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范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章等法律规范构成的规范体系。完善的法律规范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需要为全社会依法办事提供充分的规范供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为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法律体系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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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庄严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建设法律规范体系要求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要做到如下几点:(www.xing528.com)
第一,要完善立法体制。根据《决定》的要求,应当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法规、规章制定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第二,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尤其要强化基本权利的制度保障。《决定》指出,要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第三,要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包括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在内的社会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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