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执政党、在野党,以及知识界都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问题方面发表了看法,形成了一些思想言论,成为此时西南民族地区治理的思想基础。
民国时期关于民族思想的发展和演变,无疑首推孙中山所倡导的民族主义,因为民族主义事关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辛亥以前偏重反满,到民初有五族共和的主张,到十三年中山先生演讲时,具体内容包含:对外,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中国的独立和统一;积弱扶贫,协助弱小民族的平等和独立。对内,实行民族同化、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进而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5]王柯在研究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思想的系谱时,也认为孙中山先生的民族主义思想“由辛亥革命前的‘排满’变为民国建立后的‘五族共和’,再进一步变成了‘民族同化’”,[6]其实质是从建设一个由汉族自己组成的“中华民族国家”,转变为建设一个包括中国国内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国家”。[7]在其思想转变过程中有一个原则,即必须按照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形式建设一个近代的“中华民族国家”,也就与孙中山先生的“国族”思想是始终一致的。[8]
汪精卫则在其写的《民族的国民》一书中表达了建立单一种族群体组成的国家的优越性,第一是同为一种族群体则国民之间的兄弟之情促使更容易出现平等;第二是没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罅隙,没有一族压制束缚另一族的争斗,因而国民更自由。[9]
蒋介石早年的民族主义思想主要为反清,五四运动之后则逐渐向反帝方向发展,[10]而到了抗日战争时期,蒋介石的民族主义思想渐趋成形,此时他认为:“我们中华民族是多数宗族融和而成的。融和于中华民族的宗族,历代都有增加,但融和的动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和的方法是同化而不是征服。在三千年前,我们黄河、长江、黑龙江、珠江诸流域,有多数宗族分布于其间。自五帝以后,文字记载较多,宗族的组织,更班班可考。四海之内,各地的宗族,若非同源于一个始祖,即是相结以累世的婚姻。”[11]“中国五千年的历史,即为各宗族共同的命运的纪录。此共同之纪录,构成了各宗族融合为中华民族,更由中华民族,为共御外侮以保障其生存而造成中国国家悠久的历史。”[12]
总体而言,无论是孙中山,还是汪精卫、蒋介石,其民族思想在不同阶段虽有所差异,但最终都落脚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上。[13]
清末民国以来,在西方政治思想的影响下,中国各地纷纷组建政党,至民国初,中国政治性团体即达300多个。这些大大小小的政党在各自提出的政治主张中,多少都涉及了民族政策方面的内容,如在学者调查的35个政党中,有9个主张种族同化。[14]
中国共产党建立后,就不断探索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主张。由于受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提出了与国民党有所不同的“民族平等”原则,在承认国内各个民族存在的基础上,实现民族平等,表达了各个民族是中华民族的一员的主张。并且在其主张中涉及各个民族时,强调的是民族的历史与文化,而中华民族则强调的是领土和疆界。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承认各民族的具体存在,反对民族“取消论”或“民族同化论”。[15]当然,从中国共产党组建到1949年,其民族思想与国际和国内形势变化相呼应,且不断进行修改和补充。[16]
在民族与国家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受共产国际和当时苏联政策的影响,以及为了削弱国民党政府的统治,中共中央在给西南地方党组织的指示中一再强调了“民族自决”原则,主张各个民族都有建立本民族政权和国家的权力,在此基础上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并且,红军长征经过西南地区时,依据民族自决原则,还支持一些少数民族建立了政府。但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以及中国共产党对中国民族问题认识的深化,中国共产党意识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独立意识上的民族自决,实际上只是有利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因此,193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逐渐放弃了“民族自决论”和“联邦制”的主张,[17]在实践中总结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来解决中国境内的民族与国家关系问题。
在民族关系方面,“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都没有忘记民族平等的原则,都在努力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这是不争的事实”。[18]早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就提出了处理民族关系的平等原则,在中共中央给西南地方党组织的指示中这一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并且在红军长征过西南的途中,民族平等原则也得到了认真履行,这给西南少数民族留下了深刻印象。例如,红四方面军在到达北川后,就在当地宣布,“不论各族人口多少,都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称呼羌族为“蛮子”等。[19]而松潘羌族土司安登榜就是看到红军反对民族压迫、实行民族平等政策和对群众秋毫不犯,深受感动,毅然参加了红军。[20]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在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所作的报告《论联合政府》中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强调,《论联合政府》不仅批判了国民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蒋介石否定各个少数民族的“中华民族宗族说”,而且还明确提出“要求改善国内少数民族的待遇,允许各少数民族有自治权利”。
在民族发展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反对民族同化,主张在经济上帮助少数民族,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在文化上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注重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赋予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权利。例如,1932年中共四川省委提出:“党应当设法首先在宁属、西康、松理茂团结夷民中的先进分子,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给以教育和训练,培养出夷民群众的革命干部,创造共产党的基础。”[21]
总体而言,民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的实践,得到了西南少数民族的认可,成为他们此后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依据之一。
民国时期,还有一些政党和团体阐述了自己关于民族问题的主张,在社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www.xing528.com)
统一党的主张。统一党由中华民国联合会、预备立宪公会合并组织而成。在其政治纲领十一条中,第三条主张:“融合民族,统一文化。”
统一共和党,由谷钟秀、殷汝骊、彭允彝、吴景濂等人组织而成,后来并入国民党。在其政治纲领十二条中的第十一条主张:“普及文化,融合国内民族。”
统一建国同志会(中国民主同盟)的主张。在该会十二条信约的第一条中称:“吾人以诚意接受三民主义为抗战建国最高原则,以全力赞助其彻底实行,并强调‘国家至上,民族至上’。”[22]1941年,统一建国同志会、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华职业教育社、乡村建设派、中国青年党、国家社会党及少数无党派人士联合组成中国民主政团同盟,1944年改称中国民主同盟。9月19日,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纲领草案》,在政治部分的第八点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对于边疆各少数民族,国家应扶持助其成立自治机构及文化之发展。”[23]
中华民族社会党的主张。1944年,中华民族社会党在其《宣言》中指出:“祖国、民族乃整个一不可分者也。回顾我中华民族,有令人不堪浩叹者。今日之中华民族不仅一国三分,实为四分五裂,遂致社会日乱,国事日非,终至民难以为民,国不成其国,此何故耶?曰无一纯正之思想、主义以指导之、统帅之也。”[24]故主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指导原理”的新民族主义。
中国民族联治民主党的主张。1947年,由边疆民族人士发起组织的中国民族联治民主党在北平成立。该党反对大汉族主义,主张民族自决,实行联邦制度。在其成立宣言中称:“中国的历史是我们各民族的历史,中国的土地是我们各民族的土地,中国的主权是我们各民族的主权,中国的安危关系我们各民族的存亡,中国救治是我们各民族的责任。”并且,在其政治纲领中主张:“一、汉满蒙回藏苗夷各民族为组成国家之主体,应绝对平等,以彻底改正一姓、一家、一族、一党专政、中央集权、汉族主体、内地本位之大汉族主义的历史传统错误,从目下起,结束国内四五十年来各民族间为政权斗争之互相推翻的循环政潮。二、用联邦制度,解决民族间的政治问题;用民主制度,解决人民与政府间的政治问题;用分权的集权制度,解决中央与地方的争权问题……”[25]
概括而言,不同政治派别在民族问题上,大都主张实行民族平等、民族融合、建设国族(即中华民族)等。无疑,这些主张是民国时期西南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思想背景。
随着近代知识群体的形成,一些接受了现代教育的知识分子,纷纷在民族、国家方面,发表了诸多言论。然而,由于其所处时代,中国的命运及受世界思潮的影响,促使他们大多都接受了进化论思潮,并且他们把进化论改造成适合中国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正是在此思想背景下,许多知识分子撰写了中国疆域内各个民族从上古、古代到近代的进化发展的线性历史,并且往往把国家史与民族史联系起来。可以说知识群体的观念和思想印证了政治群体行为的合法性,并且两者往往一起形成合力来塑造中国的近现代民族国家。[26]
当然,更值得注意的是,民国时期,许多知识分子走出书斋,在实地调查中,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治理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陈碧笙在云南边地调查时提出了“治边的三个基本认识”:首先,要认识边地民族的不统一性。因此,治理边地不能只专注某一个民族的利益,而是要兼顾各个民族的利益。其次,要认识土司与人民之间的对立性。因此,治理边地不能只看到土司的利益而看不到平民的利益,或把土司的利益当作平民的利益。最后,要认识到土司与土司之间的矛盾性。因此,边官要依此而推进政府的权力,而不是对土司之间的明争暗斗推波助澜,从中渔利。[27]
李安宅在总结以往的边疆治理方法后指出:“过去对于边疆只有军事与外交的方式,即所谓政治,也限于管与教,而未顾及养与卫;更不用说,即管也未彻底,而教只在形式了。彻底的管,实际的教,当与养打成一片,那就是积极的福利设施。”[28]
而在四川考察的于式玉也指出:“就四川而言,就应在灌县这样的地方,设立一个边民招待所。以招待所为据点,可以推动一切教育工作,如电影、教育、文物展览之类;政府的一切施政方针,也都可在那里宣传。边民既已得到实惠,又有各种文物展览,启发其比较向上的心理,则回到本地后,再由他们亲口向同族的人传播,自可收效更宏。如此,便可引起边民到灌县来观光的兴趣。来往赓续,内地文化不断地向他们灌注,他们的困难不断地使我们有所了解,其影响所及,一定比一年一次的服务团更有价值。有了这样的初步接触,再去深入边地进行第二步的正规工作,自可迎刃而解。”[29]
江应樑主持云南省边疆行政设计委员会工作期间编写了《边疆行政人员手册》,着重论述了革新边疆行政的基本要点,他认为:首先,应整顿吏治,建立政府威信;其次,应改变“边民愚顽,非以威镇之不足以制服”的片面看法,主张“应以开化政策,代替高压政策”,通过提高边民的文化水准,改进生活方式,保存固有美德,统一语言文字,提倡夷汉通婚等措施开化民智。[30]
可以说,知识分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解决西南民族问题提出的主张,深化了国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民族政策的制定也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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