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CMR模式与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及案例分析

CMR模式与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及案例分析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CMA模式中是由发包人与施工分包人直接签订合同,CM承包人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仅承担工程的管理任务,属于项目管理模式而不是项目交付模式。(二)CMR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CMR模式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计价方式。成本加酬金合同计价方式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价是公开的。根据不同酬金支付方式,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种形式。这也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计价方式对承包人的激励程度相对较低的原因所在。

CMR模式与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管理及案例分析

(一)CMR模式下的委托代理关系

CM模式中,有风险型(CM at Risk,即CMR)和代理型(CM Agency,即CMA)两种建设管理模式。由于CMA模式中是由发包人与施工分包人直接签订合同,CM承包人不承担工程的施工任务,仅承担工程的管理任务,属于项目管理模式而不是项目交付模式。因此,本书此处只介绍CMR模式。

CMR模式中,委托代理关系可分为两个层次:①在第一层次,发包人是委托人,设计方和CM承包人是两个相互关联的代理人;②在第二层次,CM承包人和各分包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发包人一般选择有丰富的工程施工承包和施工管理经验的工程总承包公司作为CM承包人;CM承包人既要承担部分施工任务,也要承担施工管理任务,发包人与CM承包人签订具有承包性质的合同。CMR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模式如图1-7所示。

978-7-111-58354-7-Chapter01-8.jpg

1-7 CMR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模式

正是这两层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使得CM承包人成为施工现场的总指挥和总负责人。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只向CM承包人发出指令,不越级直接指挥分包人、供应商,CM承包人向分包人、供应商发指令;CM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而供应商、分包人向CM承包人负责。(www.xing528.com)

(二)CMR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

CMR模式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计价方式。CMR模式的合同总价形成不是一次确定的,而是等CM承包人与每一个分包人签订合同后才能确定。即整个施工任务会经过多次分包,有一部分完整施工图就分包一部分,将施工合同总价化整为零。每次分包都通过招标展开竞争,分包合同价格均需通过谈判展开详细的讨论,从而使得各个分包合同价格汇总后形成的合同总价更具合理性。

成本加酬金合同计价方式中,承包人与分包人、供应商之间的合同价是公开的。甚至,发包人还可以参与招标工作的谈判,CM承包人不赚取其中的差价。CM承包人在谈判时会努力降低分包合同价,节约部分全部归发包人所有,CM承包人可获得部分奖励。因此,发包人在发包报价方面承担的风险较小。一般发包人要求CM承包人提出保证最高成本限额(GMP)以保证发包人的投资控制。最后结算时超过GMP的,由CM承包人承担,低于GMP的节约部分归发包人所有,但CM承包人由于承担了保证施工成本风险能从结余中得到额外收入。

发包人向CM承包人支付实际工程成本费用,并按事先协议好的某一方式支付酬金,包括各项管理费、风险费和利润。根据不同酬金支付方式,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多种形式。目前流行的主要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定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激励酬金合同、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固定价格加激励合同等,但实际使用时都是根据项目情况来灵活选取和制定的。

CM承包人在签约前的谈判中降低签约合同价时可获得部分奖励,以及在工程完成后工程的实际成本有所降低时CM承包人也可获得部分奖励,这是发包人对CM承包人的激励之处。但CM承包人获得的奖励,应按事先合同协议的某一方式来支付酬金,所以CM承包人可获得的款额变化不大。这也是成本加酬金合同计价方式对承包人的激励程度相对较低的原因所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