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的法制相当发达,公元前3世纪到公元3世纪的《摩奴法典》是其代表性法典,对当时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广大地区的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古印度法是一种宗教法,宗教教义具有法律效力。古印度法以不平等的种姓制度为基础,其思想依据是因果报应和轮回教义。根据这种教义,每个人在尘世所做的善或恶的总和决定来世的果,来世的等级是由前世的功德和所欠的伦理上的“债”所决定的。
中世纪后期,随着伊斯兰教的扩张,印度社会呈现出印度教与伊斯兰教共治的局面。17世纪后,印度逐步沦为英国殖民地。在英国统治下,印度开始走上工业化与市场化的道路,自由、平等的法治思想逐渐在印度社会传播。尽管印度也曾发生一些暴动和兵变,但近代印度主要是通过和平、渐进方式走向独立和法治的。1950年印度独立,《印度宪法》宣告印度共和国是一个非宗教性的民主共和国,实行联邦制,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都有权在宪法许可的范围内制定法律。《印度宪法》确认了公民所享有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宗教自由、迁徙自由等一系列基本权利。尽管印度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和政治领域存在贫穷、歧视、腐败等诸多问题,但是印度普遍被认为是一个法治国家。议会民主、限权政府、法律至上等原则已经确立,平等、自由和人权在宪法上得到了确认,独立的司法制度以及针对立法和行政行为的违宪审查制度已经建立起来。印度的法治主要是通过对西方法律的学习、吸收和移植实现的,因而具有全盘移植型法治的特点,这与其长达几个世纪的英国殖民统治的历史密切相关。早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就以英国的行政法治原则为基础,建立起了一套现代文官制度。后来在政治上引入西方议会民主政治,建立了权力分立的宪政制度。其法律的表现形式既有制定法,也有判例法,司法制度呈现出英美法的特色。
法律法规速递:
《印度宪法》第1条第1款:印度为联邦制。(www.xing528.com)
第14条:在印度领土内,国家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法律面前的平等或法律的平等保护。
第17条:废除“贱民制”,禁止以任何形式实行“贱民制”,因“贱民制”而剥夺他人权利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应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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