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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安全驾驶路路通

时间:2023-09-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6)驾驶汽车时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警指挥信号行驶。17)车辆行驶过程中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27)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科目三通用评判标准-安全驾驶路路通

(1)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不合格

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2)遮挡、关闭车内视频监控设备。

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

4)不能正确使用灯光、刮水器等车辆常用操纵杆。

5)起步时车辆后溜30cm。

6)驾驶汽车时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

7)单手控制转向盘的时候,不能有效、平稳地控制行驶方向。

8)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的行驶方向。

9)不能根据交通状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和行车速度。

10)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

11)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低头看挡位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

12)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空挡滑行。

13)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

14)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

15)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警指挥信号行驶。

16)不按规定速度行驶。

17)车辆行驶过程中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

18)长时间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19)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

20)行驶过程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

21)连续变换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

22)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www.xing528.com)

23)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过车辆、行人、非机动车。

24)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

25)行驶过程中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

26)制动踏板、加速踏板使用错误

27)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

28)因观察、判断或者操纵不当而出现危险情况。

29)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2)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驾驶姿势不正确。

2)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

3)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

4)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

5)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

6)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停车前开转向灯的时间少于3s即转向。

7)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

8)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现象。

9)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

10)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

11)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

12)制动不平顺。

13)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不按规定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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