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武汉大学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是在互相支持、互为补充中共同提高,共同发展的。武汉大学对这两大学科阵营,历来同等重视。
在悠久的办学历程中,武汉大学云集有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学者,他们为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并逐步形成自身的优势和特色作出过重要的贡献,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在国内外很早就享有很高的声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正确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指引下,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教师思想活跃,积极性高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开展科学研究
1978年2月,根据我国新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央关于“大力开展创造性学术研究,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高潮”的精神,学校制定了《武汉大学1978—1985年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提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为国家制定政策、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文章和咨询意见。以后,学校进一步提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要本着“重视基础,加强应用,面向现实,发挥优势”的努力方向,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为前提,走出书斋,走出珞珈山,面向社会,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中找任务,求发展,并对开展现实问题的研究采取了支持和鼓励的措施,如实行了“五优先”政策,即对研究现实问题的课题,审批时优先批准,确定计划时优先列入,上报各级项目时优先推荐,分配经费时优先资助,评奖时优先考虑。在这一指导思想的指引和政策的支持下,广大教师观念不断得到更新,主战场意识不断增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面向现代化建设开展科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发挥。
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科学研究,大致通过以下途径:
(1)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项目)。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都有明确的导向。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研究课题的资助“用于支持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具有重大实践意义和理论意义、对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扶持和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急需的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建设,支持具有重大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和整理工作”。1978年以后,武汉大学一直把主动、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为现实服务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方面,武汉大学长期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据初步统计,1978—1999年,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博士点基金项目、国家青年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各类基金项目及各级各类纵横向项目(课题)有1200余个,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课题占60%。
(2)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搞好理论宣传。对党的中心工作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进行理论阐述并加以宣传,是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为现实服务时效性较强的一个途径。数十年来,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教师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从不同的角度对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理论阐述,或在各种层次的培训班上讲学,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均收到很好的效果。如前所述,在全国真理标准大讨论期间,以陶德麟为代表的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参与其中并发表多篇理论文章就是一例。1992年湖北省委举办了厅、局级干部参加的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南方视察重要谈话培训班,在培训班的8个专题中,武汉大学教师承担了5个,分别就《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培养和发育市场体系》、《国际法规与国际惯例》、《知识产权》、《关贸总协定》等专题作了演讲,受到一致的好评。
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学校成立了武汉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自1994年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组建以来,已发表有影响的论文100多篇,出版专著近20部,有100多人次参加了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为省市领导及在校内外作学术报告100多场,听众达数万人。在中宣部等单位组织召开的4次全国邓小平理论学术研讨会上,武汉大学每次都有2篇以上论文入选。在1998年召开的全国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暨邓小平理论研讨会上,武汉大学有3篇论文入选,论文入选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一位。
(3)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是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参与决策的重要实践活动。1978年以来武汉大学发挥多学科的优势,协助制定区域发展规划近百个。如80年代,经济学院伍新木教授牵头,有物理学、生物学、化学、环境科学、法学等学科教师参加的规划组,帮助湖北省枣阳县制定的《枣阳县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体规划》,对该县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指导作用和促进作用,为湖北省乃至全国制定县、市级总体规划提供了经验,被评为湖北省1988年度科技进步三等奖。90年代初,福建省南平市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点名要武汉大学协助,在伍新木教授等10多位教师帮助下制定的《南平市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总体规划》,通过福建省科委主持的鉴定,被专家们认为是福建省最好的县级发展规划。
(4)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咨询服务,也是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面向实际、服务现实的一个重要途径。武汉大学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而开展的咨询活动比较活跃,每年参加咨询服务的人数不下100人次。如经济学院人口所所长辜胜阻教授长期从事农村人口问题研究,他在一份咨询报告中提出的生育观三分法(即为什么生、生男还是生女、生多少),受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重视,被作为完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李崇淮教授在1983年为武汉市提出的“两通”起飞的理论,受到市政府的嘉奖。管理学院夏国政教授等为振兴长江中游地区经济献计献谋,发起举办“长江中游开放—开发带研讨会”,邀请湖南、河南、江西、安徽等省专家学者到武汉咨询“会诊”,咨询建议受到中央有关部门和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有的建议如建立保税仓库、保税—出口加工区等被作为所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扩大改革开放的措施。历史学系利用了解日本工业发展史和中国工业发展史的优势,通过学术交流,在日本企业家与湖北、武汉有关企业之间穿针引线,咨询联姻。经济学院和法学院先后在海口市开办了“清泉审计师事务所”和“江海法律咨询事务所”,在武汉建立“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都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5)为校内外培养人才服务。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为培养人才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即用新的研究成果充实更新教学内容,为教学提供新思路、新观点、新材料,以促进学科的建设和改造,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加速知识向能力转化。据统计,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所出版的著作,有1/3被作为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全校近千门课程,都运用了科学研究成果。二是始终注重与学科队伍建设相结合。武汉大学设有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并对青年教师申请课题给予政策倾斜,让一批中青年学者通过争取或承接科研项目压担子,促进他们脱颖而出。据统计,90年代,学校45岁以下破格提升为教授和30岁以下破格提升为副教授的有150人,他们无不在科研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三是为培养社会在职人员服务。这主要是通过合作研究和举办培训班来提高社会在职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如法学院环境法研究所把保护湖北省的山山水水不受污染作为面向社会服务的重点。该所除积极协助湖北省环保部门搞好环境立法和处理环境纠纷外,还培训了近百名湖北地区的环保干部,被誉为湖北省的环境卫士。(www.xing528.com)
2.显著成就
据统计,1978—1999年,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就显著,累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200项,出版学术专著1500部,发表学术论文15000篇,为国家和各级政府提供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建议250余份,有800余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1)排名看成绩。改革开放以后,全国处于“百舸争流”的竞争局面。科研工作者在竞争环境中不断拼搏进取。排名是在竞争中体现实力和成绩的重要手段。
据官方资料,至1999年,国家教委主办过两届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第一届在1995年举行,武汉大学有33项成果获奖,获奖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名(仅次于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在1998年举行的第二届评奖活动中,武汉大学的获奖成果有23项,获奖数继续在全国高校中排第三名。1999年国家举行首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活动,武汉大学有5项成果获奖,获奖数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在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奖中,武汉大学有59项成果获奖,占全省获奖成果的60%以上,居全省高校榜首。在国家教委第二届全国高校出版社优秀学术著作的评奖中,武汉大学有13部著作获奖,居全国高校首位。
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其他方面,武汉大学成就突出,排名靠前。1992年,武汉大学获准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国家中华基金项目、国家社科规划重点项目数在当年全国高校中分别居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在“八五”、“九五”期间,武汉大学争取到的纵向社科基金项目一直居全国高校前三位,1999年位居第二位。1997—2000年,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18个项目入选中欧高等教育合作项目,入选的项目数居教育部直属高校第一位。90年代末,教育部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武汉大学有12位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师入选,入选人数居全国高校第三位。据有关统计资料,武汉大学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数居全国高校第四位。
(2)大批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面世。1978年以后,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每年有80部学术著作问世,有800篇学术论文发表。这些成果不仅数量令人瞩目,而且质量高,在理论上或有重大突破,或填补学术空白,或有新建树,产生重大的学术影响,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有关领导机关的奖励。
1978—2000年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情况见附录。
从被社会实际部门鉴定和采用的情况看,一批有重大实用价值的成果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计划进行幅度较大的调整,需要终止“文化大革命”后期签订的几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涉外合同。然而,合同的另一方——日本、原联邦德国等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必须赔偿100%的经济损失,还要加上因与中国签订合同而未接受第三国订货的间接损失,赔偿额高达数亿美元。武汉大学受当时的国家进出口委员会特邀,韩德培教授和另一位研究国际公法的法学家周子亚先生及武汉大学李双元教授一道进京提供咨询,仔细研究了合同书和国际上有关法律条文,写出报告《关于终止若干合同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几点意见》。该报告引用《联合国国家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日德两国民法典,充分说明了中国公司不是根本违反合同,不应该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报告还指出,对方也具有采取合理措施帮助减轻损失的责任,中方只能“适当补偿”,而非对方提出的“充分、有效、即时的赔偿”。这份报告有理有据,被国家有关部门采纳。后经过谈判,中方的损失减少了3/4。
余杭、樊民教授关于社会主义招投标的理论与方法,被采用后即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据北京机电招标统计,仅1987年8个中心城市通过招标获经济效益5.6亿元。伍新木教授主持的《县经济研究》受到地方重视,其中期成果武汉市汉南区《汉南模式》的研究被采用,使地方工农业总产值连续以24%的速度递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