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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学派:经世韬术漫飞扬,《经世韬术漫飞扬 诸子百家》揭示

时间:2023-09-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国时称“辩者”为“刑名之家(“刑名”或“形名”)。《庄子·天下篇》说:“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于此可见,除《公孙龙子》存一部分外,其余均佚。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1]遂始创“名家”之名,与阴阳、儒、墨、法、道诸大家并列。《汉书·艺文志》继史记之后,也认为“名家”为一独立学派,以公

名家学派:经世韬术漫飞扬,《经世韬术漫飞扬 诸子百家》揭示

战国时称“辩者”为“刑名之家(“刑名”或“形名”)。《庄子·天下篇》说:“惠施以此为大观于天下,而晓辩者。天下之辩者,相与乐之。……桓团,公孙龙,辩者之徒。”于此可见,除《公孙龙子》存一部分外,其余均佚。

汉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说:“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1]遂始创“名家”之名,与阴阳、儒、墨、法、道诸大家并列。《汉书·艺文志》继史记之后,也认为“名家”为一独立学派,以公孙龙、邓析、尹文、惠施等人属之。

春秋初、中叶,存在着野蛮的臧获制,即典型的奴隶制,这些奴隶,主要来自战俘,也有从买卖转化而来,当时统称为“臧获”。围绕着这种制度的存废问题,名家学派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惠施是一位大名家,他学说的核心就是要去掉“尊贵卑贱”,主张“泛爱”,也就是爱“臧获”如“人”。而另一位大名家公孙龙则倡导“正举”:“其有君臣之于国焉,故强寿矣”[2],是要在一国维护“君臣”制度。公孙龙反对“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3]的所谓“非正举”。他和惠施是正相反对的。

名家二派集中展开争论的问题之一是:关于“类”和“指”的问题,也就是臧获是否和主人一样同类,同为“人”。

惠施倡导废除臧获制,他认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4]就是说只要泛爱万物,尽管主奴身份的高低有如天地之别,但“天与地卑”[5],他们都是“一体”,同为“人”一类。“一类”,是对臧获进行“泛爱”的前提,也是其后果。(www.xing528.com)

公孙龙反对惠施这种观点。他只承认物有各自的“指”(即“名”),反对有所谓“天下之所兼”的“指”(即“类”),他认为物没有不是被人指认为听,所以都有“名”,但这种指认却非“类”。由于“物之各有名”[6],即各有自己的特殊性,如身份、地位,是“有不为指”的;所以他反对把不同的物合为一“指”,即一“类”。也就是说,他反对把主奴同为“一类”。

名家争论的问题之二是:名实问题。这里的名,是指名分、地位。名家主要用所谓“北、南”、“燕、荆(或越)”来譬喻名实,其实质是在争论君臣的名分、地位究竟怎样,又怎样才算恰当的问题。

我国古代传统的观念,认为北方是中国、华夏,是高贵的;南方是荆越、蛮夷,是低贱的。惠施说:“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7]。惠施在这里实际上是反对传统的方位观念,认为燕是南方,越是北方。所以他正好倒过来说,天下的中央是在南燕的北面,北越的南面。惠施以此譬喻,说明另一种传统观念,所谓“君尊臣贱”是一种习惯成自然的说法,是传统偏见,是错误的。

公孙龙则相反,他主张“正举”。他说:“非正举者,名实无当,骊色章焉,故曰两明也。两明而道丧,其无有以正焉”[8]。又说:“暴则君臣争而两明也”。明显表明所谓“正名”、“正举”是一回事,都是在譬喻并维护天下之“正道”,神圣的“君臣”制度。

当然,名家在展开争论时,还有许许多多的提法,如“山泽问题”、“坚白问题”等等。他们还引用众多的譬喻,甚至到颜色的清浊,到五行的是否相胜等等,但反反复复的阐述和论证,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问题——“臧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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