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已拥有发达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的先秦四川先民,实际也应拥有“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即商品生产”[1]。而事实也证明,在商周以成都平原为中心的三星堆—金沙文明中,的确包含有许多外地或外域因素,如巫臷的盐、岷山的玉、云南和荥经的红铜、云南的铅、南亚的象牙等。与此相应,在商周之际的成都平原以及四川其他地区乃至于中国以外的地区(包括远至东南亚、南亚、中亚、地中海—爱琴海地区)的同期文明中,亦包含有不少巴蜀因素。它们显然是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恩格斯语)负重万里、穿针引线的结果。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比较发达的商品生产和商品贸易,没有一大批敢于冲出盆地的巴蜀商人的风尘仆仆、万里奔波,便不会有我们今天所知道的以青铜文明为主要标志的先秦古蜀文明。换言之,古蜀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以巴蜀商人为纽带、为活力的商品交换、商品贸易所维系的。而商品贸易的发展、兴旺则离不开商路及运载手段的发展、兴旺,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前提;不过前者的发展与兴旺反过来亦会推动后者的进一步发展与兴旺。二者相辅相成,共存共亡,共同构成刺激和牵制先秦巴蜀社会商品生产乃至于巴蜀社会经济文化荣衰起伏的一组杠杆。
先秦巴蜀地区的商路以成都平原为中心而辐射四面八方,但主要则表现为两个方向,即西南方向与东北方向。商周之际成都平原西南方向的主要商道,经任乃强先生考订,被命名为“蜀布之路”。[2]根据任乃强先生的研究并结合笔者的考订,这条“蜀布之路”乃是一条经今天的四川、云南,域外的缅甸、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伊拉克、约旦、以色列直至埃及(或由伊拉克经叙利亚、土耳其直抵希腊)的商道,全长万余公里。任乃强先生的殷周(公元前14世纪至前9世纪上半叶)之际“蜀布之路”说的东端乃订在阿富汗,我们何以延长至两河流域直至古埃及呢?理由主要有二:
首先,不少论者已经指出,成都平原上的三星堆青铜文明中有不少西亚文明或者地中海—爱琴海文明的因素。这些因素,当是商代至周初时代远至两河流域及古埃及或古希腊的“蜀布之路”以及不畏艰险、辛劳跋涉于这条漫漫商路上的外域商人和巴蜀商人所致。
其次,奥地利研究人员从一具古埃及木乃伊(为女性,30岁至50岁)的头发中发现了一块丝绸。这块丝绸与木乃伊同属“二十一王朝”时期,即公元前1080年至公元前954年。[3]这一发现表明,殷周之际的古埃及已同当时世界唯一的丝绸出产地——中国有了贸易联系;更确切地说,是与古蜀国有了贸易联系。因为当时中原虽也能养蚕织丝,却连自给自足亦不能保,还需要靠与蜀国的大宗蚕丝贸易来解决贵族王室的穿衣问题,[4]大致不可能再有多余丝绸远销埃及。更重要的是,当时中原与西域的商道——“丝绸之路”尚未“凿空”,埃及的中国丝绸只有通过“蜀布之路”的通道才能获取。
这条长达万余公里的“蜀布”之路大致可以分作三段:(1)从四川到北缅甸一段,可以叫作东段,长1500余公里;(2)由北缅甸经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到阿富汗,可以称作中段,约长3500公里;(3)由今天的阿富汗西经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约旦、以色列直至埃及(或从伊拉克分岔,西北上叙利亚、土耳其直至希腊),这段最长,约5000余公里,可以唤作“西段”。
东段的路线大致如下:由成都平原出发,经荥经、汉源、越西、泸沽、西昌、攀枝花、下关、永平、澜沧江,经保山,渡怒江,经腾冲、神户关进入缅甸,直抵伊洛瓦底江畔的密支那。
中段自密支那循伊洛瓦底江—迈立开江西侧浅丘陵地,渡江至孙布拉蚌,由此逾山地数重,约150公里,沿途多丛林密箐,多盗贼,少人居,构成印缅天然界线。入印度界即为阿萨姆邦,是为东印度,属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域(雅鲁藏布江下游)。这里地势平坦,首府萨地亚,车马舟船俱可通于中印度。再西行,至德里,渐入山地,是为北印度;再西行进入巴基斯坦,渡印度河,逾兴都库什山脉,即入阿富汗高原,到达汉代的大夏国了。(www.xing528.com)
西段沿阿富汗赫尔曼德河进入伊朗,穿过卢特沙漠,翻越库赫鲁德山脉和扎格罗斯山脉,即进入伊拉克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即两河平原);再上溯幼发拉底河入叙利亚,东南下沿约旦河经今天的以色列和约旦进入埃及西奈半岛,再西行即抵尼罗河三角洲(进入叙利亚后亦可继续沿幼发拉底河上行,进抵小亚细亚半岛及爱琴海诸岛甚或希腊)。
“蜀布之路”蜀以远的西方各国、各民族用以与蜀各地交换的主要商品是荥经红铜、越西牦牛、西昌绵羊、丽江马、大理马、南亚象牙、印度洋海贝与其他山珍海宝以及奴隶。奴隶制文明高度发达的古蜀国都城(如三星堆城、金沙—成都城)及所辖地区,无疑需要大量的廉价奴隶来补充劳动力;而成都平原以西、以南地区奴隶制文明显然相对落后,有的甚或处于原始部落社会阶段。成都平原所需奴隶势必只能向这些地区寻求、收购。三星堆遗址与金沙遗址均发现有数尊双手反绑下跪的石雕奴隶像(三星堆2尊,金沙8尊),显然是三星堆城、金沙—成都城通过蜀布之路向成都平原以西以南的落后蛮荒的部落或民族进行奴隶贩卖活动的实证。
古巴蜀特别是古蜀社会用以向外地、外域、外族交换的商品最具代表性和最大宗者当以丝绸和蜀布为主。扬雄《蜀都赋》说:“筒中黄润,一端数金。”蜀中丝黄,所织之绢细润,所以称“黄润”。其长途贩运时卷成筒形,用产于岷江上游的大竹筒贮藏,以避雨湿尘污,故称“筒中黄润”。一筒有几端,众说不一;但一端为2丈或6丈,认识却比较一致。而一端价值却当数金,确是令人咋舌——这还是距离三星堆文明千年以后的西汉丝价。所以,蜀中丝绸大致因价格昂贵,只有印度以远地域(包括印度河文明、两河文明、尼罗河文明、爱琴海文明中心地域)的奴隶主贵族才有实力购买,并成为他们显示财富的标志之一。蜀布(苎麻布)则相对低廉些,由于“色最白,不畏水湿,汗渍不污,疏能散热,因而特别受到处于高度湿热气候环境里的印缅境内的奴隶主以及四川盆地以南地区和云贵高原的河谷宜农之地的奴隶主的欢迎。
蜀布之路万里迢迢,其间高原、雪山耸立,急流险滩密布,悬崖河谷纵横。常年奔波于此,携带大宗货物的中外客商何以代步?何以负重?何以过渡?笔者以为,乃是牦牛、笮马、竹(皮)筏、溜索及笮桥——起码东、中段当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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