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志的修纂,始于两汉之地记。通渭地方志的修纂,始于何时?因史料缺失,我们仅能通过通渭之历史沿革,做一粗略推断。
西汉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由陇西郡分置天水郡,始设平襄县,为天水郡治所。平襄县作为郡治所长达180余年,平襄县在历史上长达540余年。特别是为天水郡治所之时,辖县16,至东汉初年,隗嚣在此聚众10万,建立西州政权。可见当时规模之恢宏,其政治、经济、文化之昌盛。此时修纂地记,极有可能。遗憾的是史册无载。
魏晋南北朝380余年间,是我国地记的重要发展时期。但通渭在这一时期县治存废无常,不可能有地记之修纂。
隋唐五代300余年间,是图经取代于地记的发展时期。但自唐宝应元年(公元762年)至北宋熙宁元年(公元1068年),吐蕃统治约300年左右。故无论地记,还是图经,均不可能产生。
宋朝是我国方志定型时期。至宋崇宁五年(公元1106年),始有通渭县名,当年即降为寨。县治建于今通渭县什川乡八里湾李家坪,这里山高险峻,领有5堡,时为宋经略西北的战略要塞。期间为金朝统治100余年。故也不可能有志书的修纂。
元朝全面完成了从图经向定型方志的过渡。特别是元为修《元大一统志》,势必会督促各地方志的编修。据统计,现尚能知其名的元方志有170余种。元代通渭县治在原汉代平襄故址,即今通渭县城区,后又毁于元未战乱。从忽必烈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至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元主簿杨忠归附于明共97年。终元一朝,通渭理应有志书的修纂,但史册无载。
到了明朝,我国方志进入迅速发展时期。自明洪武至明弘治近120年间,朱元璋于建国初期、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二十七年(公元1394年)为修纂《大明一统志》,多次诏令天下编修地方志书;又于永乐十年(公元1412年)、永乐十六年(公元1418年)两次颁布《纂修志书条例》,在此形势之下,通渭定有志书的修纂,惜未留片纸只字。(https://www.xing528.com)
关于通渭县志修纂的起源,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通渭邑士田遇龙曾作过探讨:“《通渭县志》何昉乎?昉于明兴之肇初乎?何昉尔乎?盖县之置,始自宋皇祐四年。城之置,始自明洪武二年。历宋迄元,更改不一,称名代异,至建城而县始定。志之始端在斯乎?”①依其所言,建城而县始定,才为修志之端。此一说法也较为合理。忽必烈至元七年(公元1270),通渭县治移至平襄故城,后又毁于元未战乱。明初洪武二年(公元1369),始建城,由此推断,通渭县修志当应始起于此时。
从明弘治时起,通渭志书的修纂较为清楚。有据可考最早的通渭县志为明代弘治时所修,至今500余年,期间共修县志15次。明代4次(其中增补1次),清代6次,民国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3次。其中官修13次,私修2次,续修4次,增辑1次,续辑1次,增补1次。修纂完成12次,3次中途而止。付梓印行的有6部(其中1部为增补本)。平均近40年修一次,时隔最长的112年,最短的仅10年。现存世最早的为[万历]《重修通渭县志》天启增补本(残),最完整的刻本为[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最完整的抄本为[乾隆]《通渭县志》,最完整的稿本为[道光]《增辑通渭县志》。最完备的为《通渭县志》(1990)。明末清初今马营修监志1次,康熙、乾隆时期所修《静宁州志》中均附有《安定监志》,为方志编纂史上所鲜见。近年来随着全国修志高潮的掀起,通渭县有识之士先后编纂印行了大量的乡镇志,村志和各类专志。
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陕甘分治之前通渭隶陕西巩昌府辖,之后为甘肃巩昌府辖,故在历代陕西、甘肃、巩昌旧方志中保存了大量通渭史料。记载通渭史志资料最早的当为[嘉靖]《巩郡记》中所载[成化]《巩昌府志》内容。[嘉靖]《陕西通志》修纂于明嘉靖二十一年(公元1543年)。可补明嘉靖前通渭史志资料之缺失。从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到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近150年间,康熙五年(公元1666年)有修志,但仅有残卷存世,且为卷七、八、九艺文部分,其社会、经济等方面资料无考。[康熙]《巩昌府志》中有关通渭记载,可补这一时期通渭史志资料之空白。此志成于康熙二十七年。所载通渭史志资料较[嘉靖]《陕西通志》所载更为详细。
经历代陕西、甘肃、巩昌府旧志中通渭史志资料所补充,现存通渭地方史志文献资料从[成化]《巩昌府志》、[嘉靖]《陕西通志》开始,期间有[万历]《重修通渭县志》、[康熙]《巩昌府志》、[乾隆]《通渭县志》、[道光]《增辑通渭县志》、[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光绪]《续修通渭县志》、《通渭县志》(1990),直至《通渭县志》(1986—2005),并附以[康熙]《静宁州志·安定监志》、[乾隆]《静宁州志·安定监志》及《马营志略》《华家岭志略》《固堆河村志》《黑石头村志》等乡镇志和各种专志,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地方文献资源体系。
注释:
①田遇龙.增修通渭县志序.刻本//[光绪]重修通渭县新志.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