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券作为湖北省普通公路建养的融资渠道是近几年才出现的。2011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促进普通公路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1〕22号)》,指出“在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在现行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制度框架内,考虑普通公路建设发展需求因素,适当扩大发行债券规模,由地方政府安排用于普通公路发展”。从2013年起,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为每年40亿元。“十二五”期间,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投入为120亿元。
显然,地方债券是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的有益补充,而不是绝对存在。当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资金充足时,政府会考虑不发行或少发行债券。地方债券只是湖北省普通公路建养投入的调节变量。
因此,令地方债券用于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资金为B,则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1 “十三五”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资金完成充足,不考虑发行债券。但由于“十二五”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120亿元,且没有还贷。因此,若十三五期间不继续发行债券,则“十三五”期间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实际投入为-120亿元,用以还贷“十二五”地方债券。
B=-“十二五”地方债券资金(120亿元)=-120亿元(www.xing528.com)
情况2 “十三五”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资金有缺口,考虑发行债券,发行量与“十二五”规模相当。参考“十二五”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120亿元,则“十三五”期间每年发行的债券资金用于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债券资金规模相当,应不低于120亿元。同时,考虑“十二五”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120亿元,且没有还贷。因此,“十三五”期间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实际投入为-120亿元。
情况3 “十三五”湖北省车购税、燃油税以及高速公路调标费用于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的资金有较大缺口,年发行量与“十二五”年发行量相当。参考“十二五”,2013年起,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每年40亿元。“十三五”按照“十二五”年发行的债券资金40亿元计算,则“十三五”将发行地方债券200亿元。同时,考虑“十二五”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且用于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规模120亿元,且没有还贷。因此,“十三五”期间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的债券资金实际投入为80亿元。
B=-“十二五”地方债券资金(120亿元)+“十三五”地方债券资金(40亿×5)=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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