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试制动性能检验方法是指利用必要的仪器,通过道路试验进行汽车制动性能的检测。路试法检测制动性能的特点是能够直观、简便、真实地反映汽车实际行驶过程中汽车动态的制动性能,如轴荷转移的影响;能综合反映汽车其他系统的结构性能对汽车制动性能的影响,如转向机构、悬架系统结构等,且不需要大型设备与厂房。
1.路试制动性能检测项目
路试制动性能检测项目主要有:行车制动性能检测、应急制动性能检测、驻车制动性能检测。行车制动性能检测有如下两种方法。
1)用制动距离检测行车制动性能。参数包括:①制动距离;②制动稳定性。
2)用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检测行车制动性能。参考包括:①平均减速度(FMDD);②制动协调时间。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
式中 vb——0.8v0车辆的速度(km/h);
v0——制动初速度(km/h);
ve——0.1v0车辆的速度(km/h);
Sb——在速度v0和vb之间的车辆驶过的距离(m);
Se——在速度v0和ve之间的车辆驶过的距离(m)。
2.路试制动性能的检测条件
路试法一般是在受检车辆上装置检测仪器(如第五轮仪和减速度仪),使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检测车辆的制动性能、制动减速度和制动协调时间。路试检测是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的最基本的方法,也是最可靠的方法。路试制动性能的检测条件如下:
(1)试验车辆
1)试验时应按规定调整好轮胎气压,胎压偏差不超过±10kPa;花纹深度不少于原深度的20%。
2)按规定要求装载。
3)制动气压或制动踏板力要符合GB 7258—2012的规定。
4)试验车辆其他技术条件均应按GB 7258—2012要求达到标准。
(2)试验环境 国家标准GB 7258—2012中规定:机动车路试应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且轮胎与路面间的附着系数不小于0.7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进行,路试检测制动时发动机应脱开;试验应在晴天或阴天,风速不大于5m/s的条件下进行。其他环境及条件要求均应符合GB 7258—2012的规定。
3.路试试验的内容及方法
(1)行车制动性能检测
1)制动距离。车辆在规定的初速度下的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应符合表5-2的要求。
在进行路试时,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力应按下列规定:
①满载检测时(www.xing528.com)
气压制动系统:气压表指示气压≤额定工作压。
液压制动系统:踏板力≤500N(座位数小于9的载客汽车)或踏板力≤700N(其他车辆)。
②空载检测时
气压制动系统:气压表指示气压≤600kPa。
液压制动系统:踏板力≤400N(座位数小于9的载客汽车)或踏板力≤450N(其他车辆)。
在表5-2中制动稳定性要求规定了车辆任何部位不得超出试车道的宽度。在进行路试制动性能之前,应事先按表5-2相应规定画出试车道,检验时,车辆沿试车道中线行驶到规定的初速度时急踩制动踏板,若车辆的任何部位都不超出规定的试车道边线,即为合格。
对空载检验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可用表5-2中满载检验的制动性能要求进行检验。
表5-2 制动距离和制动稳定性要求
(续)
2)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FMDD)。车辆可用FMDD和制动协调时间来检验行车制动性能。
①FMDD。汽车、汽车列车在规定的初速度下急踩制动时FMDD和制动稳定性应符合表5-3的要求。对空载检验制动性能有质疑时,可用表中满载检验的制动性能要求进行检验。
②制动协调时间。制动协调时间是指在急踩制动踏板时,从踏板开始动作至车辆减速度(或制动力)达到表5-3规定的车辆FMDD(或表5-5规定制动力)75%时所需时间。对采用液压制动系统的车辆制动协调时间不得大于0.35s;对采用气压制动系统的车辆制动协调时间不得大于0.56s。
车辆的路试行车制动性能检测能符合上述“1)”或“2)”两项要求之一即为合格。
表5-3 制动减速度和制动稳定性要求
(2)应急制动性能检测 车辆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按表5-4所列出的初速度进行应急制动性能检验。测量出的从应急制动操纵始点至车辆停止时的制动距离(或平均减速度)应符合表5-4的要求。
在进行应急制动前,应使被测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的一处管路失效,然后按检验要求检验。
表5-4 应急制动性能要求
(3)驻车制动性能监测 所谓驻车制动性能是指车辆在一定坡度上,利用驻车制动系统,使车不下滑的能力。国标规定,试验用坡道表面附着系数大于0.7,在空载时,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其驻车制动应保持在15%的坡道,其他车辆驻车制动应保持在20%坡道上,固定不动时间为5min,而且正反两方向均应满足此要求。
检验时的操作力:手操纵时,对于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400N;对于其他车辆应不大于600N;脚操纵时,对于座位数小于或等于9的载客汽车应不大于500N;对于其他车辆应不大于70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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