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7月,靖远县委根据渤海区党委《关于开展民主选举运动的指示》精神,县、区两级成立选举委员会,组织人员挨村逐户进行公民登记,按照分配名额,选举靖远县参议会议员。11月,100名议员在县城天主教堂举行靖远县参议会第一届议员会议,县长张华墀向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议员就报告提出质询,由报告人作答。会议的决议案,在会议闭幕期间,由县参议会行文,责成有关部门办理。会议选举县长张华墀为议长,周砚波为副议长。县参议会下设法制组、社会组、教育组、建设组、财政组、地政组、警卫组。会议期间,选举周砚波出席渤海区参议会第四届议员会议。
1947年8月,渤海行署召开专员会议,部署建立乡、村基层民主政权工作,取消区一级政权机构,改为县级民主政府的派出机构,称区公所;建立乡级民主政府,实行乡人民代表大会制;建立村级民主政权称村公所,村长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9月,靖远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研究县、乡、村各级政府的组建,成立专门班子具体落实,自上而下地开展工作。同月,靖远县参议会第二届议员会议在县城召开,孟村地区有22名议员参加了会议。议员们对政府工作已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热烈讨论了农村生产、秋耕、农贷、优属及各级政府机构建设问题,认为靖远县政府工作仍应以全力支援战争、领导生产为中心。会议选举县长韩道仁任参议长、于杰生任副议长。靖远县政府下设区级机构,今孟村域内有3个区,堤东为二区、流潭为八区、涨沙为九区。区长、副区长由县政府直接任命,配备各职能人员如文书、财粮、民政、文教、实业、公安等助理,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区下设乡,乡人民政府下设财粮、民政、文教、生产、治安、调解6个委员会。乡长、文书为半脱产人员,其余人员均由农民兼任。3个区下辖9个乡,所辖行政村数不等。各村民主选举村长,建立村公所,由村长提名,村民讨论通过,配备村财粮会计1人。(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