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民主社会,为了彰显人民主权,提升公共决策的合法性与可接受性,公民们除了通过民主选举和立法程序间接参与公共决策外,还拥有了广泛机会直接参与到公共决策中。
公民参与公共决策最主要的形式是参与政府决策。在社会变革日益加剧,行政权不断得到扩张的现代国家,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性与日俱增。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形式和途径也越来越多样化。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决策为例,2006年9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开通了“我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专栏,向全社会征求医改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5000多条,来信600多封。2008年10月14日,国家发改委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于发改委网站,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近3.6万条。[9]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和讨论,众多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得到了表达,并影响了“医改”方案这一公共政策的形成,其结果使该方案具有了更大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
除了政府公开征求意见外,听证制度也是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重要途径。如《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近年来,针对一些化工厂、垃圾焚烧厂、殡仪馆等建设项目,附近的居民常常予以反对,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这也有赖于通过听证等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的协商机制来化解。
法治经典赏读:
“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10]
这是卢梭对英国代议制的批判。在他看来,主权是由公意构成,而意志不能被代表,它只能是同一个意志,或者另一个意志,而不能有什么中间的东西。因此,人民的议员就不是,也不可能是人民的代表,他们只不过是人民的办事员罢了。(www.xing528.com)
法治思维训练:
1.选民在填写选票时有哪些选择?选票上为何设计有“另选他人”这一栏?
2.户籍在外地的公民能否参加其工作地的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3.你曾经参加过听证会吗?你认为哪些公共事务应该举办公众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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