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家庭系统也是一种问题解决家庭训练的方法。前面提到的三种方法能够提高家庭成员的参与程度,改善家庭环境。最后这种方法需要家庭成员投入得最多并能最大程度地改善家庭环境。这种家庭系统的改变需要通过问题解决方法推动各成员之间关系、家庭互动的模式、家庭观念和结构的改善(Haley,1987;Robin & Foster,1989)。这些是家庭成员共享的家庭特征,它们与个体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是明显不同的。这种方法最大程度地寻求家庭成员的改变,而不仅仅像第三种方法那样只涉及冲突管理方面。因此,它的应用需要结合社会性问题解决技术和家庭系统技术(Braswell,1991;Robin & Foster,1989)。
家庭动力与结构是改善或保持当事人心理障碍的基础。在这些案例中,在当事人能成功地运用社会性问题解决的方法来减轻症状之前,家庭原来的模式需要先改变。在了解某些家庭交往的模式可以改善某种特定的心理障碍或会产生哪些负面的结果之后,应用这种家庭系统的方法可以对之进行预防(Spoth et al.,2000;Webster Stratton,1998)。其基本假设是:如果当事人出现心理障碍之前,这种家庭结构得到了改变,那个体就不会出现这种心理障碍。(www.xing528.com)
对家庭成员进行问题解决训练可以作为家庭治疗中的一个因素。例如Robin和Foster提出的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治疗模式(Robin & Foster,1989)。他们用家庭治疗结构与功能的要素来补充问题解决治疗。他们的逻辑是问题解决训练为青少年行为问题提供了一种主要的方法。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些行为问题还可能伴有很多其他的独特的因素,比如父母关系疏远、隔代关系、三角关系等。他们的治疗包括很多家庭治疗中处理这些问题的特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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