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解析】本案主要涉及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也设定了预谋放火的情况,但没有实施放火行为,仍涉嫌放火犯罪。
林嘉涉嫌失火罪和消防责任事故罪。友情岁月娱乐会所“9·7”较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林嘉不慎将燃烧的蚊香连同蚊香盘撞落纸篓引发火灾,林嘉的行为满足失火罪中“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要件,林嘉涉嫌失火罪;同时,林嘉是会所的实际管理人,负责会所的日常经营活动,所以他同时还应是会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会所经消防救援机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出具《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后,依然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认定要件,所以林嘉还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李友才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李友才是友情岁月娱乐会所的主要出资人,占股高达80%,可以视为会所的经营者,其也应对会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李友才知道会所违法经营的真实情况,因此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同样负有责任,也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徐强、张婕妤涉嫌放火罪。徐强、张婕妤计划放火,在准备实施过程中已经发生火灾,但其行为也应被追究。
【队伍表现】参赛队认定林嘉涉嫌失火罪,徐强、张婕妤涉嫌放火罪,并以此两个罪名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林嘉在火灾中死亡,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徐强、张婕妤未实施放火行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不予立案。在案情分析会上,参赛队对此起火灾涉及的犯罪问题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探讨,认为火灾涉及内容复杂,有可能涉及消防责任事故罪或重大责任事故罪,研究了是否追究李友才的责任,同时还对发现毒品的情况进行了分析,但最终只移送林嘉、徐强、张婕妤3人,未将全部涉及犯罪的线索进行移送。(www.xing528.com)
【评价思考】在比武过程中,参赛队发现了案件中涉及犯罪的线索,但一是由于比武时间紧迫,没有时间进一步展开调查;二是由于参赛队的组成人员都是火灾调查人员和刑侦技术人员为主,没有专业法制人员,而且现场不能对外联络和查找资料,所以没有将所有犯罪线索进行移送。
参赛队在比武过程中向评委说明了情况,若是正常案件调查中,一是会进行深入调查,继续查清有关案件线索;二是会与法制部门和检察机关沟通,共同研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因比武条件限制,参赛队仅将调查证据比较充分的犯罪行为进行了移送。
在实际工作中移送案件时,消防救援机构往往要根据调查结论与公安机关办案机构共同研究涉案罪名,并将案件线索整体移交,公安机关会根据办案需要进一步开展调查工作,补充完善证据,而且调查时间会相对充分,所以比武进行到这一步骤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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