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3-94 (2010-10-46)甲:从互联网上人们可以获得任何想要的信息和资料。因此,人们不需要听取专家的意见,只要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很容易地学到他们需要的知识。
乙:过去的经验告诉我们:随着知识的增加,对专家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因此,互联网反而会增加我们咨询专家的机会。
以下哪项是上述论证的焦点?
A.互联网是否能有助于信息在整个社会的传播
B.互联网是否能增加人们学习知识时请教专家的可能性
C.互联网是否能使更多的人容易获得更多的资料
D.专家在未来是否将会更多地依靠互联网
E.互联网知识与专家的关系以及两者的重要性
【解析】 此题为焦点题型。甲认为:互联网可以获得想要的信息,所以不需要听取专家的意见。乙认为:知识增加会导致对专家的需求也增加。故两人焦点在于互联网的出现是否增加了对专家的需要,因此B选项正确。
【正确答案为B】
例3-95 (2010-1-51)陈先生:未经许可侵入别人的计算机,就好像开偷来的汽车撞伤了人,这些都是犯罪行为。但后者性质更严重,因为它既侵占了有形财产,又造成了人身伤害,而前者只是在虚拟世界中捣乱。
林女士:我不同意。例如,非法侵入医院的计算机,有可能扰乱医疗数据,甚至危及病人的生命。因此,非法侵入计算机同样会造成人身伤害。
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概括了两人争论的焦点?
A.非法侵入别人的计算机和开偷来的汽车是否同样会危及人的生命
B.非法侵入别人的计算机和开偷来的汽车伤人是否同样构成犯罪
C.非法侵入别人的计算机和开偷来的汽车伤人是否是同样性质的犯罪
D.非法侵入别人的计算机的犯罪性质是否和开偷来的汽车伤人一样的严重
E.是否只有侵占有形财产才构成犯罪
【解析】 此题为焦点题型。陈先生的因果推理主线:入侵计算机没有造成人身和财产的伤害→偷开来的汽车性质更严重。林女士不同意的理由是:入侵计算机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反方在反驳正方的因,因此不同意的一定是正方的结论“偷开来的汽车性质更严重”,二者争论的焦点是犯罪性质是否同样严重,故正确选项为D选项。
【正确答案为D】
例3-96 (2009-10-51)总经理:快速而准确地处理订单是一项关键业务。为了增加利润,我们应当用电子方式而不是继续用人工方式处理客户订单,这样,订单可以直接到达公司相关业务部门。
董事长:如果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我们一定会赔钱。因为大多数客户喜欢通过与人打交道来处理订单。如果转用电子方式,我们的生意就会失去人情味,就难以吸引更多的客户。
以下哪项最为恰当地概括了上述争论的问题?
A.转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是否不利于保持生意的人情味
B.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是否比人工方式更为快速和准确
C.转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是否有利于提高商业利润(www.xing528.com)
D.快速而准确地运作方式是否一定能提高商业利润
E.客户喜欢用何种方式处理订单
【解析】 此题为焦点题型。正方因果推理主线:改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速度快→增加利润。反方因果推理主线:改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客户丢失→赔钱。正方认为会增加利润,反方却认为会减少利润,故争论的焦点是“转用电子方式处理订单是否有利于提高商业利润”,正确选项为C选项。
【正确答案为C】
例3-97 (2009-1-36)张教授:在南美洲发现的史前木质工具存在于13000年以前。有的考古学家认为,这些工具是其祖先从西伯利亚迁徙到阿拉斯加的人群使用的。这一观点难以成立。因为要到达南美洲,这些人群必须在13000年前经历长途跋涉,而在阿拉斯加到南美洲之间,从未发现13000年前的木质工具。
李研究员:您恐怕忽视了:这些木质工具是在泥煤沼泽中发现的,北美洲很少有泥煤沼泽。木质工具在普通的泥土中几年内就会腐烂化解。
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概括了张教授与李研究员所讨论的问题?
A.上述史前木质工具是否是其祖先从西伯利亚迁徙到阿拉斯加的人群使用的
B.张教授的论据是否能推翻上述考古学家的结论
C.上述人群是否可能在13000年前完成从阿拉斯加到南美洲的长途跋涉
D.上述木质工具是否只有在泥煤沼泽中才不会腐烂化解
E.上述史前木质工具存在于13000年以前的断定是否有足够的根据
【解析】 此题为焦点题型。张教授首先阐述了考古学家的观点,然后认为这一观点很难成立,接下来用归谬法削弱这一观点。李研究员指出了张教授在归谬削弱过程中忽略了一种可能性,认为考古学家的观点是正确的。故两人的焦点在于考古学家的结论是否成立,B选项正确。A选项是考古学家观点的具体内容,而张教授提到“有的考古学家认为”,如果没有这句话的话,A选项完全正确,但是有了这句话,这句话就是焦点,是李研究员反驳的“靶子”,故A选项不能选。
【正确答案为B】
例3-98 (2007-1-54)驾驶人:有经验的驾驶人完全有能力并习惯以每小时120km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因此,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不应由120km改为现在的110km,因为这既会不必要地降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也会使一些有经验的驾驶人违反交规。
交警:每个驾驶人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速度内行驶,只要他愿意。因此,把对最高时速的修改说成是某些违规行为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
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概括了上述驾驶人和交警争论的焦点?
A.上述对高速公路最高时速的修改是否必要
B.有经验的驾驶人是否有能力以每小时120km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
C.上述对高速公路最高时速的修改是否一定会使一些有经验的驾驶人违反交规
D.上述对高速公路最高时速的修改实施后,有经验的驾驶人是否会在合法的时速内行驶
E.上述对高速公路最高时速的修改,是否会降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
【解析】 此题为焦点题型。驾驶人认为:最高时速不应由120km改为110km。原因是:①会降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②会使一些有经验的驾驶人违反交规。交警认为:最高时速修改不会使人违反交规。是针对驾驶人的第二个理由,因此,C选项是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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