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的内在逻辑主要是强调对企业竞争优势的获取,具有系统性、适应性和差异性三个特征。
第一,商业模式作为企业创造价值的逻辑方式具有明显的系统性。系统性是指构成企业运营的各方面、各层次存在相互联系、互相依赖的客观逻辑关系。而商业模式是由客户价值、经营方式、企业战略地位三大基本要素构成的整体系统。这三大基本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创造系统。首先,从三大要素对整体作用的角度分析,商业模式对企业整体的重视,表现为对企业要素组合的关注。商业模式在运行之前作为企业构想出的蓝图,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形成理论与实际的冲突。由此,当商业模式三大要素中某一要素、子要素以及要素之间发生变化时,企业的商业模式必然会自动应变以保持商业模式整体的运行和发展。其次,从整体对要素而言,商业模式是由各个要素组成的系统性内在逻辑,每个要素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被竞争对手模仿,但将各个要素组合起来形成协同效应,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竞争对手就难以理解各个要素之间的因果关联、要素与要素之间的整体与局部关联。
第二,商业模式具有适应性。商业模式是与商业相关的真实世界的某些方面在人们精神上的表现。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出发,商业模式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和实现其战略定位,尽可能满足客户价值诉求的一系列设想。这一系列设想都需要到现实生活中去检验,以实现商业模式与现实的适应。具体来说,从集体性与显性角度来看,商业模式的提出以及实施并非一个单方面个体能够完成的,而是由企业管理层集体所共同提出的知识集合。集体所提出的商业模式也是适应了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的显性概念。从隐性角度来看,商业模式的形成是在现实的适应中自然而然形成的,需要随着具体现实各要素的变化而变化。(www.xing528.com)
第三,商业模式具有差异性。商业模式存在于企业价值创造和经营活动当中,每一个企业都是在其特有的商业模式下运营的。这说明商业模式并不是存续于一个行业和领域之中,而是在各个经济活动中以其特有的形式客观存在的。20世纪末21世纪初,大部分学者把商业模式与互联网企业相关联,但随着商业模式概念由具体化案例研究向元模式概念发展,不同领域的学者也开始从多样化的视角对商业模式进行研究,提出商业模式不仅仅存在于单一的行业中,各个行业的商业模式都存在其差异化特点的观点。Zott和Amit使用了一个包含近200个公司的真实数据集对企业产品市场决策和商业模式之间的一致性进行了回归分析,结论表明,在保险业领域以忠诚度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绩效。Patzelt等将商业模式作为科技创新企业绩效的一个调节变量,结果发现科技创新型企业以创新人才为基础的商业模式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概论业绩的影响起了决定性作用。显然,商业模式存在差异性的特征已经逐渐被学术界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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