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至1964年,由毛泽东倡议,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了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状况科学调查。1956年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彭真的指导下,大规模的调查工作开始进行,计划在4~7年内基本弄清各主要少数民族的情况,搜集和积累中国民族问题研究所必需的资料,有关原始社会形态、奴隶社会形态、封建社会形态和上述各种社会的过渡形态的具体资料。到1958年,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民族研究所主持。1964年,调查任务基本结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写出少数民族的“简史”“简志”和“简史简志合编”初稿57本。1979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重新规划,在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5种丛书。
(一)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云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已经开始。从1950年至1955年,中共云南省边疆工作委员会、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对全省少数民族社会历史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与此同时,对云南各少数民族的婚姻习俗、宗教信仰和文学艺术,也不同程度地进行了调查。
1950年8月29日至1951年1月底,中央访问团第二分团访问云南民族地区时,对所到地区的社会历史和现状,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
从1953年开始,对“有土司制度边沿区”进行民族调查。经过3年的调查,基本摸清了边沿区各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政治情况。
在对社会经济、政治等进行调查的同时,还对民族语文进行调查和创制,改进民族文字工作。1952年,中国科学院派遣语言学家傅懋勣率领一个语文组来到云南,接着又派来罗季光教授等语文专家。民族语文组重点调查了傣、哈尼、佤、拉祜、景颇、阿昌、傈僳、怒等民族的语言文字。在此基础上,帮助哈尼(二种)、拉祜、傈僳、纳西、佤、景颇(载佤支系)、苗(三种)、壮等民族创制了14种民族文字。1954年,国家民委派遣中央民族学院林耀华教授率领一个民族社会调查组来昆明,协助云南开展民族识别工作。在傅懋勣领导的民族语文组的大力协作下,基本摸清了全省民族成分和语言系属等重要问题。1955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派出第三工作队到云南开展民族语言普查工作调查。工作队与云南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的调查工作人员合并,分别对哈尼、傣、傈僳、拉祜、纳西、佤、景颇、苗、彝、白等十几个民族的语言和方言、土语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为指导全省民族语文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个阶段对全省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语言文字和民族识别调查,共积累了一千多万字的调查资料。[57]
1954年9月至1955年4月,为了做好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的准备工作,由中共云南省委边委、省民委、思茅地委和西边工委组成七十余人的联合调查组,对11个版纳28个勐、620个傣族寨、20992户、109888人进行了历时8个月的调查。20世纪80年代,对这些资料进行再整理,其中《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经济调查总结报告》以《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二)》的形式,于1983年2月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其余以《傣族社会历史调查》西双版纳之三至之十编入《中国少数民族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由云南民族出版社出版。[58]
1956年,全省绝大部分民族地区完成了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各项民主改革,党中央为了抢救少数民族中已经和正在消失的前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和社会情况资料,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领导下,到全国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大规模的民族调查。
1956年8月,云南组成了以费孝通为组长,方国瑜、侯方岳为副组长,共计34人的调查组。遵照首先调查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或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民族的原则,云南调查组分为佤族调查分组、景颇族调查分组和怒江地区调查分组,自1956年9月至1958年6月,深入佤族、景颇族、傈僳族、怒族、独龙族地区进行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多篇,编印成册,上报全国人大民委办公室。与此同时,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调查的傣族社会经济资料,以全国人大民委办公室的名义编辑铅印成九册调查报告。[59]这次调查是在过去几年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较全面、系统地弄清楚了云南各少数民族的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结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培养和锻炼出一支优秀的民族研究科学工作者队伍,也培养了一批从事民族工作实践的干部。1957年下半年,由于发生反右派斗争,使这次调查工作在思想上和工作上受到一定影响,曾一度中断。1958年,为配合编写民族简史简志,继续进行各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但由于1957年下半年后的“左”倾思潮的干扰,不能不影响调查工作的客观性。[60]
1958年5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随之在全国范围内兴起“大跃进”的高潮。民族研究工作也不能例外。1958年7月,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向党中央提交了《民委党组关于在今后一年内完成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工作的报告》。该报告提出在今后一年之内完成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初步调查和编写民族自治地方概况、各民族简史、各民族简志等三种民族问题丛书的“跃进”规定。报告还对工作进度提出了时间表:准备于1958年8月至12月5个月的时间完成调查工作,1959年1月至3月3个月的时间进行各民族简史、简志的编写。1958年8月9日,中共中央将上述报告批转有关省委、自治区党委、工委,要求各地党委加强对这个工作的领导。至此,一个在各地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编写简史、简志的群众运动便开始了。[61]
根据总体部署,四川组担任彝族简志、羌族简史简志合编,共2册。云南组担任白族简史、白族简志、傣族简史、傣族简志、彝族简史,以及佤、景颇、拉祜、纳西、布朗、德昂、傈僳、怒、独龙等民族简史简志合编,共15册。贵州组担任壮族简史、苗族简志,布依、侗、水、仡佬等民族简史简志合编,共6册。[62]
1958年8月,各调查组人员离京赴调查地区,会同当地抽调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投入紧张的调查及收集资料和丛书的编写工作中。为了完成每个民族史志的编写,将调查组成员按民族编组开展工作。云南调查组第一阶段将人员分为西双版纳傣族组、德宏傣族组、耿马傣族组、景颇族组(附阿昌族)、佤族组(附德昂族、布朗族)、傈僳族组(附怒族、独龙族),第二批又将人员按白、纳西、拉祜、哈尼等民族分编若干分组开展工作。贵州调查组分为黔东南苗族组、黔东北苗族组、黔南苗族组、侗族组、布依族组等9个分组。[63]这一时期作为重点任务编写的史志丛书只是一个初稿,远未达到出版水平;田野调查的成果多有不够深入的缺陷。但为一些民族地区的民族研究工作开了个头,在注重田野调查、积累资料和干部培养等方面打下了初步的基础。
1958年年底至1959年上半年,继1956年大规模的调查之后,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云南民族调查组和云南省民族研究所又派人员对云南各地彝族地区的社会历史情况进行调查。由于当时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这次调查只注重经济基础,而忽视了上层建筑和历史专题的调查,再加上时间短,各地彝族情况复杂,因而这次调查不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来说都存在一定的局限。这次调查成果于1963年5月刊印成《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彝族调查资料之一)。[64]以此为基础,1986年10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云南彝族社会历史调查》。
199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决定实施“中国少数民族现状与发展调查”,选择了蒙古、朝鲜、维吾尔、哈萨克、回、彝、藏、苗、壮、满、拉祜、佤、畲、黎等14个民族作为调查对象,以县旗为调查单位,并以一个民族为一个调查组。其中,彝族选择四川省昭觉县作为调查点;苗族选择贵州省台江县作为调查点;拉祜族选择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作为调查点;佤族选择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分县、乡、村(寨)三个层次,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这次调查是继20世纪五六十年代民族调查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次调查,调查研究成果以《中国少数民族现状与发展调查研究丛书》的形式,由民族出版社公开出版。
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十万人以下、一万人以上的民族有15个,人口在一万人以下的有7个,这22个民族被称之为人口较少民族。为了使这些人口较少民族得到较快的发展,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拨专款对这22个人口较少民族进行社会经济调查与研究。22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分布在西南地区的是云南省的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基诺族、独龙族等7个民族。其中,布朗族、德昂族和阿昌族为第一批调查对象。根据“中国人口较少民族社会经济发展调研计划”的安排,从2000年8月初到9月中旬,由王铁志任组长的云南调研组先后对阿昌族、德昂族和布朗族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云南阿昌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云南布朗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和《云南德昂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www.xing528.com)
基诺族、怒族、普米族和独龙族为第二批调查对象。2000年12月3日至22日,侯远高、贾仲益到怒江对怒族、独龙族进行研究,最后形成了《云南怒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云南独龙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侯远高还对普米族进行了调查,形成了《云南普米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由云南省民委政法处对基诺族进行调查,形成《云南基诺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查报告》。
(二)贵州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西南访问团第三分团在贵州访问时,就对贵州民族情况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写了7篇有关贵州少数民族的文章,1951年由三联书店汇集成《兄弟民族在贵州》一书出版。
1955年,费孝通专门对贵州“穿青人”的族别进行调查,经过反复考证,认定“穿青人”不是少数民族,而是汉族的一部分。[65]
1956年开始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时,贵州、湖南为一个调查组,由吴泽霖任组长、仇复荣任副组长,从北京和贵州省抽调人员及应届大学毕业生共21人。调查组首先集中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巫脚交试点,调查从1956年10月开始,至1957年1月告一段落。将调查材料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委员会贵州、湖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的名义油印,其内容包括巫脚交民族经济发展状况,苗族的节日、妇女服饰及图案、饮食、婚姻等内容的资料50多万字。[66]
1957年4月,调查组分成三个小组,一个组到台江县继续进行调查;一个组到从江县加勉乡调查苗族;一个组到罗甸县平亭乡调查布依族。调查从1957年4月至8月始,除从江、罗甸两县外,还在台江、剑河、雷山、丹寨、炉山、黄平选择若干个点、“几个小片”进行了民族调查,完成了《清水江流域部分地区苗族婚姻》《从江县加勉乡苗族调查资料》《台江县巫脚交经济发展状况》《布依族的婚姻》等文稿。还对望谟县桑郎亭目历史和安顺仡佬族社会历史进行调查。[67]
1958年,为了适应编写少数民族简史简志工作的需要,将“贵州、湖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改为“贵州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组长仇复荣、副组长陈衣,改隶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领导。到1963年12月,调查组宣布撤销。调查组的调查地点有台江县巫脚交,剑河县久仰,雷山县掌坡,凯里市舟溪,丹寨县朱砂村,黎平县三龙,从江县平正乡刚边寨、占里寨,榕江县车江寨、高兴,三都县甲雄、三洞、巫不,罗甸县平亭,望谟县桑郎,安龙县龙山,安顺地区镇宁县扁担山,威宁县龙街、东关寨、别色园子,赫章县海确,黔西县石板、金坡、罗都寨,大方县长石,遵义县平正和省内其他地区20多个点,涉及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壮族等。通过调查,获得了有价值的社会历史资料,比较全面地了解了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生产水平、生产关系、阶级关系、风俗习惯等方面的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贵州省各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决策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民族地区完成民主革命任务和顺利步入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时期。[68]
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写规划,贵州省承担“中国民族简史”丛书中的《苗族简史》《布依族简史》《侗族简史》《水族简史》《仡佬族简史》5本;“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中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概况》《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概况》《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概况》《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概况》《松桃苗族自治县概况》《三都水族自治县概况》《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概况》《玉屏侗族自治县概况》等10本。印江、沿河、道真、务川4个自治县建立后,又增加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概况》《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概况》《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概况》《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概况》4本;《中国少数民族调查资料丛书》中的《苗族社会历史调查》(1-3集)、《布依族社会历史调查》《黔西北苗族彝族社会历史综合调查》共5本。1991年又增加了《侗族社会历史调查》。全省共计25本。[69]这些成果真实地记述了贵州省各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情况,如实地反映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然地理、人口分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发展进步和伟大成就,收到了向社会介绍和宣传的积极效果。[70]
1981年,在西南民族研究学会、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倡议下,由贵州省民族研究所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牵头,筹备对全省进行全面的民族综合调查,又称“六山六水”民族调查(“六山”指的是月亮山、雷公山、武陵山、云雾山、乌蒙山、大小麻山,“六水”指的是都柳江、乌江、清水江、潕阳河、北盘江、南盘江)。1982年,贵州民族学院柏果成等4人组成月亮山区域民族综合调查先遣组,分赴荔波县、三都水族自治县进行一般性调查。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民族学院、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经济研究所、哲学研究所、贵州省博物馆等单位的25位专家组成“月亮山区域民族综合科学考察队”,分瑶山公社、加宜公社、计划公社、孔明公社、瑶语、都柳江考古等6个调查组,分别到荔波、榕江、从江、三都、黎平等县的瑶山、月亮山、都柳江地区实地调查苗族、水族、侗族、瑶族和布依族等民族,写出调查报告31篇,计50余万字,定名为《月亮山地区民族调查》。[71]
(三)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
1956年开始的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四川调查组组长夏康农、副组长周全杰,全组共31人,自1956年8月至1958年6月,集中进行凉山彝族社会经济的调查,完成调查报告多篇,铅印上报全国人大民委办公室。这些调查报告成为后来出版的《四川省凉山彝族社会历史调查综合报告》《四川省凉山彝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选编》的基础。[72]
1957年,还组成了以马长寿为组长的四川少数民族调查组美姑小组。美姑调查小组选择的调查点为九口乡,这里是凉山历史上有名的“利美夹谷”。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于同年底基本完成了《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九口乡社会调查报告(初稿)》。[73]
在1956年8月至1958年6月所进行的彝族奴隶制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四川调查组自1958年8月至1959年结合《彝族简志》的编写,其彝族调查分组继续进行奴隶制社会形态调查,最终完成了《四川省凉山彝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选编》等调查报告。藏族调查分组对甘孜、阿坝藏族牧区的调查,为西藏封建庄园制与川青地区藏族牧区部落制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贵的资料。[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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