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为宋代始设的地方行政区划,一般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常有两种情况,一种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一种与县同级,隶属于府州。关、镇、卫、所志比较常见,甘肃仅明清两朝修纂有29部。盐井志独见于云南一省,云南有盐井九,以黑、白、浪三井最为有名,均修有盐井志。盐井盐场志的修纂,始于康熙四十九年(1710年)之《黑盐井志》。康熙时因修一统志,征天下府、州、厅、县志书,时任云南黑盐井提举沈懋价以为盐井的官制,同于州县,不可无志书进呈,因此而修了《黑盐井志》,盐井有志始于此。盐井志体例除了特立盐务一门外,其他基本上和州、县志相同,有天文、地舆、古迹、物产、风俗、衙署、学校、祀典、人物、艺文等类。明清盐井官制,同在“职方”之制。今通渭马营在明朝设的安定监与此同理,明代马政为朝廷要政,有“国之大政莫在戎,戎之大政在马”之说,至永乐六年(公元1408年),仅陕西、甘肃苑马寺共辖有2监48苑。陕西苑马寺下设6监24苑,其中较具规模的有安定苑,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升苑为监。清初改隶静宁州。其监正从七品,可知安定监为县级建制。盐井志的修纂较为常见,而监志的修纂,经查阅各种方志类书目文献却无任何记载。可见,《安定监志》为我国方志编纂中所鲜有。
正是由于马营特殊的历史建置,使得其在志书的编纂上也显得独树一帜。明末拟或清初修纂有《安定监志》,康熙年间甘肃方志名家陇西吴之珽纂《静宁州志》时,特设卷《安定监志》,后乾隆时王烜续修《静宁州志》,也依例设《安定监志》。此3部监志,1部独立成册,已佚,2部附于《静宁州志》,未独立成册,但考虑到马营其时为县级建制,故将3部监志独立设章。 (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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