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两种,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与商品房现售合同,合同的标的物是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它涉及的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特殊的买卖合同,其原因就在于买卖的标的物房屋是一种不动产。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该合同以商品房为标的物。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以房地产为标的,由于商品房具有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其特殊和复杂的一面。
(2)该合同是一方转让房屋及其土地的权利,另一方则以支付货币为代价,否则就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是其他合同。
(3)该合同处分的是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买卖合同与其他买卖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房屋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转移时,根据房地产权利一致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
(4)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法律所规定的一种要约式合同。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不以交付为界面,而是以办理相关的房产过户手续作为标志,也就是说该合同处分权利的结果是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归属关系为要件,故而说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种要约式合同。
想一想:在购房者取得所购房屋的钥匙后,在法律上能不能说购房者已取得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包含的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www.xing528.com)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5)装饰、装修标准承诺;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9)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10)解决争议的办法;
(11)违约责任;
(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商品房销售合同还应当附有预购商品房项目及楼层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预购人所购商品房的楼号、楼层和房号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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