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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信息公开:国际比较现状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还针对高校具体领域的信息公开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例如财务信息公开对应的法律《国立大学法人会计基准》。

大学信息公开:国际比较现状

这部分的研究数量较少,姚金菊、马海群、张金丽梳理了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高校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美国各州对于高校信息公开立法不尽相同,对于大学是否适用于本州的信息公开法律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于信息公开范围这一难题,美国分为特殊信息、一般信息、个人信息以及保密信息,对这四类信息公开的程度加以区别;而英国的特色在于设立了信息专员监督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且高校采用信息公开指南(Publication Scheme)为模板,积极主动地向公众提供日常信息。日本还针对高校具体领域的信息公开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例如财务信息公开对应的法律《国立大学法人会计基准》。加拿大高校信息公开制度的特点是全面、系统,并突出了董事会在信息公开中的责任以确保有效实施[66];施晓光、李俊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在高校信息公开监管中的权力分配,指出三国的高校信息公开都具有法律政策多层多样、公开内容覆盖广泛、豁免公开的范围明确的特点[67];刘敏榕分析了英国的高校信息公开模板(Publication Scheme)[68];陆斐选取赫尔辛基大学的案例,介绍了芬兰大学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救济机制,以及芬兰大学信息公开政策的制定到信息公开实践的具体过程[69];日本学者Yamazaki研究美国公立高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模板。[70]通过对国外高校的信息公开进行分析比较,得出了一些启示:充分认识高校信息公开的复杂性,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高校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的完备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仍然有待加强;招生和财务公开等高校信息的透明度有待提高。(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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