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政治思想是本之于他所见的“常道”与“天道”,亦即本之于自然及其法则。老子的无为而为的政治原理亦即本之于他的“天道自然”观。
“通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
“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不为”。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
“为无为,则无不治”。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在老子看来,道自然,无为而无不为,至上之德亦无为而无不为,所以顶好的政治也是无为而无不为。(www.xing528.com)
老子把大道顺自然以行而无私的法则应用到政事上,则成“无为而治”。老子认为“爱国治民”,应当不以私情临物,不以私意处事,而应尽自然的法则。
老子主张在政治上,要“为无为,事无事”。不其为,而事成,不见其治,而功立。
因此,老子在政治上高唱反朴归真,复归自然,他设想了一种理想的国家,也就是理想的社会:“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至活之极,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老子的“小国寡民”保存着朴质厚之风,人各自食其力,过着和平的生活。这样的国家是富裕的,因为人民有舟车,有什伯之器,而且鸡犬之声相闻。这样的国家没有等级,也没有统治者,没有赋税徭役。这样的国家是极小而又极多的,因为至治之世,国与国之间互相望见,连鸡犬之声都可相闻,也可见这些国家只是自治的村落而已。这种在经济上自足,在政治上自治的村落,星罗棋布于中国,而又不是原始野蛮社会,因为这样的国家有舟车,有甲兵,有什伯之器,有桑麻之用以美其服,有田畴之利以甘其食,人人都安其居、乐其业。
这就是老子所认为的合乎自然之道的世界。为政者顺自然而无私,让民自为而不忧,从而达到“无为而治”“无为而为”的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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