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春到1947年夏,吴家麟在福州东街三牧坊省立高级中学念书。距离学校不远处就是福建省高等法院。法院经常开庭,有一次,他怀着好奇的心理去旁听,竟然引起了浓厚的兴趣。此后,在高等法院公开审理刑、民案件时,只要与上课时间不冲突,他就会跑去旁听。他说:“当时最吸引我的是法庭上的公开辩论……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针锋相对,进攻退守,挥洒自如。这些精彩的舌战场面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当律师竟成为我当时的择业志向。”(《吴家麟自选集》自序)
1947年,吴家麟高中毕业。在其父辈的帮助下,他专程到上海报考各地名牌学校。当年他报考了北大、复旦、中山、厦大四所综合性大学,填报的志愿全是法律。发榜时,这四所大学都录取了他。因北大位于历史名城、文化古都,又是名牌大学,国内最高学府,还有奖学金,于是他就选读了北大法律系。
这是吴家麟迈入法律人生的第一步。
1982年,吴家麟授课中(www.xing528.com)
吴家麟在北大法律系第一次接触到宪法学。讲授宪法学的教师是满腹经纶、学贯中西、能言善辩、声名远播的张志让先生。张志让先生早年留学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法律专业,回国后先在北洋政府的大理院任推事(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后到上海复旦大学任法学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他就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他是应北大邀请到北大法律系兼课的。他渊博的学识、雄辩的口才,吸引了学生们的注意力,增加了学生们的兴趣。吴家麟从此喜欢上了这门课,并担任这门课的课代表。因是课代表,与张志让先生的接触较多。吴家麟不满足于课堂上获得的知识,想涉猎更多的宪法知识。在张志让先生的支持下,由他出面组织了一个宪法学研究小组。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北大第一个学生宪法研究小组。这个小组利用课余时间阅读多国宪法,讨论这些国家宪法的异同,研究国外先进的宪法制度,思考我国宪法的制定等。通过宪法学研究小组的学习活动,吴家麟更加深了对宪法学这门学科的兴趣,以至于从北大毕业进入人大做研究生时仍毫不犹豫地选择宪法学专业。
这是吴家麟宪法人生的开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