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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管理:现场签证引起的价款调整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管理:现场签证引起的价款调整

根据《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现场签证采用计日工方式进行计价,可分为有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以及无计日工单价现场签证两类,签证内容包括计日工数量与计日工单价两部分,对现场签证内容问题的分类同样可据此进行。

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是由监理人现场签认完成该类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机械台班的数量;现场签证的综合单价的确认则分为两种情况,即有计日工单价的现场签证费用的确定和没有计日工单价的现场签证费用的确定。

(一)现场签证价款的结算与支付程序

在发生现场签证项目时,若承包人申请以计日工方式计价,则承包人在该项工作实施结束后的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有计日工记录汇总的现场签证报告一式三份,由发包人复核。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名称、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投入该工作的材料名称、类别和数量,投入该工作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班等。

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现场签证报告后的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其中一份返还给承包人,作为计日工计价和支付的依据。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提交的现场签证报告已被发包人认可。

项目实施结束后,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变更估价的三原则的规定商定计日工单价计算。

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的签证汇总表,以说明本期间自己认为有权得到的计日工金额,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整个过程如图5-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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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现场签证以计日工方式计价的程序

(二)现场签证中零星工作工程量的确定

1.人工工日数量的确定

工人班组从事指定工作且能胜任工作时,才算实际工作时间,随同工作的班长的工作时间也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和其他质检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人工工时应以工人实际到达施工现场的时间开始,到离开现场时的定额工作时间为止(计日工时间按正常工作时间,不包含加班的时间),当工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作,而利用其他时间工作的工时不应计入计日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中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因此,人工工日数量的确定公式为

人工工日数量=工人工作时间÷8×工作人数 (5-1)

2.材料数量的确定

计日工材料数量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或配件的数量。材料消耗数量包括材料的净用量和必要的损耗量,其中损耗量包括材料的施工操作损耗、场内运输损耗、加工制作损耗和场内管理损耗,因此计日工材料数量的公式为

材料数量=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材料净耗量×(1+损耗率) (5-2)

其中,材料的损耗率是通过观测和统计得到的,通常由国家或者地方建设有关部门确定。

用于计日工的材料,一般由承包人供应,除非监理工程师指定由业主供应,承包人用于计日工的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在确定材料数量时,应以现场实际使用量为准,避免重复计量。

3.机械台班数量的确定

机械台班数量应按实际台班消耗量计算,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范围及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无论是承包人自有机械设备还是租用机械设备,因天气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这部分经济损失应由承包人和业主各承担50%,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无法使用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经济损失。用于计日工的机械,由承包人提供,因故障或闲置的施工机械不支付费用。

(三)现场签证中零星工作计日工单价的确定

计日工单价为综合单价,所以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其中管理费和利润是以计日工单价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为基数确定的,因此计算计日工综合单价需要确定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三项费用。相应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日工人工综合单价=人工基础单价+管理费+利润 (5-3)

计日工材料综合单价=材料基础单价+管理费+利润 (5-4)

计日工机械台班综合单价=机械台班基础单价+管理费+利润 (5-5)

对于以计日工方式计价的现场签证费用的计算,单价可直接套用计日工表中的综合单价。对于无计日工单价的,则需另行确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综合单价。

1.计日工人工综合单价的确定

(1)无适用有类似计日工单价时相应人工单价的确定(www.xing528.com)

《建标44号文》规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定日工资单价时应通过市场调查,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参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综合分析确定,最低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普工1.3倍、一般技工2倍、高级技工3倍。根据《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第9.7.4款的规定,当零星项目中常见的计日工人工工种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相应子目,但有类似的情况发生时,可以按照相应的工种的级别对计日工人工进行计价,即可按照普工、一般技工、高级技工等工种等级来确定计日工人工单价。

(2)无适用无类似计日工单价时相应人工单价的确定

此时的人工单价可根据《建标44号文》的规定,日工资单价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还可根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确定,其信息发布主要有三种形式,即造价文件、造价信息刊物、造价管理网站,而造价部门提供的信息价格一般为经过市场调查综合取定的综合价格,在使用时应充分注意价格的特征。

(3)无适用无类似且缺价时相应人工单价的确定

施工单位在确定人工单价时,应充分参考地方定额中所编选的人工预算价格和当地预算造价管理部门按期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格或通过有关网站和自我市场询价取得信息价格。承包工程可使用本企业的工人,也可从本地或工程所在地的劳务市场雇用工人,具体应经过比较而定。对于本企业的工人,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人工工资有较具体的规定,而雇用的劳动力则必须通过询价,了解各种技术等级工人的日工资或月工资单价,如有可能还必须了解雇用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2.计日工材料综合单价的确定

(1)无适用有类似计日工单价时材料综合单价的确定

无适用有类似时材料的综合单价是指对类似清单子目和现场签证项目子目之间的差异性进行分析并对相应材料替换后所得到的一个综合单价。对于仅改变材料的计日工项目,变更后的清单子目与原清单子目之间的差别仅是材料的改变,而施工工艺和方法并没有改变,因此仅需要更换其材料价格即可,对于施工工艺相同、施工材料名称相同但等级不同的材料,可在原工程量清单单价基础上依据定额调整材料等级差异造成的费用增减,最后得出实际所用材料的综合单价。

(2)无适用无类似计日工单价时材料综合单价的确定

《建标44号文》规定,材料综合单价的构成包括材料单价、管理费、利润。材料单价包含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单价=[(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5-6)

材料综合单价=(材料单价+管理费+利润)×(1-让利率)(5-7)

(3)无适用无类似且缺价时材料综合单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那部分材料价格应参照市场价,市场价需要通过询价进行确定,询价的方式主要有联系经销商、互联网查询、通过咨询公司询价等,询价时要对工程所需各种材料、设备等的价格、质量、供应时间、供应数量等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询价后需要对这些询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将该价格作为参考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计入结算价

3.计日工机械台班综合单价的确定

计日工机械台班费用的变化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采用原有机械,另一种是采用新的机械。

(1)无适用有类似计日工单价时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

根据《13版清单计价规范》中第9.7.4款的规定可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计日工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机械施工工序大体相同,因此,当没有适用的工程量清单子目时,可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子目的机械台班单价。

(2)无适用无类似计日工单价时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

机械台班单价是指施工机械在正常运转条件下一个工作班(一般按8小时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台班”为计量单位,《建标44号文》规定,机械台班单价除包括机械折旧费、修理费、保养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养路费等外,还应包括分摊的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其他费用和税金等一切费用和利润,因此,其计算公式可归结如下:

机械台班单价=台班折旧费+台班大修费+台班经常修理费+台班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台班人工费+台班燃料动力费+台班车船税费+其他费用

(5-8)

(3)无适用无类似且缺价时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那部分机械台班的价格应参照市场价,市场价需要通过询价进行确定,并且其具体询价方式同计日工材料单价确定时的询价方式,经询价或市场调查后确定的机械台班价格应报发包人确认。

(四)现场签证引起工期变化的调整

现场签证除引起合同价款调整之外,同时也是工期变化的一种确认方式。此时,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工期签证,则在责任事件发生后可以顺延工期,且由对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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