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或韩非学派的伦理观念,是继承并发展了荀子的伦理思想。韩非的人性论正是继承并发展了荀子的性恶论,而使性恶论为他的法治主义服务。韩非子说:
“夫民之性,恶劳而乐佚,佚则荒,荒则不治,不治则乱,而赏刑不行于天下者必塞”。[23]
韩非认为人的本性是“恶劳而乐佚”的,和荀子思想基本一致,他认为“佚则荒,荒则不治”,也和荀子的思想相近。不过,荀子认为纠正恶性的办法是提倡所谓“礼义”,而韩非则主张纯粹的法治,这是他们不同的地方。“礼”是社会秩序,“法”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手段;不过荀子只是“阴法”,而韩非则是“阳法”而已。
韩非用许多“证据”来证明人性是恶的,例如他说:且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
“千金之家,其子不仁,人之急利甚也”[24]!(www.xing528.com)
“夫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间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
由于当时重男轻女的习俗,韩非认为是人的本性中含有的东西,用这来证明父母对子女还要计算利害,何况其他的人之间。所以,他认为人的本性就是急利的。他又从当时富家子弟的不仁来证明人的本性“急利”。更用“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来证明人的本性是恶的;因此他认为只能使用法治,而不有使用德化的办法来统治人民。他的结论是: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若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止可立,而治道具矣”。[25]
这样,韩非就从性恶论推衍到法治主义,主张用刑罚来治国。因为他认为人情是好利而怕罚的,只有针对人情来使用罚的法治主义才能治好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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