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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中古社会史工作坊系列文集:什么是趋吏?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趋吏因在各官署驱使行走,而有是称。吏、杂任、诸色人都有可能被称为“趋吏”,因中央各官署的杂任也可以视为吏的后备人选,或视为广义的吏,那么“趋吏”的称谓也可以包括这些在京城官署驱使行走之杂任。诸色人服务于各级各类官府,“趋吏”称谓本无褒贬之义,仅指趋走办事之人。

南开中古社会史工作坊系列文集:什么是趋吏?

《册府元龟》记载的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八月诏云:“如闻近日多有闲人,不务家业,常怀凶恶,肆意行非,专于坊市之间,恐胁取人财物。又其中亦有曾为趋吏,依倚门栏,自恐愆尤[2],遂致停解。不思己过,却务怨雠,妄构虚辞,恣行恐吓。要惩此弊,以静奸源。自今已后,宜委京兆府切加访察,如有此色,便捉获痛加刑断。”[3]

诏书中提到了闲人和趋吏。对闲人的评价为“不务家业,常怀凶恶,肆意行非”,主要活动区域在“坊市之间”,利用恐吓手段取人财物。闲人比较好理解,也好定义,虽然成分复杂,但指向比较清晰,不务正业者,都可冠以闲人之称。

闲人中有曾为趋吏者,因自身过失而被辞退,不思悔改,反而因怨生恨,危害更甚。这些闲人尤其是其中有曾为趋吏者,能量很大,被指斥为京城社会的“奸源”,以至皇帝须亲自下颁诏书,指示如访察到此色人等,绝不留情,捕获后“痛加刑断”。他们的来源是什么?数量大概有多少?具体表现是什么?对长安城市社会带来了哪些影响?没有具体记载,似乎很难估测。

趋吏因在各官署驱使行走,而有是称。应该是指在各级官署任职的胥吏,是个广泛的概念。据张广达的划分,广义的吏包括流外和杂任,狭义的吏似仅指判任的流外行署、流外非行署和流外番官等。黄正建根据《天圣令》,澄清了此前对流外官、番官、胥吏、杂任、杂职等界限和概念界定不清的问题,将“诸色人”作为研究对象,实际是将广义的吏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分层分类,指出:唐前期诸色人百余种,是一种特殊身份性群体,后期大为减少,虽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诸色人,“到宋代,随着身份制特别是丁男中男制度的衰落,以及胥吏制度的完善等,《唐令》中涉及到的诸色人多数走向消亡,令文规定的与诸色人相关的取人条件、供事方式、任期长短、番期多少等都失去了意义”[4]。他认为各类杂职掌向职役演变是由唐到宋的趋势。张广达先生也指出:“唐代地方上的胥吏多不入流外,但他们又多是地方上豪强、勋官等有势力的人物。他们在品官、流外和庶民百姓之间起中间作用,这对后世职役制度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5]黄正建根据《天圣令》将主要供职于中央各级机构的诸色人与职役的关系联系起来。(www.xing528.com)

这些曾为趋吏者,应该原属于中央系统(主要是京城长安)的广义的吏,后从体制中游离出的一批人,但仍然与体制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的能量也与他们曾经供职的经历密不可分。

吏、杂任、诸色人都有可能被称为“趋吏”,因中央各官署的杂任也可以视为吏的后备人选,或视为广义的吏,那么“趋吏”的称谓也可以包括这些在京城官署驱使行走之杂任。诸色人服务于各级各类官府,“趋吏”称谓本无褒贬之义,仅指趋走办事之人。

胥吏群体的进入、迁转、晋升、入流的环节大家比较关注,但退出机制,以及退出后这些人的去向及活动,不大容易追踪。前文所举宣宗的诏书,给我们提供了一些信息,这些曾为趋吏者,退出体制后,仍然很活跃,滞留京城,游走于体制内外,他们虽然属于社会的中下阶层,但在京城社会中的活动和影响不应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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