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政策研究现状

湖北省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投资政策研究现状

更新时间:2025-01-17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1月1日,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原有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的规费资金不复存在。而现有普通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未包含新增国省道公路里程。表3-7湖北省普通公路补助标准续表

(一)新改建工程

根据鄂交计〔2013〕12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普通公路建设三年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湖北省对“十二五”规划内普通公路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定额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自筹解决。该定额补助标准“十五”以来基本未变,具体如下:(1)一级公路:按每公里400万元进行补助,该标准从“十五”以来一直沿用至今。(2)二级公路:国省道二级公路按路基每公里20万元、沥青碎石路面每公里50万元、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每公里80万元进行补助,桥隧工程按建安费进行补助,且每公里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其他二级公路改造按每公里50万元进行补助。该标准从“十五”以来一直沿用至今。(3)县乡公路改造:按每公里30万元进行补助。该标准从“十五”以来一直沿用至今。(4)通村沥青(水泥)路:恩施州通建制村沥青水泥路项目按每公里50万元进行补助,大别山试验区按每公里20万元进行补助,贫困县按每公里15万元进行补助,其他县市按每公里10万元进行补助。除恩施州、大别山试验区有调增外,其他地区补助标准基本未变。(5)农村公路桥梁:补助不超过概算的60%,且每延米不超过1.5万元,比“十五”、“十一五”略有调增。“十五”、“十一五”补助标准为每延米不超过1万元。

(二)养护大中修工程

“十五”期间,湖北省对国省道大中修采取贷款全额投入,不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十一五”以来,湖北省对国省道大中修实行定额补助政策,定额补助标准如下:

(1)国省道大修:2007—2008年:路面9米宽以下(含9米)的补助标准按70万元/公里;路面9米宽以上12米宽以下(含12米)的补助标准按90万元/公里;2009年:路面9米宽以下(含9米)的补助标准按90万元/公里;路面9米宽以上12米宽以下(含12米)的补助标准按120万元/公里;2010年至今:路面9米宽以下(含9米)的补助标准按90万元/公里;路面9米宽以上12米宽以下(含12米)的补助标准按100万元/公里;路面12米宽以上15米宽以下(含15米)的补助标准按130万元/公里;路面15米宽以上的补助标准按160万元/公里。

(2)国省道中修:路面9米宽以下(含9米)的补助标准按30万元/公里;路面9米宽以上12米宽以下(含12米)的补助标准按50万元/公里;路面12米宽以上的补助标准按70万元/公里。

(三)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十五”期间,湖北省对国省道危桥改造采取贷款全额投入,不需要地方配套资金,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未启动。“十一五”以来,湖北省对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实行定额补助政策,定额补助标准如下:

1.“十一五”危桥改造

根据鄂交计〔2008〕271号文件《湖北省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实施意见》的精神,湖北省“十一五”普通公路危桥改造补助标准为:国省干线上危桥改造项目,按工程直接费及设计费进行补助;县道中桥和乡道大桥以上危桥,拆除重建按概算的50%、加固改造按概算50%且不超过1万元/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其他危桥改造,拆除重建按0.8万元/延米、加固改造按概算的50%且不超过0.5万元/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2.“十二五”危桥改造(www.xing528.com)

根据鄂财建发〔2013〕149号文件《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湖北省“十二五”普通公路危桥改造补助标准为:国省干线上危桥改造项目,按工程直接费及设计费进行补助;县道中桥和乡道大桥以上危桥加固改造,对拆除重建类项目按概算的50%、加固改造类项目按概算50%且不超过1万元/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乡道中桥危桥改造,拆除重建类项目按0.8万元/延米、加固改造类项目按概算的50%且不超过0.5万元/延米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小修保养

2009年以前,普通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来源为养路费,由各级公路部门“一条边”管理,省按列养公路里程切块下达各地市州,然后由各地市州下达至各县市区。2008年12月9日,国家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出台。2009年1月1日,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原有用于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的规费资金不复存在。从2010年开始,普通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来源调整为燃油税,由交通公路部门编制部门预算报省财政厅,省级财政直接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

从“十五”初期至2011年近10年期间,全省小修保养经费未作调整,2012年,省局按照国省干线3万元/公里·年列养,县乡公路1.6万元/公里·年进行重新测算,一直沿用至今。该方案未考虑普通公路路面宽度、路面类型、行政等级、交通量等因素,且未包含养护管理人员经费和未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

2012年11月2日,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全省国省道干线公路总里程由14059公里增长为28208公里。而现有普通公路小修保养资金未包含新增国省道公路里程。

因此,按照规划国省干线里程,考虑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物价上涨因素,重新测算普通公路小修保养经费显得十分必要。

表3-7 湖北省普通公路补助标准

续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