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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非宦阉,最新证据明确证明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阎乐任咸阳令,曾经参与望夷宫政变,这是赵高不是宦阉的明确证据。根据这个最新的材料,赵高是任职于宫中的宦人,也就是皇帝的亲近之臣,而不是被去势的宦阉。赵高兄弟冒姓赵,也受宫刑被去势成了宦官。唐代又是宦官专权乱政,古来宦阉亡国的阴魂未散,在类比声讨的风气下,赵高是宦阉的流言飞语,自然发扬光大,成了不刊之论。

赵高非宦阉,最新证据明确证明

赵高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关于他的身世,2000年来了解甚少而曲解甚多。

有不少书上说赵高是有儿女的人,他的女儿嫁与阎乐。阎乐任咸阳令,曾经参与望夷宫政变,这是赵高不是宦阉的明确证据。实际上,司马迁从来没有说过赵高是宦阉,不仅司马迁没有说过,东汉以前的所有史籍中都没有赵高是宦阉的记载。说赵高是宦阉的误解,一是出于对“宦”字理解的错误,二是基于错误的文字“隐宫”所作的丑化曲解。

史记·李斯列传》记载说赵高是“宦人”,有“宦籍”,这是赵高被误解为宦阉的一条材料。然而,根据新出土的《张家山汉墓竹简》,“宦”,就是在宫中内廷任职的意思。宦人,就是任职于宫内之人,相当于王或者皇帝的亲近侍卫之臣。宦籍,就是用来登录出入宫门者的登记册。秦汉时代,不管是“宦人”“宦籍”,还是“宦官”的用语,都没有指被去势的男人出仕宫内官职,也就是后代所谓的“宦官”的语义。当时,被去势后的男人被称为“奄(阉)人”,在宫中任职的阉人被称为“宦奄(阉)”,定义非常清楚。根据这个最新的材料,赵高是任职于宫中的宦人,也就是皇帝的亲近之臣,而不是被去势的宦阉。

《史记·蒙恬列传》说“赵高兄弟皆生隐宫”,这是赵高被曲解为宦阉的另一条材料。“隐宫”一词,本来语义不明。东汉以后,一位为《史记》做注解的刘姓人士借题发挥,他将“隐宫”之“宫”解释为去势的宫刑,进而生发开去说,赵高的父亲受宫刑去势,母亲与他人野合生下了赵高兄弟。赵高兄弟冒姓赵,也受宫刑被去势成了宦官。谎话越编越大,越编越痛快,于是以讹传讹。到了唐代以后,赵高一家都是宦阉的不经流言就逐渐固定下来。秦史专家马非百先生早就根据《睡虎地云梦秦简》指出,“赵高兄弟皆生隐宫”的“隐宫”一词,是“隐官”的误写。《张家山汉墓竹简》出土以后,“隐官”的意义更加清楚明白。“隐官”,既用来指称刑满人员工作的地方,也用来指称刑满人员的身份,与宫刑和“去势”完全没有关系。

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有一个非常有名的论断,叫作层累地形成的古代史。顾先生以为,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古代史,经过了历代不断的改造重写,已经不是原汁原味,而是添加了历代所喜好的口味。为了了解真实的古代史,必须清理历代的添加,复原古代的真相。东汉因为宦阉之祸亡了国,刘氏的曲解投合了当时人痛恨宦阉的心情,大家都愿意传布亡国祸首都是宦阉的流言。唐代又是宦官专权乱政,古来宦阉亡国的阴魂未散,在类比声讨的风气下,赵高是宦阉的流言飞语,自然发扬光大,成了不刊之论。

历史叙事,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叙事。核实历史事实的真相,是历史学家所从事的工作的基础,因为没有真实,而后的一切都是流沙上的建筑。不过,真假的鉴定,史料的考证,那是需要用论文的形式表达的另一种历史。眼下,我们还是回到历史叙事上,再次切入沙丘之谋前赵高的为人行事上来。(www.xing528.com)

“嬴”与“赵”是秦国王室与赵国王族共有的姓与氏,赵高的父系当为秦国王室的疏族。赵高祖上大概是秦国某位较远的君王某一不得势的公子,而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启用军功爵制度,但凡没有军功之人,即便是王室子弟,也难以得到升迁,秦国的公子们以及他们的后代地位逐次降低,传至赵高已与普通庶民无异。

赵高有兄弟数人,都出生于隐官,在历史上留下姓名者,只有弟弟赵成。赵成后来接替赵高,做了秦帝国的郎中令,曾经参与谋杀秦二世的望夷宫政变,也是一位人物。隐官是政府设置于不引人注目处的手工作坊,用来安置刑满罪人工作。赵高的母亲因为有罪受过刑罚,赦免后,由于身体有受刑后的残疾,不便见人,也不愿被人瞧见,就一直在隐官劳动生活

在秦代的等级身份规定中,在隐官劳动生活的人,其身份也叫隐官,用现在的话来说,相当于刑满释放人员,地位在普通庶民之下,所能占有的土地和住宅,只有普通庶民的一半。隐官虽然地位低下,其婚姻却不受限制,隐官子女的身份也同于普通庶民。赵高的父亲,大概是在隐官工作的下级文法官吏,通晓法律,精于书法,在隐官任职时结识了赵高的母亲,组建了家庭,生下赵高兄弟。秦是注重世业的国家,子承父业、以吏为师成了帝国的国策。赵高成年以后能够走文法的道路入仕,成为第一流的书法家和法学家,都与父亲的职业和影响密切相关。

秦国自商鞅变法以来,以耕战立国,以法律治国。军人,最受社会推崇;官吏,最为民人敬畏。秦国男子走上社会的途径,不外乎从军和为吏两条正道。男子17岁成年,傅籍开始承担国家的徭役租税,或者应征参军,杀敌立功,或者入学室学习,通过选考出任官吏。学室是专门培养文法官吏的官设学校,分别设置在首都和各郡。学生多从文法官吏的子弟当中选拔,17岁入学,学习3年,主要学习识字、书法和法律。学满3年以后,在所在学室参加资格考试,可以背写5000字以上者为合格,除授为史,即可以担当文法事务的小吏,也就是办事员。除授为史者,进而可以参加中央政府主持的初等选拔考试。初等选拔考试在各地举行,各郡的试卷送到首都咸阳,统一由少府属下的大史审阅判定。判定的结果,提拔最优,处罚最劣。成绩最优秀者被任命为出身县的令史,相当于秘书一类,直接在县令的手下工作;成绩最差者,其所除授的史职将被取消。3年后,出任令史者还有一次高等选拔考试,经过严格的考试和审查,选拔最优秀者一人,进入宫廷担当尚书卒史,以内廷秘书的职务,直接在秦王的左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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