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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平原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及水源地安全措施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灵武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目前均无后备水源地。另外,各水源地均应制订应急预案,对水源地提出事故风险并细化相应的应急措施。接到水源地环境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事件级别后,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办公室、事发地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办公室报告。

银川平原城市供水保障工程及水源地安全措施

1.后备水源地

2005年,国办发[2005]45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各大中城市要建立特枯年或连续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储备,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定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2006年国务院还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据此全国许多城市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的应急后备水源地论证、勘查和建设工作。

银川平原城市供水水源地有39处(见表3-3),其中备用水源地13处,主要分布在银川市、大武口区、平罗县。贺兰县和永宁县也各有1处备用水源地。但灵武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目前均无后备水源地。

表3-3 银川平原各市县备用水源地情况统计表

为保障各市县在遭遇自然灾害、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等突发事件时有应急水源地短期解决饮用水问题,应在灵武市、吴忠市、青铜峡市部署和实施重点城市应急后备地下水水源地各1~2处。力争使重要市县拥有或圈定优越的地下水应急后备水源地,在发生应急涉水事件时,应急供水规模可以满足本地短期内基本用水需求。

2.应急保障工程

构建严密的应急体系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有效手段。其内容应包括:应急水源建设、应急预案制订和定期修改、应急技术专家库、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等方面。

应急水源建设方面,目前银川平原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主要开采单一潜水区以及第II、第III含水岩组地下水,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二水源地开采第IV含水岩组地下水。近年来相关地质调查项目调查与勘探结果显示:银川平原第IV含水岩组底板埋深340~370 m,含水层厚度在50~150 m之间,含水层岩性以细砂、黏砂土为主,部分地区有黏性土夹层。富水性多为1000~3000 m3/d,在西南部邵岗镇靠近贺兰山前局部地区富水性较差,小于1000m3/d,在平罗县城—洪广镇—银川市丰登镇一线及瞿靖镇北部局部地区富水性较好,单井涌水量大于3000 m3/d。该含水岩组地下水水质普遍较好,溶解性总固体0.297~1.364 g/L,仅在银川市东北部的039号孔水质较差,溶解性总固体5.229 g/L。

根据应急水源建设相关要求,要具体提出应急水源不低于7天供水量、可在2小时内启动应急水源供水方案。考虑应急供水实际需要与可操作性,建议在银川市、贺兰县、平罗县等地,选择6~8个现有的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进行第四含水岩组水资源勘探与评价工作,作为各市县应急水源。同时,制订应急水源地供水方案,尽可能利用现有水源地供水管网,在遭遇突发状况时,及时有效地进行短期保障性应急供水。

另外,各水源地均应制订应急预案,对水源地提出事故风险并细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制订水源地常见污染物处置方案,建立技术专家库、配备应急监测设备、落实应急责任等。确保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能及时控制污染扩散并保障正常供水。

水源地应急预案制订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防为主,充分考虑潜在的突发性事故风险;二是应急措施具备科学性、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城镇居民饮用水安全;四是分级管理原则,在市/县委、市/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五是依法规范原则;六是建立和完善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实施水源地应急预案;七是应急响应保障,加强水源地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具体应急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1)信息发布制度(www.xing528.com)

报告时限和程序:严格执行环保事故报告制度。水源地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可能影响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环境事件后,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区)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水源地环境事件报警信息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核实环境事件级别后,在2小时内分别向本级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办公室、事发地市区级人民政府及其饮用水水源环境应急办公室报告。

水源地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报告分速报、确报两种方式。速报从接到事件报警信息后2小时内上报,主要内容为信息来源、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源、受污染区域、受影响人群以及时间潜在危害的初步情况,报告方式为电话或传真;确报是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核实、确认的数据,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受污染程度、应急救援、处置效果、现场监测、污染危害控制状况等基本情况,报告方式为传真或书面报告。设立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有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信息发布: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应急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发布较大、重大、特大饮用水水源环境事件的信息。

(2)急用水管理制度

切实落实环保救援措施。区域发生水源地水质污染事故,影响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时,根据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由当地政府就近组织供水或启动备用、应急水源向受污染影响范围的居民供水,优先保障居民饮用水需要。

(3)紧急救援技术及人员

根据饮用水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水源地环境应急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技术骨干组织紧急救援技术组。

同时,成立紧急救援专家小组,对水源地污染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宣传、培训与演习

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通过报刊、电视、宣传栏等新闻媒介,向大众开展饮用水安全知识及水污染危害知识宣传。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开展水环境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提高环境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

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定期组织水源地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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