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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志编修三次清代方志5701种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政府曾于康熙、乾隆、嘉庆时期连续三次编修《大清一统志》,延续五代帝王,推动了省府州县普遍编修方志的风潮。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载,现存清代方志有5701种,约占现存方志总数的70%。有清一代,甘肃共修地方志172种,其中县志93种,超过以往历代志书的总和。清朝296年间,通渭志书既有官修,又有私修,既有重修,又有续修,前后修志6次。因此,清道光中景兆灵私所修《增辑通渭县志》,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通渭县志编修三次清代方志5701种

清朝是中国方志发展的鼎盛时期。清朝一统后,由于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文化的繁荣。清政府曾于康熙乾隆嘉庆时期连续三次编修《大清一统志》,延续五代帝王,推动了省府州县普遍编修方志的风潮。为了保证《大清一统志》的顺利编修,清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的修志政令。康熙十一年(公元1672年),依[顺治]《河南通志》、[康熙]《陕西通志》程式,饬令天下修纂志书,以备汇纂《大清一统志》之用。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礼部奉旨檄催各省设立志局、志馆纂修通志,由地方长官领衔主修,聘当地学士名流主纂。二十四年(公元1685),又诏令天下各地修纂府州县志。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河南巡抚阎邦兴为统一所属府州县志体例,特颁发修志牌照,订《凡例》23条。对修志内容中的详略取舍,实地调查、探本索源作详细地规定。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清府再发谕令,要求“各省督府,将本省通志重加修辑,务期考据详明,采摭精当,既无缺略,亦无冒滥,以成完善之书”。其后又颁布了各省府、州、县志书每60年一修之政令。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礼部颁《乡土志例目》。由于清政府的大力提倡,各地修纂方志蔚然成风。特别是乾嘉时期,形成了普天之下编修方志的高潮。同时清代方志学的兴起,在理论上为志书的编修起到了指导作用。如章学诚提出了“经世致用”“六经皆史”“做史贵知其意”和“史德”等著名论断,建立了自己的史学理论体系;同时还在总结前人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志属信史”“三书”“四体”“方志辨体”和建议州县“特立志科”等重要观点,建立了方志理论体系,创立了方志学。以戴震为代表的考据派提出了修志重在考证地理沿革,以考证过去为主。以谢启昆、缪荃孙等为代表的文献派,主张方志如同古国史,编写时需搜集大量当代文献,认为方志的任务是保存一方之文献。因此清代地方志无论是数量之巨、种类之多、体例之完备、内容之广泛,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所载,现存清代方志有5701种,约占现存方志总数的70%。其中康熙、乾隆时期就分别编纂了1397和1154种志书。

清代也是甘肃地方志发展的全盛时期,修志规模大,成书数量多,高潮迭起,绵延不绝。有清一代,甘肃共修地方志172种,其中县志93种,超过以往历代志书的总和。清代甘肃修志高潮的兴起,一方面与清政府的积极提倡有关,另一方面陕甘分治后对甘肃省志的编纂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甘肃的修志从时间上来说,主要集中在康熙、乾隆、道光、光绪四个朝代。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吴鼎新修、黄建中纂[乾隆]《皋兰县志》,沈青崖纂[乾隆]《狄道州志稿》,呼延国华修、吴镇纂[乾隆]《狄道州志》,赵本植修纂[乾隆]《庆阳府志》,费廷珍修、胡等纂[乾隆]《直隶秦州新志》,钟赓起修纂[乾隆]《甘州府志》,黄文炜修、沈青崖纂[乾隆]《重修肃州新志》,余泽春修,王权、任其昌纂[光绪]《重纂秦州直隶州新志》,张国常纂[光绪]《重修皋兰县志》,杨学震纂[光绪]《陇西分县武阳志》等。(www.xing528.com)

通渭修志在清代也进入了鼎盛时期。清朝296年间,通渭志书既有官修,又有私修,既有重修,又有续修,前后修志6次。分别在康熙、乾隆、道光、同治时期各修1次,在光绪年间曾修2次。平均近50年一次,间隔最长的93年,最短的14年。最为有特色的是出现了2次私人编纂的方志。一部已佚,一部尚存于世。由于清朝文化专制政策极其严厉,在清一代,志书大多出于官修,私人编修地方志的情况极少。因此,清道光中景兆灵私所修《增辑通渭县志》,就显得尤为珍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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