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通风和采光为人们提供了健康、舒适的室内空间环境,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居室设计的质量。室内的采光方式主要包括自然光和人造光两类。住宅建筑在白天一般以自然采光为主,自然光具有明朗、健康、舒适、节能的特点。而人工照明具有光照稳定,不受房间朝向、位置的影响等特点。在设计中可根据每个空间的需要灵活设置灯具。
照明设计是家居空间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家居空间照明设计,不再以光线充足为唯一目的,照明设计要同时满足人们的生理和心理需求,融实用性和审美性于一体。
1.照明的方式
1)依灯具的照明方式分
灯具照明方式分为直接照明、半直接照明、漫反射照明、半间接照明及间接照明五种。灯具照明方式如图4-10所示。
图4-10 灯具照明方式
(1)直接照明指灯管上加不透明灯罩,光束全部向下射出,光照不均匀,室内有强弱光线区域,其特点为容易产生眩光,照明区与非照明区亮度对比强烈。
(2)半直接照明指灯管上加透明灯罩,有部分光束向下投射,余光向其他方向照射,光线均匀,光调统一。
(3)漫反射照明指灯具吊于顶棚,上加半透明封闭灯罩,使光束不直接投射而是均匀地折射而出,漫射向空间,光线散漫、柔和。此照明形式下灯具射到上下左右的光线大体相同,适用于各类空间。
(4)半间接照明指灯具吊于顶棚,发光正面部分受阻,使大约60%的光线照射到墙和顶棚上,只有少量光线直接照射在被照物上,使整个居室空间光线柔和、明暗对比不太强烈。
(5)间接照明指灯具吊于顶棚,发光正面部分被遮挡,光束射向上部,再从四周折射下来,光线均匀柔和、无眩光,适用于小空间。灯具照明方式分析如图4-11所示。
图4-11 灯具照明方式分析
2)依灯具的布局方式分
(1)整体照明:使用悬挂在顶棚上的固定灯具进行照明,又称为基础照明。
这种照明方式会形成一个良好的水平面,在工作面上的光线照度均匀一致,照明面广,照明要求明亮、舒适、照度均匀、无眩光等,不仅可以采用直接照明方式(见图4-12),而且可以采用间接照明方式(见图4-13),适合于起居室、餐厅等空间的普遍照明。
图4-12 直接照明
图4-13 间接照明
(2)局部照明:又称工作照明。整体照明是整个居室空间的全面基本照明,而局部照明有更明确的目的性,照明集中,局部空间照度高,对大空间不形成光干扰,能为工作面或被照物体提供更为集中的光线,并能形成有特点的气氛和意境,如卧室的床头灯、书房的台灯、卫浴间的镜前灯等。
为了获得舒适轻松的照明环境,使用局部照明时,要有足够的整体照明光线并避免眩光,活动区域和周围环境亮度应保持3∶1的比例,亮度对比不宜太强烈。
(3)重点照明:在居住空间中,根据需要对照片、绘画、雕塑、其他艺术品等局部空间进行集中的光线照射,增强立体感,使其更加突出的照明(见图4-14)。
(4)装饰照明:又称气氛照明,是以色光营造一种带有装饰意味的气氛或戏剧性的效果(见图4-15)。其目的是丰富空间的色彩和层次,可根据居室中各部分的特点创造出或华贵或质朴或现代或明快或优雅或奔放的个性空间。装饰照明不仅具有纯粹装饰性的作用,也可以兼顾功能性,所以设计时要考虑灯具的造型、尺度、色彩、安装位置、节能等方面。
图4-14 重点照明
图4-15 装饰照明
2.照明的基本要求
不同的家居活动空间对照度要求不同,设计者要适当地控制不同空间的照度水平,工作学习的书房与进行社交活动的客厅需要高照度照明;睡眠休息时需要低照度照明。我国《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规定的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如表4-1所示。
表4-1 住宅建筑照明标准值
注:*指混合照明照度。
为了提高空间照明的舒适性,保证适当的空间亮度对比非常重要。工作区、工作区周围和环境背景之间的亮度差异不宜过大,对比过于强烈会引起不适的眩光感,容易让人感觉疲劳和烦躁。通常情况下,工作区的亮度不能超过周围环境的4倍,并尽量达到最小对比。
室内照度均匀及分布单一会让人感觉单调,美感不足,好的家居空间照明设计应根据环境的不同设计出富有变化且层次丰富的照度分布。
室内不同材质的反射强度对照明亮度有一定的影响,相同的照度在光滑的浅色调家居环境中感觉较亮,而在粗糙的深色调环境中则感觉较暗,需要增强补充照明。
不同年龄阶段人群对照度要求不同,若以20岁人群需要的照度为标准,则35岁人群是其2倍,65岁人群是其5倍。因此为了满足不同年龄段人群的需要,照明设施应具有较好的可调节性。
不同的空间环境需要不同的光线色调,如果室内环境为暖色调,则照明应选择暖色调的光源,相反则应选择冷色调的光源。睡眠、就餐、会客、视听适合使用暖光源,家务劳动和工作学习适合使用冷光源。
3.灯具应用
1)吊式灯具
造型优美的工艺吊灯常用于客厅,安放时要注意吊灯与空间的大小比例及尺度;长杆吊灯多用于餐厅。餐厅的长杆吊灯如图4-16所示。
图4-16 餐厅的长杆吊灯
2)日光灯、格栅灯
日光灯包括光带和霓虹灯。日光灯如图4-17所示。格栅灯如图4-1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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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7 日光灯
图4-18 格栅灯
3)吸顶灯
吸顶灯在目前层高适中的单元式家居空间中应用比较广,吸顶灯的灯罩很重要,在照明的同时可以起到很好的装饰效果。吸顶灯如图4-19所示。
4)壁灯
壁灯一般是辅助光源,亦灯亦饰。壁灯如图4-20所示。
图4-19 吸顶灯
图4-20 壁灯
5)聚光灯、射灯、轨道射灯
聚光灯、射灯、轨道射灯,一般都是为加强立面或顶面的装饰效果而设置的装饰光源。聚光灯如图4-21所示,射灯如图4-22所示,轨道射灯如图4-23所示。
图4-21 聚光灯
图4-22 射灯
图4-23 轨道射灯
6)台灯、落地灯、床头灯
台灯、落地灯、床头灯一般是为了便于阅读、工作而设的局部照明,风格要与整体设计风格相协调。台灯如图4-24所示,落地灯如图4-25所示,床头灯如图4-26所示。
图4-24 台灯
图4-25 落地灯
图4-26 床头灯
4.照明设计常用处理手法
1)点、线、面
从形式上讲,光的造型可分为三大类:点光、线光和面光。合理、有节制的点、线、面的搭配,是造就美感的必要条件。(见图4-27)
2)节奏与韵律
光作为一种形体,其排列顺序和节奏能带来相应的韵律,空间形体塑造所采用的形式美法则同样适用于照明设计。(见图4-28)
图4-27 家居空间照明一
图4-28 家居空间照明二
3)阴与阳的平衡
通常在照明设计中,有明光和藏光之分,这两种光如果在适当的空间里表现出适当的光量,达成平衡,就可以表现出美妙的光影效果。(见图4-29)
图4-29 家居空间照明三
4)冷暖相间
照明从形式上借用空间的色彩原理,光有冷暖之分,如果用大面积的冷光包围面积比较小的、色相较暖的光,或者相反,都有可能产生很好的效果。在照明设计时考虑冷调子和暖调子的有机结合,这是所有艺术表现形式的必然手法。冷光照明如图4-30所示,暖光照明如图4-31所示。
图4-30 冷光照明
图4-31 暖光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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