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9-7 《续修通渭县志》稿本书影
此志稿仅存一册,共43筒子页,每页10行,行22字,无行格,开本高21.5cm,宽16cm。(图9-7)
此稿本不分卷,首为《续修通渭县志》凡例,共十条。有天文(占验、气候、灾祥附)、地域(附建置)、山水(形胜险隘附)、食货(赋税、学田、杂赋、支销、社仓、文社、计开)、物产五目。志内记事下限至民国九年(1920年)。此志内容大多录于[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如天文、灾祥所载条目与[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同,下限至于光绪十九年夏五月。地域一目照录[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略补纂有民国九年之事。在城隍庙条中,补入《李南晖移建城隍庙记》;李公祠条后,补纂有“民国九年地震覆圯,事后经邑绅孔宗尧募资,重建正寝三楹,其献殿至今阙,如是所望后之君子”。玉皇阁后注有“庙存岳楼,民九地震圯”;在所有祠庙之后皆注有“今存”或“今废”。山水、物产二目完全照录[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依卷首修志条例及所补纂内容考证,此稿应为民国时期修志之底稿,而据现有资料,民国时期通渭县修志两次,分别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与现存民国二十六年修志遗稿比较,二者目次完全不一,定非二十六年遗稿。而三十六年所撰底稿散佚,无法核对,就内所载通渭史实,下限仅至民国九年,距三十六年甚远矣,况此志仅有1册,实难考辨,特录于此,待后之学者考证参考。(图9-8)
图9-8 《续修通渭县志》书影
兹将《续修通渭县志条例》附录于此,冀盼后之学者详考之。
续修通渭县志条例(图9-9)
一、县志重修于光绪十九年,增旧志十卷为十二卷,删节目九十余为十二条,附以杂款,其体例一仿志如先生任士言夫子《秦州新志》之作。今依样编辑,其已经改革,现行新政,新名词另标于各本条之首。
二、恒星分野,辖境辽阔。蕞尔一邑,其有当于天庋几许。兹略采旧说,录存备考,不另绘图。
三、疆域山水各图,旧志歧误殊多近。今谈测绘者,日趋新法,必精勾股八线之法,分历其境,实测详绘,方有裨于实用。今拟仿裴秀氏计里画方之法,每方五里或十里、二十里,驿路、塘站、古城、山水各有标识分属,新学友携带罗经,踏勘四境,必有可观。(www.xing528.com)
四、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典载其奉准部文者,武备首述营制、粮饷、塘汛,兼叙历代战防兵燹,而于村乡堡砦,虽僻必录,以照慎重。
图9-9 《续修通渭县志条例》书影
五、乡村贫家节烈,稽访不厌其多,虽未经表扬,而守节已逾二十年,即录之,以阐幽微。
六、援古乃可证今。陆清献《灵寿志》不列寺观,已为识者所议。今于古迹一门,首列古城、古堡,而祠宇、寺观、陵墓分类附之。
七、金石文字有资考证。通渭金石屡遭兵燹,存者无多,附在古迹之后,不复另编专门。
八、艺文立志,肇自班氏。自蜀郡志滥采诗文,沿其误者,遂并流连风景之作,概行羼入。今略防范大成《吴郡志》例,碑记文诗皆双行附注,各本条之下,文曾不工,录以备考。艺文专载本邑人著作,与前代名宦之蒞此土为此地而作者,文必工而后录,持此以定志取,庶无滥登之弊。旧志序跋附于后。
九、本邑人物事实可入传者,以年代为次,不分贵贱,不分名臣名儒等门,以符方志体例。然必其人盖棺以定,然后编次,存者不录。若殉难捐躯,而事迹失传者,另编殉难录以存其名。其有长于技艺而品行稍差或大节有污,而厉烈可纪者,列为杂传流寓,应另编一门,以示区别。
十、通渭幅员辽阔,稽访难确,或轶事流传而无类可附,或事涉怪诞荒渺而流传已久,或是之笔记者,皆辑为杂录,以识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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