:叙事者的声音与预言

时间:2026-01-26 理论教育 安安 版权反馈
【摘要】:音乐和女人都是有解释能力的“充分理由”的范例。但由于这些原则和动因也同时决定了叙事的结构,因此它也就主导了《左传》隐含的“叙事者”的声音。《左传》有不少例子,延伸的叙事提供了多种对最终结果的预言,《左传》有时又以各种不同的观点反复阐释事件。《左传》隐含的叙事者有感于夷吾战败和他一脉绝后都是无可避免的,因此他觉得自己似乎有必要解释他当初为何可以成为晋国的国君。

音乐和女人都是有解释能力的“充分理由”的范例。两者都代表了人对逸乐、欲望、放纵等历史的破坏性因素有所畏惧。如上所见,音乐的象征意义非常清晰,传统的论述也对这个象征有更深入的阐发。相对而言,《左传》更有意识建构“红颜祸水”这一意象——有时我们甚至可以说《左传》一厢情愿地利用这个意象——以解释那些似乎别无其他理解方法的事件。不论是音乐还是女人,两者都指向一种对完整的因果关系的追求。我们可由此看出,人们正寻找一个能够影响整个系统的符号,一个能把看似毫无关联的事件汇集起来的符号。事实上,这一章还讨论了其他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概念,好像各类“细微的开端”、模范的力量、“渐”(事情逐渐发展,无可更改)的观念。这些概念都倡导了历史的必然——可以说,该发生的事总要发生。尽管《左传》中丰富的细节有时会给人一种印象,以为事情的发生纯属偶然,但是《左传》从来没有把机遇看作因果关系中的一环。

因果关系的原则和动因,主要由预言家负责分析。但由于这些原则和动因也同时决定了叙事的结构,因此它也就主导了《左传》隐含的“叙事者”的声音。《左传》有不少例子,延伸的叙事提供了多种对最终结果的预言,《左传》有时又以各种不同(乃至于矛盾)的观点反复阐释事件。由于《左传》以编年的方式著录史事,我们很可能会在不同年份的记录里,读到这些展望将来(有可能由后来的人提出)或追溯前因的片段。然而,即使我们尝试把这些分散的片段组织起来,它们互不协调的情况仍然一目了然。我们归纳出来的并不是线性的发展,这些片段亦没有什么悬念或高潮。我们只可从这些片段找到不断重复的预兆,这些预兆提示了事情的结果和起因。另外,我们也可从这些片段看到各人不厌其烦地重申这些预兆,反复地解读它们。

韩之战这个例子正可说明以上的现象(《左传》僖公15. 4,页351—366)。在这场战争中,秦国打败了晋国,晋惠公被秦国所俘。从秦国决定支持流亡的公子夷吾(后来的晋惠公)回国继承晋侯之位开始(《左传》僖公9. 6,页330—331),各种预示着他不得善终的征兆相继出现。从僖公九年到僖公十五年,所有与夷吾有关的记录,构成了一个连贯的叙述。这个叙述的要旨在于辨明晋国在韩地战败的原因,罗列晋国败绩的征兆。《左传》隐含的叙事者有感于夷吾战败和他一脉绝后都是无可避免的,因此他觉得自己似乎有必要解释他当初为何可以成为晋国的国君。从表面上看,最明显的原因当然是秦国的支持。而秦国之所以选择帮助夷吾,正因为秦国看准了他的势力较弱。秦国大夫公孙絷早已预言夷吾无法为晋国带来安定,因为“其言多忌克”。秦穆公也考虑到夷吾的缺憾,因此才决定扶持他回国继位:“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左传》僖公9. 6,页331)[186]

夷吾的举止反映了他的命运:当他接受意味着周天子承认其诸侯地位的瑞玉时,他的表现是“惰”(《左传》僖公11. 2,页338)。对于这种态度,史过曾向周王汇报说:

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左传》僖公11. 2,页338)

正是夷吾即位时的态度,预示了他的血脉将遭逢厄运。

人为错误能与自然灾害互相对应。在韩之战发生的前一年,沙鹿山崩塌。晋国的卜偃看出了凶兆,说:“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左传》僖公14. 3,页347)夷吾的怠惰与这次山崩互相照应,两者同时成为晋国衰败的征兆。当然,《左传》并没有这样描述韩之战,它只是提供了各种有关这次战果的预言和解释。在战争的前夕,《左传》不断重申夷吾的道德缺陷,并把这些缺陷视为秦、晋交锋的原因。夷吾缺乏信誉,也没有正确的判断力。而且,他还背叛了国外(主要是秦国)和国内(支持他登位的臣子)的支持者。

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187]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左传》僖公15. 4,页351—352)

《左传》在罗列了所有导致战争发生的原因之后,立即交代了一次有关这场战争结果的占卜。这次占卜的结果十分含糊,含糊得足以使秦穆公感到害怕。但最终占卜者还是从占卜的卦象看出了晋国战败的预兆。这次战争的记录以占卜的结果迅速应验开始:“三败及韩”。这次战争结合了人为的失误与天降的异象。这一点引起不少人讨论天人之际的问题,论者都希望从这次战争中分析命运与人力之间的张力与平衡。在韩之战以后,我们得知晋国失利早在有关伯姬(晋室的长女,即夷吾的姐姐,也就是上文的穆姬)和秦穆公的婚事的一则预言中,就已经有所暗示。但是,当晋惠公指责他的父亲晋献公没有遵循占卜的结果而反对这门婚事时,随侍的韩简责备了晋惠公。他强调了人的作为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188]遇归妹椪之睽椗。[189]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190]西邻责言,不可偿也。[191]归妹之睽,犹无相也。”[192]震之离,亦离之震。[193]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图示[194]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195]归妹睽孤,寇张之弧。[196]侄其从姑,六年其逋,[197]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198]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之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199](《左传》僖公15. 4,页363—365)

史苏的预言一字一句都得到了应验:晋国在韩之战中败北,秦国扣押了晋惠公的儿子圉作为人质,长达六年,这也就印证了所谓“从姑”之说(《左传》僖公17. 2,页372)。后来,晋惠公去世,圉逃出秦国回到晋国,并遗弃了他在秦国所娶的公主(僖公22. 5则,页394)。圉的继位非常短暂(僖公23. 4,页402—403),他在一年之后就在高粱被重耳杀死(《左传》僖公24. 1,页414)。

预言的精准强化了宿命论的色彩。但是,秦、晋联姻与晋国战败两者,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从僖公十年(公元前650年)到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有关夷吾的缺失和过错的记录,充分解释了韩之战的结果。事实上,真正把晋献公拯救出来,使他免受秦国无尽的扣押和羞辱的人,正是他的姐姐穆姬。没有穆姬竭力求情,没有她以自己和儿子的性命苦苦相逼,晋献公很可能还要受更多的苦。如果晋献公决意要反对伯姬和秦伯的婚事,那么晋国就会失去这个调停者,整个国家很可能会蒙受更大的损失。从这个角度说,反对秦、晋联姻的预言没有好好应验,它形成了一个吊诡的情况。韩简的谏言强调,晋献公的罪孽并不会因为一次没有遵从占卜的结果而加深。按照这种逻辑,占卜揭示了事物潜在的倾向;占卜的结果仅仅反映了人物品性和外在局势两者的趋势,占卜根本不能引发这些趋势。换句话说,史苏的预言关注的并不是伯姬的婚姻,而是晋国这个政体的整个状态。他借用了没有成果的联姻作为隐喻,表明这桩婚事根本无法逆转由晋侯父子(献公和惠公)败德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左传》在叙述韩之战的后果时,人为的责任以及人受制于无法控制的力量的困局,同时决定了整个叙事的性质。尽管穆姬模棱两可的角色和韩简精彩的谏言,都使我们觉得人应负最终的责任。

另外,《左传》还从另一层面补入了一种超自然的因果关系:秦穆公表示要“从晋君而西”(即把晋侯带回秦国作为俘虏),认为这“亦晋之妖梦是践”(《左传》僖公15. 4,页357)。这里的“妖梦”指的是晋大夫狐突遇上晋国太子申生的鬼魂(申生被骊姬诽谤、中伤,最后又因她的阴谋而自杀身亡。骊姬是申生之父晋献公的宠妃)。以下让我们看看这段奇特的文字:

晋侯改葬共大子。[200]秋,狐突适下国,遇大子。[201]大子使登,仆,[202]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203]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左传》僖公10. 3,页334—335)

申生要求狐突为他驾车,这延续了人物生前的角色及关系。然而,申生生前本来是道德的楷模,死后却变成了恶鬼。因为他自己一个人被冒犯(有的论者把晋惠公的“无礼”解释为他与申生的寡妻贾姬私通),申生的鬼魂就要毁灭整个国家。即使狐突最后劝止了他,但申生的考虑不过是私人的利益(如果秦国灭了晋国,他将无人祭祀)。[204]狐突在这里提出,鬼神只能享用自己族人的祭祀。但《左传》在其他地方却又提到,不论献祭者是些什么人,只要他们人品端正,鬼神就可以享用他们的祭品(例见《左传》僖公15. 8,页309)。两种说法似乎互相矛盾。狐突的说法却也可从《左传》另一些片段中得到印证。在这些片段中,个别的神灵负责的范围较小,他们只需眷顾特定的宗族。这些神灵只能接受自己的宗族献祭,似乎也很合理。[205]

狐突遇上申生的鬼魂,似乎是众人皆知的事情。秦穆公抓住这个事件,以此解释晋国战败的原因,使晋国败绩显得更合理。这里把与鬼相遇当成“梦”,也就表明当时的人可以把私人的经历或鬼神的现象当成公共的事件,尤其当这个经历或现象与国家的命运有关时。我们无法追查这则记录的源头,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个梦的内容并没有考虑过申生这个人本身的性格。这则记叙的主旨是要教读者留意夷吾逾越礼制的举动,以及他如何招致鬼神的厌恶。这里表明了晋国的战败是无可避免的。然而,当秦穆公宣布他要践行晋国的“妖梦”时,表现出来的却是人如何操纵所谓“必然发生”的征兆,借此获取政治利益。

有些预言家似乎有能力回避灾难,但他们的建议是注定不会被采纳的。事实上,正是他们预言的能力,才是他们沮丧而无力的根源。这一点进一步强化了宿命的力量。在每一个关键时刻,庆郑都向晋惠公进谏。他所有的预言都应验了,但他的分析也带来了他的毁灭。庆郑愤恨晋惠公不用忠言,二人渐渐不和时,预言也就自然而然地应验了。庆郑被困在一个窘局里:一方面他知道自己的预言不可更改;另一方面他有尽忠的责任,他必须努力令这些预言无效。当秦国因为饥荒而向晋国请求援助的时候,庆郑运用了令人信服的道德言辞劝说晋惠公答应秦国的请求,但他的建议最终还是没有被采纳。当秦国攻打晋国时,他向晋惠公夸耀自己的先见之明。这进一步惹怒了惠公:

三败及韩。晋侯谓庆郑曰:“寇深矣,若之何?”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孙。”卜右,庆郑吉,弗使。(《左传》僖公15. 4,页354)

当晋惠公决定骑着郑国的马(而不是晋国本国的马)参战时,庆郑再次以精彩的谏言劝阻,但晋惠公再次对他的建议置若罔闻。在庆郑的滔滔雄辩中,他以连串的排比对照,把策略的错误(错误地选择了战马)联系到道德上的缺陷。

尽管庆郑一直努力想改变晋国战败的命运,但他自己却造成了晋国最终的败局。

壬戌,战于韩原。晋戎马还泞而止。公号庆郑。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韩简,虢射为右,辂秦伯,将止之。郑以救公误之,遂失秦伯。秦获晋侯以归。(《左传》僖公15. 4,页356)

无论是晋惠公被俘,还是秦穆公逃脱,庆郑都有责任。然而,即便是他亲手实现了自己的预言,他后来还是想拯救惠公,希望借此反抗命运。反讽的是,因为他这样做,反而让他的敌人逃脱了。晋惠公回到晋国后处死了庆郑(《左传》僖公15. 8,页366—367)。庆郑精准的谏言带来了他力图规避的灾难,可以说他成为自己预言的牺牲者。庆郑的悲剧充满了反讽。《国语》讨论了庆郑的罪责,借此呈现出他那充满矛盾的角色(《国语·晋语》3. 8,页332—334)。

如果夷吾的故事取材于晋国的编年史,那我们大可推测,编纂这些记录的人应该是在晋国的权力斗争中获胜的人。我们推断,这里的叙述经过修饰,目的是要解释重耳为什么要谋杀自己的侄儿(夷吾的儿子圉),并说明重耳最终成为晋国国君乃天命所归。因此,这里的叙述才会如此努力地把晋国在韩之战中的战败,归咎于夷吾道德上的缺憾。但如此一来,我们如何解释晋大夫对夷吾的忠诚?我们又如何说明为什么夷吾回到晋国后仍能担任国君呢?当秦军在战场上俘获夷吾时,“晋大夫反首拨舍从之”(《左传》僖公15. 4,页357)。夷吾被俘也触发了晋国政治和军事组织上的重大变化。

晋侯使郄克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众皆哭。晋于是乎作爰田。吕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惠之至也,将若君何?”众曰:“何为而可?”对曰:“征缮以辅孺子。诸侯闻之,丧君有君,群臣辑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劝,恶我者惧,庶有益乎!”众说,晋于是乎作州兵。(《左传》僖公15. 4,页360—363)

注家对晋国政治和军事重组的本质,说法不一。但大部分论者都同意,这次重组的结果是令大夫的土地增多。晋国的军队也因这次重组变得更有规模、更有效率,他们所配备的武器也变得更加精良。这些全都是晋国日后称霸的要素,但《左传》并没有因此而称许夷吾。夷吾的谦恭和悔恨只是在瑕吕饴甥精妙的言辞中一闪而过。除了互惠互利的言辞外,这里似乎透露了一点:夷吾把一些特权赏赐给晋国的大夫,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支持。或许,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被冠以“惠”的谥号。

总而言之,夷吾在位期间的事件,既显示了他的道德缺陷,也表明了他应该对晋国在韩的战败上负责。但是,即使夷吾曾经战败,他对晋国的崛起也贡献不少。如上文所言,夷吾因为晋国战败而受到指责,但在晋国复苏的过程中,《左传》却把他描写成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色,认为他的影响有限。《左传》反复记叙各种有关韩之战的预言和解释,因为这满足了贬抑夷吾的需要。故此,《左传》刻意把这次战争放到重耳即位和晋国称霸的大叙事里,夷吾的继位也就因此显得不太妥当了。尽管人为因素已足以解释韩之战的结果,但这些“大叙事”似乎还有加入一些超自然征兆的需要。各个层面的因果关系聚集在一起,使晋国在韩之战惨败中看似比注定的更夸张。我们已然看到,《左传》每次把宿命引进叙事,都会暗中以各种方式去试验或讨论它。《左传》对人力有所偏好,它倾向于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事负责。《左传》之所以提到各种预兆,只是想把这些征兆看成人为因素的投射,又或是希望借此表现出那些潜藏的力量,以便解释后来的局势。

【注释】

[1] 有关周朝官制中“史官”的文献,可参看席涵静:《周代史官研究》。又,可参看章炳麟:《章太炎学术论著》,页53—66;王国维:《观堂集林》,册1,页263—274;柳诒徴:《国史要义》,页1—26;徐复观:《两汉思想史》,册3,页217—261;白寿彝:《中国史学史》,册1,页1—10;戴君仁:《释史》;沈刚伯:《说史》。

[2] 燕姞来自南燕国,南燕国的王族姓姞。《左传》既称她为“贱妾”,可见她不可能是南燕王的女儿。

[3]《说文解字》认为伯鯈是黄帝的后裔,贾逵则认为伯鯈是南燕国的始祖。详见洪亮吉:《春秋左传诂》,页402。

[4] 有关子华、子臧的罪行与死亡,见《左传》僖公7. 3,页317—319;16. 5,页370;24. 3,页426—427;宣公3. 6,页674。

[5] 公元前623年,楚国灭掉江国(《左传》文公4. 6,页534—535)。楚国国君似乎害怕公子士会因为其母来自江国而怀恨在心,对楚国不利。

[6] 见《左传》僖公31. 6,页487—488;33. 9,页503—504。《左传事纬》、《左传记事本末》、《左传纬》等书尝试重新编排《左传》中的材料,把关于文公之子的记载并列在一起。然而,这些材料前后并不连贯,性质也迥然不同。由此可见,《左传》并没有把一部完整的故事割裂开来,以嵌入编年的体例之中。

[7]“群公子”所指的或包括子瑕、兰、此前未曾提及的文公的其他儿子,以及郑国各先君的儿子。

[8] 见《诗·大雅·生民》(245)。

[9] 杨伯峻指出:据后人推算,穆公当死于夏历七月,这似乎并非刈兰的时候。这些可以刈除的兰草,或许是穆公培植的特殊品种(《左传》,页675)。

[10] 可参阅沈钦韩的看法,其《春秋左传补注》提到:“穆公欲试己之生死,因刈兰而果卒。”(《左传》宣公3. 6,页675)

[11] 刘文祺(1789—1854):《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页639。

[12]“七穆”为郑穆公的后裔,包括罕氏、驷氏、国氏、良氏、游氏、丰氏、印氏,见马骕:《左传事纬》,页111。当郑简公宴请晋国使臣赵武时,赵武要求七位跟从简公的臣子赋诗言志。他们七人正好代表了“七穆”这七个卿族(《左传》襄公27. 5,页1134—1135)。

[13] 清初学者马骕对其中的因果关系深感不安,因此他列举了郑国先君的种种美德,以此解释穆公及其子孙崛起的“真正”原因(《左传事纬》,页111)。

[14]“命”有命名之义,见《左传》桓公2. 8,页91—92;桓公6. 6,页117;文公11. 3,页582;闵公2. 4,页264;宣公4. 3,页683;昭公12. 1,页1218。

[15]《左传》中也有些围绕命名的故事意旨并不那么清晰;如《左传》桓公6. 6,页114—117;文公11. 3,页582;襄公26. 8,页1117—1119;襄公30. 3,页1171;昭公12. 1,页1218;定公8. 5,页1565。

[16] 鲁大夫申图示在鲁桓公儿子出生时,阐述了同一种命名原则。由于桓公之子与父亲出生的日子相同,因此取名为同(《左传》桓公6. 6,页114—117)。

[17]《左传》的结尾指出了这种趋势,见《左传》哀公27. 3、27. 5,页1733—1736。公元前5世纪中叶,韩、赵、魏三家确实取代了晋国国君,自立为王。

[18] 语出《诗·小雅·小旻》(195);《诗·小雅·小宛》(196)也有类似的语句:“惴惴小心,如临于谷。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十三经注疏》2,12C. 4a)这亦见于《吕氏春秋校释》,页843:“贤主愈大愈惧,愈强愈恐……故贤主于安思危,于达思穷,于得思丧。周书曰‘若临深渊,若履薄冰’,以言慎重也。”这段话不见于传世的《尚书》和《逸周书》。有关《周书》、《尚书》和《逸周书》三者的关系,见陈梦家:《尚书通论》,页283—309。

[19] 大傅是掌管礼制和刑罚的官员,见《左传》,页768。

[20]《论语·泰伯》(8. 3)。

[21]《荀子笺释·臣道》,页185。

[22]《荀子笺释·劝学》,页4—6;《荣辱》,页39;《儒效》,页82—83,92—93;《王制》,页97,107;《王霸》,页138,143—144;《君道》,页167;《正论》,页239;《礼论》,页265;《正名》,页312;《性恶》,页329,336—338。“积”的负面用法比较少见,可参《王制》,页116;《强国》,页223;《正论》,页240。

[23]《中庸》1,见朱熹注:《四书集注》,页1—2。

[24]《韩非子集释·外储说右上》(34),页717。

[25]“好聚鹬冠”可理解成“喜欢收集鹬鸟羽毛做成的帽子”。假如我们把“聚鹬冠”看成一名词词组,则这里或可解释为“喜欢鹬羽聚集而成的帽子”。《礼记》云:“知天文者冠鹬”,《说文》亦提到:“鹬,知天将雨鸟也。”《庄子》中的“鹬冠”似乎与专门的礼制知识有关(《庄子校诠·天地》,页465,468);另,可参阅《汉书》(卷27,页1366)转引颜师古(581—645年)对《左传》的评注。竹添光鸿认为“鹬冠”不过是占星师所戴帽子的名称,这种头冠并非真的用鹬羽来装饰(见《左传会笺》僖公24. 54)。

[26]《诗·曹风·候人》(151),这里指此人所穿的衣服逾越了自己的身份地位。

[27]“服”,古文或写作“图示”。“图示”、“及”字形相近。陆德明《经典释文》“子臧之服”作“子臧之及”,王念孙亦认为今本有误。高本汉据以上异文校改《左传》,见高本汉《左传注释》,第148条。参考这种说法,这一句即可解释为:“子臧所以遭逢厄运,是因为衣服与身份不相称。”

[28]《诗·小雅·小明》(207)。

[29] 杜预认为这句出自《尚书》已经散佚的《逸书》。这句话也混入了后人伪托的《尚书·大禹谟》中。《左传》曾引用这一句来表现朝政与宇宙的和谐(《左传》文公18. 7,页638)。

[30] 当郑文公得知子臧好鹬冠一事,他展现了自己心里对子臧的恼恨。有关此事的分析,可参阅吕祖谦:《东莱博议》,页150—152。但是,《左传》并没有记叙文公的心态和动机。《左传》里还有其他故事,记录(或预言)衣饰与身份不相称最终带来厄运,如《左传》襄公14. 4,页1011;28. 9,页1149(在这则记录里,招来批评的是叛乱者庆封的马车,并非其衣着);哀公17. 1,页1706。

[31] 杜预认为“或”字表明了此人地位甚低,晋国派这样的人用羽旄装饰旌旗,意在侮辱郑国(《十三经注疏》6,54. 13a)。但从郑国的角度来看,“或”字在这里似乎只是表明了他们不确定何人把羽旄放到旆上。无论如何,晋国肯定要对此事负责。

[32] 晋国拒绝讨伐楚国一事更为关键。楚令尹子常向蔡侯索贿。蔡侯因为子常的贪婪而非常生气,所以恳求晋国讨伐楚国。后来,晋国的荀寅也向蔡侯索讨财物。荀寅索贿不成,便劝导晋国执政范献子,要他不要加入到伐楚的盟军。晋国最终拒绝了蔡侯。(《左传》定公4. 1,页1534)晋国的做法无疑是放弃了盟主之位,这为吴王称霸打下基础。

[33] 杜预注训“轩”为“大夫车”,孔颖达疏引述了《左传》定公十三年的例子(《十三经注疏》6,11. 9a)。汪中以为“乘轩”一词不应从字面解释;这个词语只是个比喻,泛指卿大夫的特权和器物(《左传》闵公2. 5,页265)。

[34]“国人”一词或指主城中的居民,他们比“庶民”有更大自由,也比“庶民”更少受制于土地。童书业认为,“国人”在多数例子里包括“士”、“工”、“商”,其中三者又以“士”为首。《左传》把“国人”描写成一群能有效地参与政事的人。(《春秋左传研究》,页132—145)另,可参阅杜正胜:《周代城邦》,页29—36;李玉洁:《中国早期国家性质》,页211—214。

[35] 旌旗表明了懿公的身份,也容易使他成为敌军追击的目标。公元前685年,鲁军与齐军于干时交战,鲁国大败。鲁庄公所以能顺利逃脱,正是因为两名鲁将在下方的小路拿着庄公的旗帜,代替庄公被齐军俘虏(《左传》庄公9. 4,页179)。另外,在公元前575年的*陵之战中,郑成公的御者石首即提到:“卫懿公唯不去其旗,是以败于荧。”石首以卫懿公的例子为鉴,把郑成公的旗帜收入弓袋(《左传》成公16. 5,页888)。

[36] 可参见《孙子·军政》,收入李零:《吴孙子发微》,页78。

[37] 石祁子以贤明称世(《左传》庄公12. 1,页192)。各种传注均认为卫国用来守护国土的臣子多忠心耿耿、才德兼备。

[38] 见高士奇:《左传记事本末》3,页564—565;冯骕:《绎史》,43. 8b—10b。另,可参看张洽的评注,见《春秋传说汇纂》,页339。

[39]《仪礼·燕礼》有“宾所执脯以赐钟人于门内溜”一语,提到宾客在宴饮期间有把肉脯赐给钟者的习惯(惠栋[1697—1758年]《春秋左传补注》亦曾称引此说)。这里阍者可能误以为夷射姑要赐肉给自己,但作为一个守门人,无论如何他都没有获赐肉脯的资格(《左传》,页1529)。

[40] 随葬的车乘与内人会被提前埋在独立的耳房,目的可能是要他们预先为墓主清洁地下的居所。此说详见《左传》定公4. 1,页1531所引杜预注。

[41] 为了要对应《春秋》编年的叙述,这段连贯的纪录因而被分割成了两个部分。下文引述的另一个例子也有同样的情况;见冯李骅:《左绣》,页1919;以及杨伯峻在《左传》页286和页1529的评注。

[42] 见《韩非子释评·内储说下》,卷31,页1017—1019。在《韩非子》的故事里,夷射是齐国的中大夫。

[43]“荡公”意谓蔡姬把船弄得摇晃不定。但从字面上解释,“公”是句子的直接宾语,指的是她把桓公弄得摇晃不定。

[44] 当时郑国为楚军所困。齐国召集诸侯,宣称目标是要解救郑国。《春秋》三传中,只有《左传》这样理解这次会盟,《公羊传》和《谷梁传》均没有类似的说法。见《春秋传说补纂》,页254。

[45] 举例来说,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3. 11)和韩席筹(《左传分国集注》,页179)都认为齐国早于阳谷会盟开始,就打算攻伐楚国。有些注家认为,齐国先攻打蔡国,原因是蔡、楚两国是盟友;详见孙复、朱熹、张洽、汪克宽的评注,见《春秋传说汇纂》,页356。据《韩非子》所载,齐桓公攻打蔡国是为了报仇;管仲巧妙地掩饰了这一意图,宣称齐国出兵是因为楚国对周天子不恭。由于蔡国没有支持齐军伐楚,齐军伐蔡自然也就出师有名:“此义于名而利于实,故必有为天子诛之名,而有报雠之实。”《史记》提到齐桓公恼恨蔡姬,故此南袭蔡国,管仲“因而伐楚”(见《史记·管晏列传》,卷62,页2133)。

[46]“书曰”即“《春秋》曰”,这个用语标示了《左传》注释《春秋》特殊字词之处。

[47]《史记·赵世家》按《左传》记录此事,内容比《十二诸侯年表》更详细,见《史记》卷42,页1767。

[48]《说苑·负恩》,6. 27。子夏的评论能与《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卷34,页717)互相参照。

[49] 原文为“食鼋之羹,郑君怒而不诛,故子公杀君”,见《韩非子集释·难四》卷39,页876。又,其他称引《左传》的文献“鼋”下均有“羹”字,见韩席筹《左传分国集注》,页507。

[50] 论者有时会把子家的罪责,与两年前晋灵公被杀赵盾要担上的责任相提并论。在这两件事上,一些不甚显眼的细节同样被独立出来,加以强调,可参见毛奇龄《春秋毛氏传》139. 625;冯李骅:《左繍》,页7—9;吴闿生:《左传微》,页319;陆淳:《春秋传说汇纂》,页563。子家在死后六年才得到惩罚——他的棺木被砍碎,他的族人也被驱逐(《左传》宣公10. 13,页709)。这似乎说明了子家对郑襄公继位起了一定作用。

[51]《左传》里常以“凡”字来标示通例,然而这些通例往往未能一概应用到所有的例子上。上述关于君臣称谓的文例,同样也有例外。其他有关弒君与称谓的文例,可参阅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宣公4. 26。杜预与孔颖达也曾讨论《左传》在记叙弒君时如何采用不同的称谓(《十三经注疏》6,21. 19b—20b);亦可参阅杜预《春秋释例》,页46—48。焦循(1763—1820年)在《左传补疏》里批评杜预为弒君篡权辩护,目的是为他的内兄司马昭开脱罪名。司马昭杀了曹魏的君主曹髦,手握实权,后来获追谥为晋文王;见陈澧(1810—1882年):《东塾读书记》,页191—192。

[52] 可参看顾栋高在《春秋大事表》中的论述,其说载韩席筹《左传分国集注》,页508。另亦有论者怀疑《左传》本身的道德标准,如朱熹(见《朱子语类》,页2149—2150)。

[53] 韩厥在拒绝参与针对晋厉公的阴谋时,曾说过类似的话:“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左传》成公17. 10,页903)《国语》记录此事时,提到栾书接受了韩厥的决定,并认为他的比喻合情合理:“其身果而辞顺”(《国语·晋语》6. 12,页426)。栾书的言论证明了逾矩之事可以与维系秩序的修辞结合起来。

[54] 杜预把“权”理解成“权势”或“权威”,认为“子家权不足以御乱”。但正如上文所述,子家掌握了不少权力。他参与弒君的阴谋,也是不争的事实。参见胡安国、陆淳、陈傅良、张洽、吕大奎、吴澄、程端学、郑玉、金贤的评析,载《春秋传说汇纂》,页563。

[55] 如毛奇龄的意见,参《春秋毛氏传》,页625—626。编纂《春秋传说汇纂》的清代学者有鉴于这段文字过于反动,因此把整套内容全部删去;见《春秋传说汇纂》,页563。

[56]《左传》其他涉及食物的故事,与上述有关鼋肉的事件相比,往往更着重食物与礼的关系。这些故事以食物划定不同身份的界线,或把食物视为礼的象征,或运用食物来说明逾矩的情况。这些故事较少考虑到事情的偶然性。见《左传》宣公2. 1,页652;宣公14. 4,页769—770;襄公28. 9,页1146。《左传》中衣着不当的记录也遵循同一种逻辑(如《左传》襄公14. 4,页1010—1011)。

[57] 这只是郑灵公在位第一年。

[58] 有关模仿以往的典范对解读历史有什么作用,可参阅约翰·赫伊津哈(Johan Huizinga):《人类与思想:历史·中世纪·文艺复兴:散文集》(Men and Ideas:History,the Middle Ages,the Renaissance:Essays),页77—96。至于典范这个概念如何形塑文化复兴时期的阅读、写作、诠释过程和修辞风格,可参阅提摩西·汉普顿(Timothy Hampton):《从历史书写:文艺复兴时期有关典范的修辞》(Writing from History:the Rhetoric of Exemplarity in Renaissance Literature)。

[59]《公羊传》和《谷梁传》所载的《春秋》作“公观鱼于棠”,《左传》所附的《春秋》则作“公矢鱼于棠”。“矢”的意思一般指箭矢,一些注家因此认为隐公是想用箭射鱼(如朱熹《朱子语类》六,页2161)。但这里“矢”当训为“陈”,意思是陈列。全句意谓隐公想看渔人表演的壮观场面,当然也可能用他们的装备来射鱼;详见杨伯峻注,载《左传》隐公5. 1,页39;竹添光鸿:《左传会笺》隐公5. 57—58。

[60]“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13. 2,页861)竹添光鸿认为这里所谓“大事”主要指最基本的军事活动(《左传会笺》隐公5. 58),臧僖伯的谏言也特别强调了这些军事活动。

[61] 王国维和杨树达均认为“物”的本意是“杂色牛之名”。因此,“物”也引申指事物的多种颜色和多种状态。

[62]《左传》用不同的名称来称呼四季的狩猎活动:春搜、夏苗、秋狝、冬狩,这四种活动似乎包括一定的出游仪式和军事训练。

[63] 当国君遇上战争、会盟和其他使命,他们在离国或返国时都要参拜祖庙(如《左传》桓公2. 7,页91;襄公13. 1,页998),奖杯则赐予跟从在他身边的人(《左传》,页42—43)。

[64] 棠位于鲁、宋两国的边陲,杜预释“略地”为“巡行”,王念孙则强调其中有划定疆界的意味(高本汉《高本汉左传注释》,第13条)。换句话说,隐公声称他此行有严肃的政治目的。

[65] 臧僖伯是鲁隐公父亲惠公的弟弟。

[66] 鲁惠公(隐公和桓公的父亲)先娶孟子为妻。孟子死后,惠公又娶了声子,声子生下了隐公。另外惠公又迎娶了仲子,仲子出生时掌心的手纹有“为鲁夫人”的意思(吴曾祺认为,仲子的掌纹可能看起来像古文“鲁”字,其说见韩席筹:《左传分国集注》,页39)。后来,仲子生下桓公。孟子、声子和仲子都是宋公室之女,同为子姓。虽然桓公和隐公均非正室所生,但桓公似应为正式的继承人,因为仲子的地位高于声子。司马迁所记录的版本并不相同:据《史记》所述,隐公本来打算迎娶仲子,但仲子最终却被惠公据为己有;司马迁并未提及仲子的掌纹(《史记·鲁周公世家》卷33,页1528—1529)。

[67]《春秋》对应《左传》的一则经文本作“君氏卒”。《公羊传》和《谷梁传》“君氏”作“尹氏”,认为此人是周大夫。“君”、“尹”二字字形相近,容易混淆。但依照《春秋》的惯例,每当周大夫去世,经文一般会直接称呼该大夫的名字,而不应书“某氏”。《公羊传》注意到这个问题,认为这里改称“尹氏”目的是要表达他对此世卿的批评。这再次证明《公羊传》不太考虑历史背景。公元前519年王子朝背叛周天子,尹氏世卿曾支持王子朝的叛乱。《公羊传》据此臆测《春秋》否定世卿(昭公23. 3,页1443—1444)。换句话说,某位尹氏先祖的所作所为,能够成为佐证,影响二百年后《春秋》对同一姓氏之人的批评。毛奇龄提出了更令人信服的解释(《春秋毛氏传》,页573—574):这里的尹氏可能指郑国一位尹姓大夫。当鲁隐公在郑国当人质的时候,这位郑国大夫保护了隐公,最终与隐公一起回到鲁国(此说也见于吴伟业《尹氏论》,收入《吴梅村全集》,页587—589)。本书所关心的并不在于“尹氏”或“君氏”的确实身份。本书所关心的是,《左传》把这件事视为鲁隐公善意的表现,并把事情发展描述成一则道德寓言,尽管其中判断或有瑕疵,其道德标准或受质疑。这里的焦点是《春秋》用“卒”字代替更崇敬的“薨”字来记叙声子之死。

[68] 鲁大夫众仲说:“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而下。”每队舞者有八,让我们想起了季氏“八佾舞于庭”,因而激起孔子的愤怒(《论语·八佾》3.1)。

[69] 吴闿生:《左传微》,页1。吴氏认为,赴棠之举表明鲁隐公判断有误,这可以解释隐公最终何以被杀(《左传微》,页3—4)。高士奇对隐公的批评更为严苛,他认为赴棠之举是隐公众多失误中的一例。隐公被弒看似十分冤枉,让人难以理解,但高士奇的解释却使人觉得隐公应有此报(《左传纪事本末》,页52—53)。亦可参见《春秋传说汇纂》(页120—121)的评论。

[70] 郜的第一代国君是周文王的儿子(《左传》僖公24. 2,页421)。早在春秋以前,宋国吞并了郜,因此宋国也就夺取了郜鼎。公元前713年,鲁国联合郑、齐二国攻打宋国,最终郑军攻入郜地,郜的控制权也就归入鲁国手中(《左传》隐公10. 3,页68—69)。

[71] 臧哀伯是臧僖伯的儿子。臧僖伯正是前文反对隐公赴棠的鲁卿。

[72]《尚书·皋陶谟》有相类的篇章,以五色所绘的“象”包括日、月、星、辰、山、龙、华、虫。见刘文淇注,收入《左传》,页88;亦可参阅高本汉《高本汉左传注释》,第26条。

[73] 这包括了衣服纹饰的高下、衣带挂饰的多寡、冠冕上流苏的装饰,以及旌旗上饰带的数目,详见王引之的训解,转引自《左传》,页89;高本汉《高本汉左传注释》,第27条。《左传》在其他地方也曾以“登”、“降”二字来表示增减,这种用法可参见《左传》襄公26. 4;昭公3. 3(竹添光鸿:《左传会笺》桓公2. 16)。

[74] 有关九鼎的重要性,可参见《左传》宣公3. 3,页669—672。王子满认为“成王定鼎于郏鄏”(《左传》宣公3. 3,页671)。《尚书》并没有提及武王与经营洛邑之事有任何关系(《左传》,页89—90)。

[75] 杨伯峻引述《墨子·明鬼》:“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也”,证明齐社可以与其他古代文学所描写的淫乐之地(如桑林和云梦)相提并论。

[76] 见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页221—222。“视”和“观”的区别未能套用到整部《春秋》上。《谷梁传》采用了《公羊传》的说法,认为庄公赴齐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关;见《春秋三传比义》,页220。

[77]《春秋传说汇纂》,页295。

[78] 见《诗·齐风·猗嗟》(106)。王夫之对《猗嗟》的诠释,可参看他的《诗经稗疏》,收入《船山全书》,册3,页81—82。《毛诗序》认为这位射手是鲁庄公,他在即位后不久即出使齐国;朱熹也有相似的看法;见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页285—288。

[79] 匠师庆也曾提出类似的谏言,只是内容稍有不同。(《国语·鲁语》1. 3,页155)韦昭认为庆和御孙是同一个人。

[80] 可参看《谷梁传》(傅隶朴:《春秋三传比义》,页225—226)。君主的妃嫔理应尊奉祖庙,但这里却刻意模仿并颠覆了这种尊卑关系。为了取悦君主的妃嫔哀姜,祖庙被夸张地装饰起来。而且,这位妃嫔正是杀害先君的凶手的女儿。

[81] 杜预训“章物”为“章所执之物”,意谓彰显手中所执的物件。这里笔者采用了高本汉的解释(见《高本汉左传注释》,第67条),把“物”视为男性的特质(以便与下文女性的“虔”对举)。

[82]《国语》提到夏父展也提出了类似的谏言(见《鲁语》1. 4,页156)。《国语》还记录了一场有趣的讨论,这场讨论的内容围绕“故”(意指先例)。夏父展批评了庄公的行为没有先例,属“非故”;庄公则表示自己即能开启先例(“君作故”)。夏父展指出“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并解释说他之所以劝止庄公,是怕他的非礼之举会被记录下来流传后世。

[83] 见史嘉柏(David Schaberg):《井然有序的过去》(A Patterned Past),页72—73。

[84]《诗·大雅·文王》(235)。

[85] 史嘉柏曾精细地讨论了这个例子,可参阅史嘉柏:《井然有序的过去》,页294—296。

[86] 除了范宣子外,其他大臣的轶闻还可参见《左传》僖公27. 4,页445—457;成公2. 7,页806;襄公7. 6,页951—952;9. 4,页996—997。

[87] 尤锐(Yuri Pines)讨论了君主的理想品德如何逐步向下渗透,成为“伦理上士大夫理想的自我形象”,详见《儒家思想的基础》(Foundation of Confucian Thought),页136—204。

[88] 可参见吕祖谦的评论,见《东莱博议》,页12—13。照此逻辑推论,《左传》并不会因为某人的性格而断言其本质,继而批评苛责。比如,《左传》批评鲁桓公是因为他公开展示了受贿而来的郜鼎,并非针对其心理动机。我们可以把桓公渴望与宋国结盟一事,联系到他一年前弒兄篡位的行为。

[89]《周礼·春官宗伯》、《论语》、《荀子·乐论》、《礼记·乐记》均探讨了这些主题。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页1—44;李泽厚:《华夏美学》;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史》,卷1。史嘉柏在讨论“感观意识”时,提出音乐代表着史学的终结,见《中国史学的基础》(“Foundations of Chinese Historiography”),页497—598。有关中国古代音乐的地位,可参苏芳淑(Jenny So)编:《孔子时代的音乐》(Music in the Age of Confucius)、罗泰(Lothar von Falkenhausen):《乐悬:中国青铜时代文化中的编钟》(Suspended Music:Chime-Bells in the Culture of Bronze Age China),以及杜志豪(Kenneth DeWoskin):《为一二人作乐:中国古代音乐与艺术概念》(A Song for One or Two:Music and the Concept of Art in Early China)。

[90] 韦昭(204—273年)认为“均”是一块用来测量钟的木头,长七尺,有弦系之(《国语》,页132)。《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提到乐师把“成均之法”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的基础(《十三经注疏》3,22.6b—7a);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页2—3。徐复观认为“均”孳生出魏晋间之“韵”字。(https://www.xing528.com)

[91] 可参阅贝格利(Robert Bagley)对曾侯乙墓钟磬的精细分析,见苏芳淑编:《孔子时代的音乐》(Music in the Age of Confucius),页35—63。

[92] 史伯同样用“和”、“同”两种概念分析周室衰亡:周幽王“弃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求财于有方,择臣取谏工而讲以多物,务和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王将弃是类也而与剸同。天夺之明,欲无弊,得乎?”(《国语·郑语》1,页515—516)史伯在这里把有关“和”的论述,与五行相杂“成百物”相提并论。我们将从下文看到,古人常把音乐与数字(如五声、六律、八风等)所构成的系统和多元性联系起来。其他关于“和”与“同”的讨论,见《论语·子路》13. 23;《管子校正·宙合》11. 59;钱钟书:《管锥编》,册1,页236—238。

[93] 韩非子提出人臣崇尚君主所喜好的事物,谓之“同取”;人臣毁谤君主所憎厌的,谓之“同舍”。君主必须提防这种“同取”、“同舍”的佞臣会“欺主成私”,见《韩非子·奸劫弒臣》,载《韩非子史评》,册1,页474。

[94] 晏婴在详细分析了“和”与“同”两种概念以后,接着劝谏景公。景公认为古人一定会因为长生不死而感到非常快乐,晏婴则认为这逻辑荒谬可笑——如果古人不死,那景公也就不可能保有现在的位置。这则故事劝谏景公要慎防纵情享乐而不加约束。音乐之“乐”与快乐之“乐”两者的关联,可以说明为何《左传》会把这则故事放到这个位置。《晏子春秋》把上述故事放到有关音乐的论述之前,两者顺序被颠倒过来(见《晏子春秋集释》7.4—5,页441—443)。

[95]《诗·商颂·烈祖》(302)。

[96] 杜预释“二体”为文、武;竹添光鸿则认为“二体”指阴、阳(《左传会笺》昭公20. 33)。“三类”指组成《诗经》的“风”、“雅”、“颂”。杜预认为“四物”是杂用四方之物而成的乐器,竹添光鸿则引述了其他文献证明“四物”与四季及其他声音上的差异有关。“五声”、“六律”、“七音”都是中国古代音乐传统用来分别声音的术语。“八风”指来自八方的音乐。至于“九歌”,可参看本书第108 页注释④中的说明。这里数字逐步递增,表现出一种秩序感和整体性。

[97]《诗·豳风·狼跋》(160)。

[98]“平”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可参见《孟子·公孙丑下》4. 13;《离娄上》7. 1,7. 11;《离娄下》8. 2;《荀子笺释·王制》,页113—114;《富国》,页137;《王霸》,页148;《君道》,页162—163;《致士》,页189;以及《议兵》,页212。

[99] 贝格利指出曾侯乙墓出土编钟上的铭文说明了曾国的音阶标准及术语与楚国有关(这些编钟是楚王送给曾侯乙)。因此,他推测这些铭文的意思“或与列国的政治秩序有关”,见苏芳淑编:《孔子时代的音乐》(Music in the Age of Confucius),页61。

[100] 晋襄公已于前一年去世(《左传》文公6. 5,页550)。赵盾本来打算拥立公子雍,后却转而支持夷皋(即后来的晋灵公)即位(《左传》文公6. 5,页550—552;7. 4,页558—561)。赵盾身为灵公的正卿,他对政治决策影响至巨。

[101] 这里按高本汉(《高本汉左传注释》第224条)的解释把“休”理解为“恩赐”。“戒之用休”一节也出现在《大禹谟》里。虽然《大禹谟》也提到了“六府”、“三事”,但却未有标明细目。这里统称水、火、金、木、土、谷六者为“六府”。另,这里提到的“九歌”与《楚辞·九歌》并不相同。至于《离骚》和《天问》里提到夏王启的“九歌”,可能与这里的“九歌”有关。

[102]《左传》如何把“三事”相提并论,可参阅《左传》成公16. 5,页881;襄公28. 11,页1150。

[103] 见《礼记集解》卷19,页1021—1029;《荀子笺释》卷15,页203—204。鲁威仪(Mark Edward Lewis)在《早期中国的合法暴力》(Sanctioned Violence in Early China)曾引述这些材料来讨论音乐与战争的关系。《史记》中《律书》也被称为“兵书”。张晏在注解班固《汉书·司马迁传》(卷62)时,提出《史记》所亡佚十篇篇章就包括“律书”。但无论是《史记·太史公自序》(卷130)所概述的《律书》旨要,还是传世的《律书》(很可能是后人伪托),都有讨论乐律与行军关系的内容。

[104]“莫”、“暮”为古今字,因此这里当读为“日云暮矣”;但其他有关这种仪式的文献多用“暯”字,意谓日将正中之时。这里或指中午,也可能只是时间不早的意思。

[105] 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流亡之时,楚成王曾宴请他(《左传》僖公23. 6,页408—409)。

[106] 于鬯训“让”为“饟”,意指用酒食款待,这里可理解为接受。郄至坚持以飨宴为喻,故用此字。

[107] 享礼上的酒食必须留给神灵享用,参加仪式的人不能吃掉这些酒食,因而有“训共俭”的意义。

[108] 郄至前后称引的两句诗句,都出自《诗·周南·兔罝》(7),然而他表明前后两句意义相反。这与《诗经》原来的意思不同。《诗经》中两句的意义相类,都是用来称颂士兵,并肯定公侯的重要性。郄至断章取义,按照自己的见解理解《诗经》,这种做法在《左传》里十分常见。

[109] 孙诒让认为先击钟镈,后击鼓磬,谓之“金奏”。“金奏”能奏出九种夏乐,说见孙诒让《周礼正义·春官·钟师》,转引自《左传》页857。郄至听到的可能是《肆夏》,《左传》(襄公4. 3,页933)也曾提及这首乐曲。当叔孙豹听到《肆夏》时,他没有拜答。至于这里,郄缺认为“金奏”过分奢华。

[110] 钟仪在楚、郑交锋中被俘,郑侯把钟仪献给晋国(《左传》成公7. 4,页833)。晋国称钟仪为“郧公”。钟仪的地位变化,点明了这两条材料取材于不同的文本。

[111] 楚国的头冠(或许包括衣饰)与中原不同。

[112] 这是说他日夜请教令尹婴齐(即子重),又日夜访问司马侧(即子反)。

[113] 钟仪没有直接表彰他的君主,反而讲述了楚王还是太子时的行径。这使他的判断看来更客观、更无私。

[114] 钟仪在晋君面前直呼楚大夫的名字,这是合乎礼制的,即使这些楚国大臣的地位或许高于钟仪自己。这种做法象征钟仪代表楚人表达对晋君的尊重。

[115] 这里“忠”有专心致志的意思。

[116] 魏绛认为晋国与戎狄和睦相处非常重要,并以此劝说晋悼公,详见《左传》襄公4. 7,页935—939。

[117] 语出《诗·小雅·采菽》(222)。传世《诗经》“福禄”作“万福”,“便蕃”作“平平”。

[118] 传世《尚书》没有这句话,《逸周书·程典》里却有类似的表达:“于安思危,于始思终。”(见《逸周书汇校集注》卷12,页193)《程典》的大意是文王宣布他将率领他的子民实行德政。由于我们无法确定《程典》的写作时间,因此我们也就无从判断这一篇章是否比《左传》更早写成。详见惠士奇(1671—1741年)和梁履绳(1748—1793年)的论述,转引自《左传》,页994。

[119] 所谓“渡河”也就是使郑国臣服。晋悼公“复霸”的两个关键,正是要降服郑国,并与戎狄和睦共处。有些注家认为,晋悼公的悼文夸大了他的成就,其他文献对他的功绩并无如此详尽的记录(如吴闿生:《左传微》,页483)。晋军侵郑的记录,也包含了郑国大夫对晋悼公的批评。

[120] 如果郑国背叛了晋国,这盟书上的诅咒便会应验。

[121] 按照子驷所改的盟辞,郑国所以臣服于晋国,条件是晋国实行现有的政策,而且他也预先埋下了郑国与楚国结盟的可能性。

[122] 孔子曾这样描述治国之道:“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15. 10)“郑声”和“佞人”对举,大概是因为两者都旨在取悦他人,而没有教诲的功能。孔子还在其他地方提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论语·阳货》17. 18),并把“郑声”与鲜艳的“紫”、谄媚的“利口”相提并论。顾颉刚认为“郑声”可能是“土乐”的泛称,并引用《汉书·礼乐志》把燕、代、秦、楚的音乐归入“郑声”作为证据(见《古史辨》,册3,页646—647)。

[123] 据《论语·微子》(18. 4)所载,齐人把歌女与乐器送给鲁国执政季桓子,季桓子沉溺其中,因此三日不上朝,孔子于是离开了鲁国。此事亦见于《韩非子释评·十过》,页393—394;《内储说下》,页1049,1054;《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卷14,页669—670;《鲁周公世家》,卷33,页1544。

[124] 君主一旦能节制感官刺激,使之升华,或可把这种享受转化到德政上,变成更崇高的快乐。汉代宫廷文人经常运用这种议论方式,以赋向君主进谏。

[125] 有些注家把“降”字理解成把音声调低,但这里“降”似乎指一般的音阶变化,可参看允禄等撰:《律吕正义后编》,卷179。

[126]“五味”指辛、酸、咸、苦、甘。

[127]“五色”指白、青、黑、红、黄。

[128]“淫”指超越了五味、五色、五声的界限。

[129] 孔颖达认为“四时”指四季;杨伯峻则认为“四时”亦可以指一日之中“晨”、“午”、“昏”、“夜”四个时段。

[130] 注家对“五节”的理解莫衷一是:杜预认为“五节”是“五行之节”,竹添光鸿则解作“五宿”,杨伯峻认为“五节”是“五声之节”。

[131] 见《诗·周南·关雎》(1)和《诗·小雅·棠棣》(164)。

[132]《国语》有相近的篇章,当中医和的言论就把这种联系表现得更明晰:“上医医国,其次疾人。”(《国语·晋语》8. 17,页473)

[133]《礼记集解》卷38,页1013。

[134] 传统一般以为“大舞之乐”包括黄帝、尧、舜、禹、汤、周文王六代的音乐,见《左传》,页214。另一种读法认为“大舞”意指所有诸侯和大夫都加入到当时的舞蹈(如韦昭注,见《国语·周语》1. 11,页29)。前一种解释强调的是王子颓僭用了周王宴请诸侯的乐舞(程公说:《春秋分记》,卷36;秦惠田:《五礼通考》,卷158),后一种解释则描述了篡位者不计后果的放纵形象。

[135] 参看《左传》襄公26. 10,页1120。楚大夫申子批评楚国滥用刑罚,认为其行为与古代圣王的“畏刑”形成对比,特别是古代圣王在行刑前一般会折损膳食、撤除音乐。

[136] 国君于服丧之时演奏不合时宜的音乐,无一不被《左传》批评。例子见《左传》襄公23. 1,页1072;昭公15. 7,页1374。

[137] 据杜预注所言,所谓“乐备”即“备六代之乐”,意指王子颓以往享受过的六代的音乐(《左传》,页217)。要留意郑厉公和王子颓的相似之处,他们同样是侧室所生,也同样通过弒杀兄长而篡夺王位。有关郑厉公和郑昭公二人的权力斗争,见《左传》桓公11. 3、15. 2、15. 6、15. 7、17. 8,以及庄公14. 2。

[138] 史嘉柏也曾讨论“季札观乐”的故事,参见《井然有序的过去》,页86—95。另可参见张素卿:《左传称诗研究》,页109—115。论者探讨中国美学思想时,经常会援引这则文献记录,可见他们都把这次演奏视为重要的资料;可参《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册1,页3—4。

[139] 见《左传》襄公14. 2,页1007—1008;31. 9,页1189—1190;昭公27. 2,页1482—1485。假设公元前559年,当季札拒绝继承吴王之位时大概十多岁(《左传》襄公14. 2)。那么到了公元前485年,他在《左传》里最后一次评判时事,已经是九十岁左右的人(哀公10. 6,页1656)。他似乎不可能那么长寿,这种情况或许是受他的贤德和传奇形象的影响。另一个可能性是“延州来季子”指的是季札的后人(《左传》,页1656)。

[140] 季札观乐的顺序与传世《毛诗》中《风》、《小雅》、《大雅》、《颂》的次序相合。另外,季札观乐的顺序也与“十五国风”开首五组的次序一样。汉代传习鲁、齐、韩、毛四家《诗》,然而只有《毛诗》流传至今。关于其他三传的研究,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

[141]《十三经注疏》6,39. 19a。

[142]《毛诗序》也提到“始基”的概念,它把《周南》和《召南》视为“正始之道,王化之基”(《十三经注疏》2,1A. 18b)。据《毛诗序》所云,“南”指周朝文化向南发展(这里与周公和召公相关)。有些学者以为“南”是一种音乐,见顾炎武:《日知录集释》3,页49—51;顾颉刚:《古史辨》,册3,页642—644。陈盘不同意《毛诗传》的说法,认为“南”指古人在南方收集了这些诗,并把诗作谱入音乐之中;详见其《周召二南与文王之化》,收入《古史辨》,册3,页424—439。从《左传》中诗歌出现的先后顺序来看,《周南》与《召南》在《左传》成书时已经成为“国风”的一部分。

[143] 武王克商以后,商的领地被三分成邶、墉、卫。后来三地发生叛乱,周公把这些领土合并起来,建立卫国,并任命武王的弟弟康叔为卫侯。卫国以往是商的领土(亦即殷墟),可参见《左传》定公4. 1。有关以往对卫国地理位置的说法,可参阅夏含夷(Edward Shaughnessy):《孔子之前:中国经典诞生的研究》(Before Confucius:Studies in the Creation of the Chinese Classics),页65—66、69。

[144]《诗·周南·关雎》是《诗经》开宗明义的第一篇。孔子认为此诗“乐而不淫”,见《论语·八佾》3. 20。

[145] 魏国为晋国所灭。晋大夫毕万掌管魏地,后来成为晋国三大氏族之一,最终瓜分了晋国。

[146] 尧先后封于陶、唐两地,因此古人也就以“陶唐氏”指称前代圣王尧。叔虞也获封于唐,他是周成王的弟弟,后来建立晋国(见《左传》昭公1. 12,页1218)。

[147] 诚如第一章所述,姚鼐曾以此为例,证明《左传》的编者特别偏袒魏氏。

[148] 公元前376年,韩国(三家分晋的其中一家)灭郑。

[149] 季札的预言在65年后应验。公元前478年,楚国灭陈,见《左传》哀公17. 4,页1708—1709。

[150] 钟惺的评论,转引自洪顺隆:《左传论评选析新编》,页753。

[151] 季札所谓“惭德”,可能是指商汤通过武力把政权从纣王手中抢过来。

[152]“憾”表明了文王早有克商之心,《史记》亦有相似的看法(见《齐太公世家》,卷32,页1478—1479)。宋代学者孙甫(998—1057年)批评季札“厚诬于圣人”,参见其《文王论》(《孙明复小集》)。

[153]《武》是《诗·周颂》里的一篇诗作(285),楚庄王曾提到这首诗,说它是武王克商时创作的一首作品(《左传》宣公12. 2,页744—745)。有关《武》舞的描写,见《礼记集解·乐记》,卷19,页1021—1029;王国维:《观堂集林》,册1,页104—108。鲁威仪(《早期中国的合法暴力》,页227)认为《礼记》能与《周礼》和《吴子》中对军事训练的描述互相对应。

[154] 除非我们也像金圣叹别具一格的解读一样,把季札对《大武》的肯定理解成一种反讽(参《天下才子必读书》,页165)。

[155] 孔子在齐国听韶乐,三月不知肉味(《论语·述而》7. 14)。孔子认为《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而《武》(武王之乐)则“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3. 25)。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页14)认为,孔子的论断点明了《韶》蕴含着“仁”的精神,而《武》建立在权力和征伐之上,虽蕴含“天地之义气”,但却并非“尽善”。

[156] 这个预言在叔孙豹的私生子竖牛密谋对付叔孙豹时应验(《左传》昭公4. 8,页1256—1260)。第三章还会进一步讨论这件事。

[157] 公元前548年,吴王诸樊被杀,余祭继位成为吴王(《左传》襄公25. 12)。到了公元前548年,余祭又被刺杀(《春秋》襄公29. 4)。余祭之死有可能发生季札出使之前,又或者季札出使之后。接着,夷眛即位(余祭和夷眛都是季札的兄长)。杜预认为“嗣君”这里指余祭;贾逵和服虔则认为这里指的是夷眛。假如季札知道国君新衰,那他观乐一事便于礼不合(《春秋传说汇纂》,页789—790),特别是他后来恰恰以这一点批评孙文子。

[158] 齐国的权力斗争分为两个阵营,一边是陈氏和鲍氏,另一边则是栾氏和高氏,见《左传》昭公10. 2,页1315—1318。晏婴在这场斗争中保持了中立的态度,可谓非常谨慎。

[159] 孔子曾称许蘧瑗(即蘧伯玉)和史鳅(字子玉,故又称为史玉),认为二人正直坦率,见《论语·卫灵公》15. 7。史鳅曾劝告公叔发,要求他要谨守臣礼,不要骄横跋扈,由此可看出史鳅的贤明(见《左传》定公13. 3,页1591—1592)。孔子指出,公叔发可以以“文”为谥号,原因是因为他能够把一个佣人推荐到自己的官位,与他平起平坐(《论语·宪问》14. 18)。

[160] 梁履绳把“辩”读为“变”,全句指“既为变乱,而又不德”(《左传》,页1166—1167)。

[161] 燕子在帐幕上筑巢,鸟巢随时都有可能被打翻,但燕子却没有发觉自己一直置身于危机之中。

[162] 有关孙文子的流亡,以及他与卫宪公的敌对关系,见《左传》襄公14. 4,页1010—1015;26. 3、5、7,页1113—1116。宪公死于季札访卫的同一年,但只有《春秋》提及他的死亡,《左传》对此只字不提(《春秋》襄公29. 9,页1153)。由于琴瑟之声比钟声低俗,而孙文子终生不听琴瑟所奏的音乐。由此可见,孙文子把季子的批评铭记在心。这里的孙文子有一虚心纳谏的形象。另,《左传》在描述孙文子与卫宪公争权时,格外同情孙文子。综观《左传》全书,孙文子的正面形象可谓前后一贯。

[163] 可参考高士奇的论断,见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卷49,页727。

[164] 见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页1—44。

[165] 见辜鸿铭:《辜鸿铭文集》;马一浮(1883—1967):《马一浮集》;马一浮:《复性书院讲录》;以及徐复观:《中国艺术精神》。

[166] 孔子的名言“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6. 19)或最能体现此意。

[167] 据杜预注,女本属阴,这里所以称之为“阳物”,是因为“女阴常随男阳”。女人属“阴”也可能是后世衍生的观念,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页516)即尝征引《礼记·王制》和《内则》,以证明女人可以暖床,故被称为“阳物”。两性关系多发生在晚上,因此沉溺于闺房之乐会导致阳盛(内热)和阴盛(蛊惑)之疾。

[168] 许多战国及汉代文献均收录了齐桓公坎坷的下场。《左传》与这些文献相比,内容较为简洁。详可见《荀子·仲尼》;《管子·小匡》、《小称》;《韩非子·二柄》、《外储说右下》、《难二》、《十过》、《吕氏春秋·贵公》、《直谏》;以及《史记·齐太公世家》卷32,页1493—1495。

[169] 祭仲也就是建议郑庄公必须压制弟弟野心的那位贤士(见第一章)。

[170]《左传》还有其他周旋于父亲和丈夫之间的女性。举例说,怀嬴即尝试保持中立(《左传》僖公22. 5,页394);至于卢蒲姜则选择与丈夫一起对付自己的父亲(襄公28. 9,页1147—1148)。

[171] 周幽王之妃褒姒是颓靡奢逸的象征。她所代表的过度享乐,最后导致周室衰微。叔向引用《诗·小雅·正月》(192)中“赫赫宗周,褒姒灭之”一句,证明逾越的行为如何削弱政治的权威,并借此预言楚国王子围(后来的楚灵公)的败亡(《左传》昭公1. 3,页1208)。

[172] 例如楚国的邓曼(《左传》桓公13. 1,页137—138)、卫国的定姜(《左传》成公14. 5,页870)和伯宗之妻(《左传》成公15. 5,页876;《国语·晋语》5. 14,页407)三人都预知灾难即将发生,却又无力阻止。另外,僖负羁的妻子预言重耳必定会有远大前程,她说服丈夫不要像曹君那样怠慢重耳,反而以礼相待(《左传》僖公23. 6,页407)。她的预言最终应验。后来当晋国攻入曹的时候,重耳特别命令部下不得进入僖负羁的家,又赦免其族人。这反而触怒了重耳的部下,最后他们纵火焚烧僖负羁的宅邸(《左传》僖公28. 3,页454)。有关这些例子的分析,可参阅瑞丽(Lisa Raphals):《分享烛光:早期中国的女性与德行》(Sharing the Light:Representation of Women and Virtue in Early China)。

[173] 巫臣在这里引用了《尚书·康诰》“惟乃丕显未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一句而加以撮写。

[174] 邲之战,晋、楚争霸,子反是其中一位楚军统帅(《左传》宣公12. 1—2,页718—747)。

[175] 夏姬初嫁子蛮,后嫁御叔;御叔也就是夏征舒的父亲;见《左传》,页804。

[176]“人生实难”一句,意谓保全性命非常困难;另一种理解是生命可贵,得之不易。“其有不获死乎”,也就是说假如子反娶了夏姬,他不可能会免于凶死。

[177] 见《左传》宣公12. 2,页743。

[178] 叔向的意思是他的母亲不会轻易让其他姬妾接近自己的夫君。

[179] 栾怀子尝试重新进入晋国,《左传》特别同情他;详见《左传》襄公23. 3,页1073—1076。

[180] 钱钟书分析了篇中含糊不清的地方,并强调叔向之母如何以妒忌来确立自己的见解,可参阅钱钟书:《管锥编》,册1,页213—215。

[181] 杜预认为子貉就是命途多舛的郑灵公;竹添光鸿则认为子貉和灵公是两个人;详见《左传会笺》昭公28. 15。这里叔向的逻辑是夏姬身为子貉之妹,她非凡的美貌已耗尽上天的福泽,因此她的兄长才会早早夭亡。

[182] 弃是宋平公所钟情的女人,《左传》也曾用“尤”字形容她(《左传》襄公26. 8,页1117—1119)。许慎谓“尤,异也”,但“尤”字在《左传》中时有错误和罪咎之义。“尤物”往往用来指称那些招来灾祸的绝色美女。她们引发灾难,有时是因为她们违礼与过分的行为,有时则是因为她们诱使倾慕者做出乖戾的举动。

[183]《列女传》,卷3,页6a—7b。

[184] 有关叔向之弟叔鱼的下场,可参阅《左传》昭公14. 7,页1366—1367。《左传》中叔向之母并没有在叔鱼出生时预言他的邪恶,也没有提及叔向之子伯石的罪咎,书中只记叙了叔鱼的谎言。另,《列女传》还记录了叔向之母劝其丈夫受羊一事,以此彰显其贤德。

[185] 相似的主题和叙事结构还可在《左传》的其他部分看到。如楚令尹子文在外甥越椒出生时,就作出了类似的预言。《左传》把这则预言放在越椒叛乱之前,这场叛乱几乎导致其宗族的覆灭(见《左传》宣公4. 3,页679—680)。

[186] 在《国语》中,公孙絷同时向重耳(后来的晋文公)和夷吾吊丧,并观察他们兄弟的行为举止有何区别。秦穆公一开始从道德上来考虑问题:“吾与公子重耳,重耳仁。再拜不稽首,不没为后也。起而哭,爱其父也。退而不私,不没于利也。”但公孙絷却从秦国的实际利益立论:“君之言过矣。君若求置晋君而载之,置仁不亦可乎?君若求置晋君以成名于天下,则不如置不仁以猾其中,且可以进退。臣闻之曰:仁有置,武有置。仁置德,武置服。”他最终说服了秦穆公,见《国语·晋语》2. 8,页313。

[187] 宪公娶于贾,贾女却无所出(《左传》庄公28. 2,页238—242)。杨伯峻采用了唐固、惠栋和洪亮吉的意见,认为与夷吾有奸情(即所谓“烝”,上淫曰烝,意谓与比自己地位高的女性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的贾姬并非宪公的原配,而是申生的寡妻。至于宪公的原配贾女则是夷吾的继母,她比夷吾更年长。(《左传》,页351—352)。

[188]“伯姬”意谓“晋室长女”。她在嫁给秦穆公以后,也被称为“穆姬”。“穆姬”这个名称结合了秦国国君死后的谥号(穆),以及她本来的姓氏(姬)。

[189] 按照字面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他遇上归妹卦变为睽卦”。归妹是传世《周易》里第54卦,睽则是第38卦。归妹的上爻是阴爻,假如它转为阳爻,就成了睽卦。我们将会在下一章讨论变爻的问题。《左传》的预言往往最关心的就是变爻,因为它体现了事情变动不居的本质。有时占卜者必须同时考虑本卦和变卦两个卦象。尽管这类文字一般有不少注释,但是我们似乎还未能掌握这些神秘的卦象应当如何理解,还不知道这些预言有什么含义。另,林理彰(Richard John Lynn):《易经:以王弼注为基础的新译本》(The Classic of Changes:A New Translation of the I Ching As Interpreted by Wang Bi)把“归妹”译为“出嫁之女子”(marrying maid),把“睽”译为“乖离”(contrariety)。

[190] 传世《周易》里两句的先后次序不同,原文为“女承筐无实,士刲羊无血”,史苏称引时又加上了“亦”字。

[191] 从这句开始,史苏把占辞套用到秦、晋的关系之中。

[192] 不仅归妹卦的上爻预示着凶灾,睽卦的上爻也是不祥之兆。

[193] 震是归妹的外卦,离是睽的外卦。当归妹变为睽时,震也相应变成了离。按传统的解读方式来说,“震之离”并不能改换成“离之震”。但在这里,震与离分别对应的“雷”与“火”,由于两者都有灾祸之义,因此卦象也就能互换了。

[194]“说”,今作“脱”。归妹和睽的内卦都是兑,脱离之义或从兑卦衍生出来。这个意象既可从字面上理解(指战事失利,战车分崩离析,车图示脱落),又可视为一种隐喻(指晋军阵法大乱)。

[195] 杜预训“丘”为“邑”,“宗丘”的意思也就是“宗邑”,指祖先聚居之地。杜预在《左传》其他地方提到“宗丘”是“韩原”(韩国的平原)的别名;见《春秋土地名》,转引自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15. 85。

[196]“睽孤”和“寇张之弧”均是睽卦上爻的爻辞。

[197] 夷吾之子圉(即怀公)在秦国做了六年人质(也就是说,他跟从姑母穆姬)。据竹添光鸿所述,震卦阳爻在下,代表少男,而离卦阴爻居中,代表长女。震变为离,因而有“侄从其姑”之义(竹添光鸿:《左传会笺》僖公15. 85)。

[198] 从历史角度说,以龟甲的裂纹预言吉凶似乎比使用蓍草占卦时间更早。

[199]《诗·小雅·十月之交》(193)。

[200] 晋献公以为申生谋反,申生因此自缢而死,晋国或没有正式下葬他。后来,夷吾准备以正式的礼仪改葬他(或为了巩固自己的合法地位)。据《国语》所述,当晋人打开申生的棺木时,申生的尸体发出了刺鼻的臭气。晋人于是唱道:“贞之无报也,孰是人斯,而有是臭也?”这首歌谣认为申生的尸首之所以会腐朽如此,原因是夷吾的态度并不诚恳。这也为夷吾失势,重耳即位诸事埋下伏笔(《国语·晋语》3. 2,页316—317)。

[201] 申生早在六年前自杀身亡。

[202] 狐突在申生生前是他的车夫。

[203] 申生的鬼魂因为惠公的罪行而惩罚所有晋国人,他的气量似乎比秦穆公更小。秦穆公曾在晋国陷入饥荒时,两次把粮食输送给晋国(《左传》僖公13. 4,页344—345;15. 8,页367)。由此可见,秦穆公认为国民不应因国君之罪而受到惩罚。

[204] 据马戎所述,“无礼”或指改葬申生之事,竹添光鸿亦同意这种说法(《左传会笺》僖公10. 58)。有些注家则认为这里指的是夷吾与申生的寡妻通奸,又或者指夷吾与其父晋襄公的寡妻通奸,见《左传》,页351—352。

[205] 譬如宁武子即曾反对卫成公祀相,见《左传》僖公31. 5,页487。《左传》也曾提到某人的鬼魂因子孙灭绝,而无人祭祀(《左传》宣公4. 3,页680),又或者是鬼魂拒绝接受子孙的献祭(《左传》襄公20. 7,页1055)。臧文仲使国人向停留在鲁国东门的海鸟献祭,这做法被展禽批评。展禽详细地论述了祭祀的条件,认为除非有特殊功绩,否则只有同族之人才能举行祭典(《国语·鲁语》1. 9,页165—170)。这种看法也见于《礼记·曲礼》:“非其所祀而祀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另《论语·为政》(2. 24)也提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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