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行动部署周密,思虑狙诈,但是计划不如变化。道失既先,事艰必后。
皇上从大和七年(公元833年)十二月患病,郑注入侍,到今年(大和八年)六月得见李训,再到年底最后拍板,花了近一年时间。皇上这次汲取了宋申锡失败的教训,为了克成其事,真可谓殚精竭虑。
首先,不能引起王守澄和若干宦官的怀疑。这一点是文宗主要考虑的事情,也是促成他最终选定两位宦官所信任的郑、李二人特别是郑注的主要原因之一。郑、李在此方面确实有着先天的优势,以至于当他们次第为皇上所任用时,王守澄还暗自高兴。皇上为了稳住对手,甚至还不惜与朝廷大臣们翻脸,坚持任命他们强烈不满的郑注、李训,从而给宦官一种圣恩正隆的假象;李、郑也在竭力拉拢左军和枢密院里的倒王派,为行动作准备。
其次,任用李、郑翦灭宦官,也不能让朝士们得到蛛丝马迹。宋申锡失败就失败在这里,他不应把大事托付给一位居心不良的王璠,导致了全线的崩溃。皇上与李训有一个共识:朝臣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不可与谋大业。这也是天子九年来一贯的想法。
可无论怎么小心,李、郑两人屡屡入宫与皇上朝夕计议,难免会有风声传出去。文宗听到消息,先是有些担心,但很快就有了主意。他招来郑注,如此这般地吩咐了一番。
十二月初三,皇上特敕郑注为太仆卿。果然,朝官中有人上疏坚决反对,郑注立即上表固辞,皇上遣人直接以告身赐之,郑注居然也坚辞不受。接着,郑注在长安城中大肆招摇,公开收受贿赂,于是宾客盈门,财物山积。朝间正统之士,愤切郑、李二人倚结宦官横行不法,无不恨之入骨。
天子在一次朝会上更出奇招,把李训所作的五条《易》疏公诸朝廷,宣称:有能出其意者赏!这天,李训站在百官之中,神情得意,那意思是说:有谁能与我论《易》?皇上的意图很明显,他要给外人这样一个印象:李训完全是因为易学精湛才如此圣眷优渥,并无其他原因。
眼光短浅的政治手段往往不免顾此失彼。文宗要完成他的计划,只有也只能任用李训、郑注,他们有他们的长处,但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为正统的朝士所不齿,因而不能团结大多数人去对付宦官这一强大的敌对势力。在朝廷重臣中,只有几位投靠他们,一是王涯,时为宰相之一;二是贾,也是新任宰相;三是舒元舆,时为御史中丞兼刑部侍郎。其中,王涯是受过他们恩惠的人,贾、郑二人自称不与二李(德裕、宗闵)同派,因而对李训、郑注言无不从。他们与郑、李走到一起,充其量也是利益上的暂时同盟而已。更难堪的是,为了保证机密,李、郑乃至皇上并没有对他们交底,这使得仅有的几位重要支持者完全不谙原委。这样,他们的实力就要大打折扣了,尚不如早年的王叔文集团。李、郑的这一局棋,自然也就更为艰苦。
但是,天子的信任使他们斗志倍增,光辉的前景让他们心旌摇荡;自负才略,又使他们得意忘形。同时,箭在弦上,弓如满月,岂有不发之理。
冬去春来。大和九年(公元835年)春天,李训给文宗献上了致太平之策的十二字方略:“先除宦官,次复河湟(边患),次清河北(藩镇)。”李训的话,使天子在郁郁愤懑中度过了九年窝囊生涯后,第一次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快意。
“先除宦官”这第一步怎么走?皇上与李训、郑注煞费苦心。
皇上最恨的是王守澄,别的先不谈,元和时弑杀宪宗的陈弘志,就因为他的庇护尚还优哉游哉,在外间做着山南东道的监军。“此弑逆之徒,当先除之!”天子跺脚拍案不止。
这个好办,擒贼先擒王,只要除掉王守澄,区区一个陈弘志何在话下。李训担心的是,王守澄轻易动不得,“如之奈何?”他对郑注说出心事。
郑注自有办法,他太清楚宦官之间特别是右领军将军仇士良与王守澄的矛盾了,更明白彼辈有隙正可利用的道理。因此他给李训的建议是:守澄既领右军,不妨以仇士良为左军中尉!
这就是先分守澄之权再说。李训觉得此计可行,马上就禀奏了文宗。五月二十一日,天子诏命仇士良为左神策军中尉。制下,守澄吃了一惊,一整天闷闷不乐。然而,他还是没有怀疑到李、郑二人。
事情在一步步进行。
六月,原左军中尉韦元素,枢密使杨承和、王践言在天子的暗示下,进以居中用事,招致王守澄不满,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天子乘机下诏,出杨、韦、王三人为西川、淮南、河东监军。不久,李训、郑注又指责他们与李宗闵、李德裕皆有勾结,接受贿赂,于是三人先是免职,最后被分别赐死;另一位牵涉其中的宦官崔潭峻虽已亡故,也被剖棺鞭尸。守澄大为高兴,觉得报了左军一箭之仇,完全不知道这是皇上与李训、郑注借他之手除掉了“四贵”中的三个,下一个就要轮到他了。
也是这个月,完成了使命的李宗闵被郑注弹劾,贬为明州刺史;同时,朝中凡与二李有染者,皆被逐斥。七月二十一日,李训升任兵部郎中、知制诰,翰林侍讲学士一职不变。八月初四,郑注升为工部侍郎,兼任翰林侍讲学士。两人皆带侍讲学士之衔,保证了他们在外廷任职的同时,依旧能与皇上保持联系,这点至关紧要。
九月初,山南东道监军陈弘志突然接到旨令,命他即刻入京。二十一日,弘志走到青泥驿站时,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特使出示天子密诏,当即将他绝杀杖下。此事几乎没人知道,更不用说王守澄了。
二十六日,皇上发布诏命,调升王守澄为左右神策观军容使、兼十二卫统军。到了这时,守澄仍还蒙在鼓里,以为这是郑、李二人的报恩之举,他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这一荣衔只是李训、郑注架空他的措施,根本不存在着丝毫善良的意图。守澄的昏懵决定了他已经接近于灭亡。
最后的时刻即将到来。
彻底解决宦官务得有兵在手,这是没有疑义的。但必须及早准备,方不至于被动。当年王叔文临时抱佛脚不克其功的故事,李训、郑注又何尝不知道。早在九月中旬,郑注即主动上表请求外任为凤翔军节度使。凤翔是京西北的战略重镇,因为地位重要,此间节度往往带“神策行营”之名,军力亦颇强盛。京中的左右军既不可得,掌握京城周围的行营部队就十分重要。在调升王守澄的前一天九月二十五日,诏制颁下,同意郑注的请求。宰相中唯一的不合作者李固言因反对这一任命,也被派出京外。二十七日,舒元舆、李训入相,皇上在拜李训“同平章事”的制书中还特别命令:李训仍需每两三天一入翰林,为天子讲解《易》经。(www.xing528.com)
十月初八,李、郑悄然进宫,与皇上密商了一整夜。第二天,毫无准备的王守澄就在府第中被毒酒鸩杀。
到此,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李训从一位受流贬的人一跃而至宰辅,为天子倾意任用,或在政事堂,或在翰林院,天下事无不可决,这是前所未有的。朝野上下,无不震恐,就是神策中尉、枢密使,见到他都不敢不迎拜叩首。李训决定:十一月份动手!
这是因为,下个月有个绝好的机会。
王守澄死后,天子追赠“扬州大都督”之衔,就定在十一月下旬在城外的浐水入葬。郑注虽在京外任职,但以故旧情深,请率亲兵入护丧事,自也不会引起怀疑。到时,只要天子下令内臣齐集送葬,李训关起城门,郑注则可在城外令亲兵尽诛宦官,使无遗类。同时,城中诱捕住两中尉,事即可成。这是李训、郑注反复计议的结果。
李训提出,计划中最为关键的是郑注出镇凤翔,务得蓄以兵力,届时招之能来。
郑注理会得。他有些担心的是,届时自己是在城外,得手后即使马上进城,也难保能一下子扫清后事,关键还是要看京中。到时,有无足够的兵力应付局面?
李训已有安排。
在郑注即将赴任的前夜,李训及其死党大理卿郭行余、户部尚书王璠、京兆少尹罗立言、太府卿韩约、刑部郎中知杂李孝本一起在郑注位于善和里的宅第中秘密集会,进行最后的决定。
不时,诸人来到。李训对众人宣布道:“圣上旨意,下月中外同赴,诛杀宦官,还望诸位不遗余力,襄助其事,同靖国难,报天子圣恩!”
众人慷慨激昂之余,都隐隐有点不安。毕竟,这是要见真血的事情,这些平常养尊处优、逍遥自在的人一想到马上就要真刀真枪地上阵,也真有些胆怯。但李训已不能让他们在这个最后时刻退场,他道:
“诛灭宦竖,必须里应外合。除郑学士出镇凤翔外,邠宁、河东两镇,京中的几个要害部门亦须掌握。明日仆即奏明圣上,将两镇节度及京兆尹、金吾卫弄到手。”其中邠宁、河东两镇拱卫京畿,兵员充沛,举事之际尤得假借,所以李训非常重视,他把这个任务委托给王璠、郭行余二人。
王、郭表情肃然,点了点头。
十一月初五,文宗颁布诏制,命郭行余为邠宁节度使,王璠为河东节度使;调原京兆尹李石为户部侍郎判度支,以罗立言代理京兆府事;以韩约为左金吾卫大将军,李孝本代理御史中丞。其中,韩约的左金吾卫更是关键所在。
“左右金吾卫”是中央卫戍军队十六卫之一,原来担负的是保卫皇城中枢机关的职责,本朝之初称为“南衙诸卫”或“南军”,与“北衙卫”或“北军”对称。北衙(宫城)的神策禁军兴起后,南衙诸卫基本上都成了闲司,既无权,亦无兵,只有左右金吾卫仍然担任昼夜警巡之职,是京城除了左右神策军之外唯一的军事力量。
一切都按计划进行着。十月底,郑注就到了凤翔节度府任所。一到镇,立即精心挑选了数百个精悍的壮士为亲兵,配备精锐武器,赏赐丰厚钱物,时刻准备进军。不多日,消息传到:王守澄入葬,日子定在十一月的二十七日。郑注立即上表请求入京,同时传书李训,告知了上路时间。
但不知为何,京中的李训却决定提前行动。
事后很久的一段时间里,以至于在千余年后的今天,人们都对李训为什么突然改变计划表示不解。确实,这情况郑注还不知道,也来不及通知,如此临时变更,就等于把郑注的力量摒弃在外,对于本就捉襟见肘的李训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主意。更何况,李、郑的这次行动仍是一场地地道道的宫廷政变,它的成功全赖于周密的计划和万无一失的措施,如果这个都做不到,事情就很难说了。
有一种说法是李训忌讳郑注。因为照原计划办,成事之后,郑注则专有其功,对他不利,所以他要先期行动,同时可把郑注也一并解决。这种意见是当时不明内情的人的普遍看法,宋朝司马光同意此说,并把它写进了他的名著《资治通鉴》,因而广泛流传。
另一种说法是认为李训、郑注本有两套方案,一前一后,而以李训的那套出其不意的计划为主。因此提前发动,并非是李训的临时决定。这是近代史学家吕思勉的见解,他甚至认为,李、郑二人预谋早在八月份就定形了,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十月底。
事实上,这些论断都没有说到点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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