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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与EPC模式分析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EPC模式下的委托代理关系EPC模式将设计、采购及施工合为一体,形成的是单一责任制。(二)EPC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图1-6 EPC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模式EPC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通过招标投标过程,由承包人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签约总价。发包人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实施的质量风险,从而规避其在总价合同中愿意多付出的费用风险。

建设工程合同与EPC模式分析

(一)EPC模式下的委托代理关系

EPC模式将设计、采购及施工合为一体,形成的是单一责任制。由一个EPC总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设计、采购设备、各专业工程的施工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甚至包括工程的前期筹划、方案选择和可行性研究等,即总承包人介入工程的时间较早,掌握信息齐全。此外,总承包人向发包人负责,发包人常委托咨询公司为其代表,承担项目的管理实施工作。通过EPC总承包人可减少发包人面对多个承包人的数量难题,同时总承包人将整个项目管理形成统一系统,方便协调和控制。

EPC模式下的委托代理关系可分为两个层次:①在第一层次,发包人是委托人,EPC总承包人是代理人,形成发包人与EPC总承包人之间的单一责任关系;②在第二层次,EPC总承包人是委托人,将部分设计、供应、施工的工作分包出去,设计方、供应商、建造分包人是三个相对独立的代理人。由于该模式涉及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对复杂,对总承包人及各分包人的有效监管和激励问题成为主要矛盾。此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模式如图1-6所示。

(二)EPC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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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PC委托代理关系的组织模式(www.xing528.com)

EPC模式的合同计价方式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通过招标投标过程,由承包人报总价,双方商讨并确定合同签约总价。签约合同价中包含拟建工程的估计成本、税费、管理费、风险费以及利润等,所以,签约的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工程风险大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愿意为此多付出一定的费用。总价合同风险分担的一般原则是:除了合同明确规定应当由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以外,其他都属于承包人的风险。FIDIC《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以下简称《99版FIDIC新银皮书》)第13.8款〔因费用波动的调整〕规定:“当合同价格要根据劳动力、货物,以及工程的其他投入的成本的升降进行调整时,应按照专用条件的规定进行计算。”这表明物价波动的风险一般是由承包人承担的。而且第4.10款〔现场数据〕规定:“承包人应负责核查和解释(发包人提供的)此类数据。发包人对此类数据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这表明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数据错误的风险也是由承包人来承担。对发包人来说总价合同对总承包人的要求很高,承包人的资信风险大,需加强对承包人的宏观控制,选择资信好、实力强的承包人。发包人通过严格控制工程实施的质量风险,从而规避其在总价合同中愿意多付出的费用风险。

总价合同一般按照里程碑、形象进度节点、合同规定的付款计划表来支付。付款制度上,《99版FIDIC新银皮书》中的价款支付是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直接提交付款申请和相应的文件,由发包人决定是否付款。除根据合同做出的某些调整外,应按照在协议书中规定的包干合同价款进行支付。

总价合同对总承包人的激励较大,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承包人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施工过程中优化和控制的积极性。《99版FIDIC新银皮书》第13.2款〔价值工程〕规定:“承包人可随时向发包人提交书面建议,提出(他认为)采纳后将加快竣工,降低发包人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的费用,提高发包人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价值,或给发包人带来其他利益的建议。”从而承包人可获得节省费用的奖励,实现利益共享。采用里程碑支付方式对承包人同样具备一定的激励性。为了得到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会以高效的工作效率达到支付标准。在激励承包人的同时,业主代表会在现场发挥其监管职能,以防总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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