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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中国吏员的晋升与流动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吏的上升出路,逐级通过考核,考满转补,获得流外入流的资格,最高可通过吏部铨选,流外入流进入流内官序列。甚至发生流外入流者集体上访告状的事件。台中属正式编制的吏员包括:有资格考满入流的令史57人,书令史35人,共92人,可晋升的官职本司只有录事二员,不计考限,每年只有两人有机会,录事与令史的比例为2 ∶57,与令史加书令史的比例为2 ∶92。

中古中国吏员的晋升与流动

1.京吏的选补迁转及晋升

唐代流外官品级同流内分九品一样,也分为九品,勋品为最高,依次递降至九品,主要任诸司令史、赞者、典谒、亭长、掌固等职。九品以下,又有视品流外“亦自勋品至九品”[54],“但视品流外在开元时已经不按照严格的等级序列了”[55]

对流外官的遴选、迁转、晋升方式的研究已经有不少成果,可以归纳如下:

一是按规定,对入选流外有一定要求,根据不同官署,以文化程度和掌握一定技能为主,也会有地域方面的考虑。

二是获得入选流外官的资格后,与流内官一样,需要参加流外铨的选拔与考试,“凡择流外职有三:一曰书、二曰计、三曰时务”[56],注重基本文化素养和要求掌握一般技能。

三是任职期间也有考课程序,“其流外官,本司量其行能功过,立四等考第而勉进”,标准是“清谨勤公、勘当明审为上;居官不怠、执事无私为中;不勤其职、数有愆犯为下;背公向私、贪浊有状为下下”[57]。考课品第是迁转的基本依据。

四是流外官迁转有严格规定,“每经三考,听转选;量其才能而进之,不则从旧任”,“其考下下者,解所任”。[58]即根据考限(任职年限)和考课等第,或迁转或续任或清退。流外官迁转不仅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某些专门职掌的流外官迁转也要有相应条件。由亭长、掌固转府史,府史转令史皆要“试判”,流外伎术官要当色迁转,如“秘书、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术之官唯得本司选转,不得外叙”[59],再如太史局历生、天文观生等流外皆本色转补并“取当色子弟充”[60]。太史局漏刻生360人,皆以中男、小男为之,规定可“转补为典钟、典鼓”[61],即在本司内迁转。

五是可流外入流。流外官达到高品级,便可通过“考满”获得流外入流的资格。一般规定是八考为满,但也有不同情况,五考、六考、十考都有例证。

开元中,时任国子祭酒的杨玚上言:“省司奏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年不过百人。窃见流外出身,每岁两千余人,而明经进士不能据其什一。则是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史(吏)之得仕也。”[62]代表了文人士大夫阶层对每年流外入流人数远远超过明经修行之士,痛心疾首之情溢于言表。但深入进行探究,流外官的出路极其狭窄而艰辛。

吏的上升出路,逐级通过考核,考满转补,获得流外入流的资格,最高可通过吏部铨选,流外入流进入流内官序列。

但大量的低级吏、杂职掌、诸色人,徘徊于吏、役、色之间,没有晋升机会,也不可能迁转至流外官乃至流内官的序列,而这些人为数众多,也很少见诸文字的完整记述。

2.流外官迁转晋升之路及其局限

流外官的考限长,是特点之一。

流外官每迁转一次需要三考,如从低品流外转补、迁转,一共十八级,获得入流资格需要54年。所谓的“八考入流”[63],是指那些已经升迁到最高品级,再历八考,可以取得流外入流的资格,需要参加吏部铨选。但官阙与选人的比例是1 ∶4左右,[64]放给流外入流的职位是有明确规定和限制的,他们并不和进士明经出身者在同一起跑线,某些应为流外入流的相对固定的职位,还时常被进士出身的人请射占据,以致还需要协调。甚至发生流外入流者集体上访告状的事件。受散官者须在待散一定年限后方可任职事官。有一些职事官,如尚书六部二十四司及中书、门下省之都事、主书、主事,九寺、亲王府及州、县(流内)录事等系由流外出身人专任,由他途出身者不得染指。但因阙少人多,在职任拟注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冲突,如科举入仕人抢夺流外专任职官的情况。[65]吏职的上层通过流外入流跻身正式品官,属“杂色”入流,每年为数不少。但入流后,因“凡出身非清流者,不注清资之官”[66],升迁与任职都受到限制。如果任职中书主书、门下录事、尚书都事(皆为流外出身、流内从七品上),“历任考词使状有清干及德行言语兼书判吏经六考以上者”[67],可拟寺监丞、左右卫及金吾长史,即非清资的五、六品官,一般情况下,这已是流外出身者升迁的最高限了。实际上,科举制的发展,使流外出身升迁的空间更趋狭窄。开元中,薛据“自恃才名”,赴吏部参选,请授万年县录事,引起流外出身者惶惶不自安,上诉宰执“录事是某等清要官,今被进士欲夺,则某等色人,无措手足矣”[68]。万年县录事品秩仅为九品下,但因属紧要官,被流外入流者目为“清要”之职,不容属于另一更高层次的参选者染指。也可看出,流外出身者入流后仕途升迁的艰辛与狭窄。

虽然胥吏人数是流内官的数十倍,每年入流者又远远多于进士明经,但流内官正式编制是有限额的,每年官阙在2至4千左右,而官阙与选人的比例大约在1 ∶4,流外入流后到底有多少机会补官呢?综合各书记载归纳如下:

先看御史台,六品以下官员有:侍御史四员,从六品下;殿中侍御史六人,从七品下;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主簿一人,从七品下;录事二人,从九品下。共23人。台中属正式编制的吏员包括:有资格考满入流的令史57人,书令史35人,共92人,可晋升的官职本司只有录事二员,不计考限,每年只有两人有机会,录事与令史的比例为2 ∶57,与令史加书令史的比例为2 ∶92。但实际上录事的考限是四年,一律按新任职计,这里还没有计算有入流者并不能得到现任官职,只获得散官,一定年限后方可授官。在阙少员多的情况下,这种待选的年限也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吏部。吏部四司,总计吏员编制:吏部司置主事13人(令史和书令史升迁的主要流内官),令史30人,书令史60人,亭长8人,掌固12人;司封司设令史4人,书令史9人,掌固4人;司勋司设令史33人,书令史60人,掌固4人;考功司设有令史13人,书令史25人,掌固4人;吏部共有令史80人,书令史154人,亭长8人,掌固24人。其中,令史、书令史属流外勋品,考满入流;亭长“职同流外”,掌固分番值事,依流外序列迁转。(按规定八考入流,后因缺人,也有两考署职,但如在本署内升迁,主事13员,令史、书令史234员,主事与令史比例约为13 ∶80,与令史、书令史的比例为13 ∶234,就算八考后,升迁的职位也非常有限。由此,自诩清流的官员感叹明经进士出身者每年入流不过数十人,而流外入流两千人,似乎不成比例,其实,入流后的机遇亦有天壤之别。

户部。流内官25人,其中主事9人。令史55人、书令史111人、计史4人、亭长6人、掌固22人,都属于吏,共计198人。官与吏比例1 ∶7.92。主事与令史比例为9 ∶55,与令史、书令史比例为9 ∶166。

秘书省。秘书省太史局:官35人,吏57人,生521人。此外负责击鼓敲钟者440人,漏刻生360人,皆以中男、小男为之,转补典钟、典鼓。司天台:官60人,历生726人。521加726,共计1 247人。流外可以晋升的官职是主事从九品上,校书郎和正字虽然也是九品,但一般遴选士人充任。秘书省主事1人,从九品上,令史6人,书令史14人,职同流外的典书8人,八考入流,楷书手80人,均八考入流。[69]

因而白居易云:“臣闻古者计户以贡士,量官而署吏。故官不乏吏,士不乏官,士吏官员,必相参用。今则官倍于古,吏倍于官,入邑者又倍于吏也。”[70]在“吏倍于官”的情况下,也给了掌管吏部文书的胥吏以上下其手的机会。如宣宗大和二年(827),南曹令史李某等伪造文书告身出售,[71]虽然受到严办,但也足以说明仕途艰难,而使猾吏逞奸。

综上,活跃在京城的胥吏,既有在职在位的大批胥吏、杂任,也有已经退出胥吏序列、在体制外的众多曾为“趋吏”者。从《天圣令》中的规定看,在京各官署招聘和役使人员大多没有户口限制,全国各地的人员充斥其间,良莠不齐,因此对关键、重要岗位专门规定需要选用有京城户口且身家重大之人,也从反面证明大量的非京城人士充斥其间。这些小吏离职后,有可能有相当一部分留滞京城,这些长期盘踞和滞留京城的低级胥吏中的辞退人员,趋吏和曾为趋吏者,他们的具体人数虽然没有具体记载,无疑数量是极为可观的,能量也是巨大的。本文仅作了初步的探究,对这一群体还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余地。

【注释】

[1]古典城市化的概念,是我在研究中古社会中使用的概念,为有别于近现代化进程中的城市化。基本特征就是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包括乡村人口向城市的集中。如何阐释古典城市化的内涵及界定其定义,还须斟酌。

[2]过失,罪责。

[3]《册府元龟》卷65《帝王部·发号令四》,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本,第726页下栏。

[4]黄正建:《天圣令(附唐杂令)所涉唐前期诸色人杂考》,《唐研究》第1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03—220页;后收入《〈天圣令〉与唐宋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495—513页。

[5]张广达:《论唐代的吏》,《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第1—10页。

[6]据作者此前的研究,此处暂略。

[7]杜佑著,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9《职官一》,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480页。

[8]《新唐书》卷45《选举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180页。

[9]张广达:《论唐代的吏》,《北京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第1—10页。编者按:原文论述与统计数字略误,现作更正。

[10]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0《秘书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94—305页。

[11]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1《殿中省》,第320—332页。

[12]他认为职役的出现有可能更早,是从唐代的番役和色役等带有低级吏性质的诸色人中衍化或分离出的。

[13]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19—320页。

[14]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1《殿中省》,第320—321页。

[15]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4《太医署》,第392页。

[16]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6《太子左春坊》,第667页。

[17]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7《选举五·杂议论中》,第403页。

[18]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9《集贤殿书院》,第280页。

[19]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第565页。

[20]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第319页。

[21]《新唐书》卷48《百官志三》载:“唐改太乐为乐正,有……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第1241页。

[22]天一阁博物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天圣令整理课题组校证:《天一阁藏明钞本天圣令校证——附唐令复原研究》(下册),第374页。

[23]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4《太常寺》,第406页。

[24]《旧唐书》卷29《音乐二》,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072页。

[25]《旧唐书》卷29《音乐二》,第1072页。(www.xing528.com)

[26]《全唐文》卷78唐玄宗《加尊号赦文》,第814页;《唐会要》卷34《杂录》,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631页。

[27]龚静:《反映唐代义商与唐人财富观的三方墓志》,《考古文物》2010年第2期,第96—101页,她也做了录文。本文对照两篇录文并做了个别的修改,特此致谢。但在个别地方仍有不同,适当加以说明。标点符号不同者,则不再标明。另,龚文认为石解曾任中牟县令,但铭文中只有石解任中牟尉的记载,没有任县令的记载。

[28]笔者自己同时做了录文,个别字词与龚文有所不同。

[29]按:原文左右结构是相反的。

[30]按:原文为最的异体字,宝盖下“取”。

[31]原文“弟”。徐松撰,孟二冬补:《登科记考补正》卷27,北京燕山出版社,2003年,第1313页,没有石解登第的记载,有弟石洪举明经的记载。

[32]龚静录文为“袡”,似可商榷。

[33]按:缺“御”,应补。

[34]按:原文“民”字缺末笔,应是避李世民讳。

[35]“淫”的异体字,如作“滥”,也通。

[36]龚静录文作“飧”。也是“餐”的异体字。

[37]原文为“藉”。

[38]原文“第”为草字头。

[39]洛阳定鼎门街东第四街自南起第二坊为康俗坊,见徐松撰,李健超增订《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80页。据上书,康俗坊有丞相张说、太子詹事陆馀庆、东都留守刘知柔、前亳州刺史卢瑗、成都功曹萧公、大中大夫行定州长史李谦(以下略)等人的宅第。

[40]按:原文左右结构是相反的,下同。

[41]“趋”的异体字。

[42]“饰”的异体字。

[43]该字左右结构,左边不清,右半边为“页”。

[44]《新唐书》卷171《乌重胤传附石洪传》,第5188—5189页。

[45]韩愈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6《碑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72—373页。

[46]铭文中还涉及鞠狱换推、任官避原籍等问题,笔者已在另文中进行了讨论。志文中涉及的胡汉家族自北朝以来的变迁,亦已撰另文探讨。

[47]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3《御史台》,第377页。

[48]马端临:《文献通考》卷53《职官考七》,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483页。

[49]《唐会要》卷60《东都留台》,第1233—1234页。

[50]勾利军:《唐代东都御史台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87—92页。

[51]勾利军:《唐代东都御史台研究》,《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87—92页。

[52]赵煜:《东都留台石柱记》,董诰《全唐文》卷330,第3349页。

[53]《唐会要》卷60《御史台上》,第1054页。

[54]《旧唐书》卷42《职官一》,第1803页。

[55]参见任士英《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第80—89页。王永兴、张广达等都对流外官有精到的研究。

[56]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吏部郎中员外郎》,第36页。

[57]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考功郎中员外郎》,第44页。

[58]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考功郎中员外郎》,第44页。

[59]《唐会要》卷67《伎术官》,第1183页。

[60]《唐会要》卷44《太史局》,第796页。

[61]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10《秘书省》,第305页。

[62]《资治通鉴》卷213“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三月丙辰”,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784页。

[63]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9《弘文馆》的典书,卷10《秘书省》的历生、天文观生等。

[64]关于选人与官阙的比例,笔者有专文讨论,此处略。

[65]任士英在《唐代流外官的管理制度》中有清晰的梳理:流外考满年限,必须是在取得入流门户官(起家官)资格后方可计算,在此之前的考限对入流是无效的。考满后得出身,一般称为流外出身人。叙品时,往往试判,也有加试经、史者。经过考满,有授职事官者,有授散官者。出处见前文注释。

[66]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吏部》,第25页。

[67]李林甫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卷2《吏部》,第25页。

[68]《太平广记》卷186《铨选二》,第1392页。

[69]王永兴提出质疑,流外品不同,如何都八考入流。待考。

[70]《全唐文》卷670白居易《三十三革吏部之弊》,第6832页上栏。

[71]《旧唐书》卷176《虞卿传》,第45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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