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事件回放:[聂树斌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该市西郊孔寨村附近一块玉米地里被强奸杀害。一个月后,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以该案嫌犯名义抓捕。1995年3月15日,石家庄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判处聂树斌死刑。聂树斌提出上诉。1995年4月25日,河北高院作出二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犯强奸妇女罪,改判15年,合并执行死刑。两天后,聂树斌被枪决。2005年,河南省荥阳市警察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称多次强奸、杀人,并称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也是他所为。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2016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作出了《聂树斌故意杀人罪一案再审刑事判决书》,判决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www.xing528.com)
《决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相比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新“十六字”方针有了新的发展,在立法上由“有无立法”问题转向强调立法的科学性问题,更加强调司法公正的价值和全民守法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性。“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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