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要从清廷财政收入的构成说起。在晚清发生巨大变革之前,清廷的财政收入大致分为几个大的项目,分别是田赋、盐课、关税和杂税,除此之外,还有捐纳和报效所得。
所谓田赋,也就是清廷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田赋包含两类,大部分需要征收银两,也就是地丁银,还有一部分征收实物,漕粮是其代表。由于清廷征收的田赋包含钱与粮两大部分,所以又被称作钱粮。关于地丁银,古代的税收往往分为田赋(对土地征收赋税)和丁税(可以理解为人头税),清廷在进入雍正朝后,普遍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摊丁入亩)。而且,自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后,清廷实行“永不加赋”的政策,这样就把丁口的数量固定了下来,使得地丁银的应征数目保持在一个比较平均的水平。在乾隆时期,每年地丁银的收入在3000万两白银上下,这也是普免钱粮主要减免的部分。
不过,除此之外,清廷尚有别的财政来源。比如清廷实行盐的专卖制度,在乾隆朝,大约每年从盐课中获得白银500万两。关税是清廷财政来源的另一方面,在乾隆时期大约平均每年也是500万两。除此之外,其余杂税合计大约还有1000万两。以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为例,当年全国总的财政收入在4800多万两,地丁银收入为2900多万两,占比约为60%,其余的收入便来自其他税收来源。(www.xing528.com)
随着经济的不断恢复,清廷岁入逐渐维持在一个比较平稳的高位,财政收入中非田赋收入的比例也逐渐扩大,但即便这样,仅靠正常的财政收入,其实尚不能完全承受田赋大量蠲免带来的现实压力。康熙帝曾谕令户部表示,国家常年蠲免钱粮,务必厉行节省,并说光禄寺以前用银在100万两左右,而今节省至10万两左右,康熙帝表示应推行这一做法。据学者研究,康熙中晚期的钱粮蠲免,实际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地方官府的财政短缺。乾隆朝得以大规模蠲免田赋的重要基础,一为“非正常财政收入”,另一为库存银数量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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