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消耗量指标的内容
1)材料消耗量定额
材料消耗量标准(定额),是在合理和节约使用材料的条件下,生产出单位合格产品(或工程基本构成要素)所必须消耗的一定规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以及水、电、动力等资源的数量标准。它包括直接用于安装工程上的材料、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场内运输和操作损耗等。
材料消耗量标准(指标)的组成,按其性质、用途和用量大小划分成4类,即:
(1)主要材料: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称为“未计价材料”。
(2)辅助材料:也构成工程实体,但比重比较小的材料。
(3)零星材料:用量小,价值也不大,不便计算的次要材料,它可用估算法计算。
(4)周转材料:施工手段用材料。一次投入,多次使用,分次摊销。
2)材料消耗量标准的确定
完成子目工程必须消耗的材料数量表达式如下:
子目材料消耗量=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率)=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率系数
其中:材料损耗率=损耗量/净用量×100%
(1)材料净用量的确定。
材料净用量是构成工程实体必须占有的材料数量,它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理论计算法:根据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和材料规格等,从理论上用计算公式计算材料净用量。
测定法:根据试验情况和现场测定的资料数据而确定材料净用量。
图纸计算法:根据选定的图纸,计算各种材料的体积、面积、质量或延长米等。(www.xing528.com)
经验法:根据历史上同类项目的经验(统计数据、生产及技术条件等)对材料数量进行估算。
(2)材料损耗量的确定。
材料损耗是在现场施工中产生的一些必要的材料损耗,如施工操作、场内运输、场内堆放及储存等材料的损耗。
材料的损耗量一般用材料损耗率表示。材料损耗率可以通过观察法或统计法计算确定。
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
材料损耗系数=1÷(1-材料损耗率)
(3)周转性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周转性材料是多次使用,逐渐消耗,不断补充,反复周转使用的工具性材料,故称为周转性材料。如安装用的枕木、垫木、滚杠、架料、模板等。周转性材料消耗量指标,分别用一次使用量和摊销量两个指标来表示。其计算式如下:
一次使用量=材料净用量×(1-材料损耗量)
材料摊销量=一次使用量×摊销系数
2.材料消耗量标准的确定方法
材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
(1)按规范要求计算定额计量单位的耗用量,适用于有标准规格的材料。如砖、防水卷材、块料面层等。
(2)按设计图纸尺寸计算材料净用量,适用于设计图纸标注尺寸及下料要求的。如门窗制作用材料、方、板料等。
(3)换算法,适用于各种胶结、涂料等材料的配合比用料,可以根据要求条件换算,得出材料用量。
(4)测定法。包括实验室实验法和现场观察法。指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及砌筑砂浆配合比的好用原材料数量的计算,须按照规范要求试配,经过试压合格以后并经过必要的调整后得出的水泥、砂子、石子、水的用量。此方法适用于新材料、新结构又不能用其他方法计算定额消耗用量时,根据不同条件可以采用写实记录法和观察法,得出定额的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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