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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十六辑:商周礼制中君臣关系的新考察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诸侯、臣属、戚属、使者等权力的高层人事是燕飨礼中为宾的主要的对象。君臣关系在燕飨礼中被主宾关系所代替,频繁地发生在政治、军事、宗教等礼典之中或之后,严敬的君臣礼代之以主宾礼,可见王权尚未完全的定为一尊。战国后,燕飨礼走向衰落,皇权专制加剧,“宾道”式君臣关系逐渐淡出历史舞台。此等所记均为天子飨诸侯之礼,且行礼中双方地位相对均等。商王正是通过飨娄国之君,以亲睦两国关系。

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十六辑:商周礼制中君臣关系的新考察

□李志刚

摘 要:商周时期,燕飨礼更多围绕着商周王权而举行。诸侯、臣属、戚属、使者等权力的高层人事是燕飨礼中为宾的主要的对象。王室占据着礼仪舞台的核心位置,显示王权具有较高地位。君臣关系在燕飨礼中被主宾关系所代替,频繁地发生在政治军事宗教等礼典之中或之后,严敬的君臣礼代之以主宾礼,可见王权尚未完全的定为一尊。宾主分庭抗礼,纳行礼双方于一个相对平等的模式中,相对于严敬的君臣之礼,臣下在宾主礼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与尊重。春秋后,礼乐权力逐渐下移,行燕飨礼的权力由天子转移诸侯而卿大夫而士。特别是争霸与统一战争需要大量的人才,尊贤重能决定胜败。战国后,燕飨礼走向衰落,皇权专制加剧,“宾道”式君臣关系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关键词:宾道;燕飨礼;君臣关系;礼制史;商周史

作者简介:李志刚,历史学博士泰山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讲师,271021

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在中国建立以来,“三纲五常”不仅是政治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也是社会思想观念运作的核心内容。“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1]君臣之间,出令与行令职权分析的明白,显示君臣地位的悬殊与臣对君的绝对服从。但是存在二千年之久君君臣臣式的君臣关系,是否就是历史的唯一真相?[2]

自商周开始,礼乐制度作为政治、文化的核心内容,逐渐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礼乐制度角度重新检视君臣关系,不失为一个选择。笔者曾撰文论述周代燕飨礼中的“尊君”观念到战国时期有个增强过程[3],本文再结合传世的礼典文献与出土资料,考察在“尊君”观念达到顶峰之前,于燕飨礼主宾式的觥筹交错、周旋揖让之际,秦汉之前君臣关系体现出的别样形式即宾道[4]

一、商周王室的飨臣以宾礼

通典·嘉礼》载晋朝君臣讨论策拜诸侯王有无奏乐事,尚书顾和说:“古之燕飨有乐者,以畅宾主之欢耳。”[5]宋代学者王应麟也说:“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无以尽忠告之益,故制为宴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于朝曰君臣焉,于燕曰宾主焉。先王以礼使臣之厚于此见矣。”[6]以宾主关系代替君臣关系,在较轻松的礼仪中,通上下之情,尽忠告之益,这是燕飨礼重要功能。[7]商周时期以来,君的燕飨范围内以臣为宾,莫不体现出君臣之间,除了严敬之外尚存另一种关系模式。

(一)飨诸侯

仪礼·觐礼》:“飨礼,乃归。”[8]礼记·郊特牲》:“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郑注:“言诸侯相飨,献酢礼敌也。”[9]周礼·秋官·掌客》提到上公三飨三食三燕,侯伯再飨再食再燕,子男一飨一食一燕。此等所记均为天子飨诸侯之礼,且行礼中双方地位相对均等。飨诸侯之礼,自殷墟甲骨到两周金文均能见到。例如:

卢伯漅其延呼飨。(《合集》28095)

贞,比飨娄。(《合集》31046)

庚午卜,争贞,隹王飨戎。(《合集》5237)

辛未王卜,在召庭,隹执其令飨事。(《合集》37468)

执呼归克飨王事,引吉。(《合集》27796)

“卢伯”是与商朝有密切关系卢国的首领,漅为其名,并见于《屯南》667中。[10]妇好墓曾出土一枚玉戈,铭曰“卢方皆入戈五”,说明武丁时代卢方首领名为皆者曾向商王纳贡。[11]“娄”为诸侯国之名。“比飨娄”之“比”,宋镇豪认为有亲密、亲合、亲附义,说明商与娄“宴以合好”。[12]《周礼·夏官·形方氏》:“大国比小国。”郑注:“比犹亲也。”[13]《礼记·射义》:“其容体比于礼。”[14]陆德明《经典释文》:“比,亲合也。”商王正是通过飨娄国之君,以亲睦两国关系。“戎”同为族邦之名。[15]《礼记·郊特牲》载:“大飨尚腶修而已矣。”郑注:“此大飨,飨诸侯也。”[16]那么“飨戎”同样指商王飨来朝之戎。只不过,此“戎”并非具体某一国,应是蛮夷类方国的统称,或多国同时朝觐商王。《左传·昭公四年》载“夏启有均台之享,商汤有景亳之命”[17],或非臆测。“执”,据宋镇豪考证为商臣属诸侯,“隹执其令飨事”意指呼命执出席飨礼仪式。[18]综合而言,殷商时期,商王所飨诸侯不仅包括方国、蛮夷之君,同样包括直属的方内诸侯。

到两周时代,金文中天子飨诸侯之礼,更是常见。康王时期《宜侯夨簋》载:

唯四月辰在丁未,[王]省武王、成王伐商图,省东国图。王涖于宜,入大飨。王令虔侯夨曰:“迁侯于宜,赐鬯一卣、商瓒、彤弓一,……”(《集成》4320)

康王查勘王国东部诸侯国地图后,就进入宜侯的封域,并行大飨之礼。宜国很有可能就是“东国”之一。据铭文记载来看,康王在飨礼中,把虔侯迁到宜地为宜侯,并赏赐许多礼物,其中包括鬯、瓒、弓矢等,说明宜侯被赋予祭祀祖先与征伐大权。此大飨之礼,康王自任为主,宜侯为宾。再如穆王时期《长甶盉》载:

唯三月初吉丁亥,穆王在下淢。穆王飨醴,即邢伯大祝射。穆王蔑长甶以逨即邢伯。邢伯氏弥不奸。……(《集成》9455)

穆王先在下淢行飨礼,后又到邢伯处行射礼,此是先飨后射之礼。长甶因在飨、射中辅助邢伯有功,而受到康王的勉励、赞许。[19]在殷商时期,甲骨中已有“邢方”出现,说明其时邢已为国名。西周时期的邢国为周公之后。《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凡、蒋、邢、胙、祭,周公之胤也。”[20]邢伯或邢侯,还见于金文《邢侯簋》《麦方核》《麦方尊》《麦方彝》《麦方鼎》《臣谏簋》等。其中《麦方尊》与《邢侯簋》详细记载了邢国的分封过程。[21]《长甶盉》所载飨礼,正是飨诸侯的明显例证。金文中类似的例子还见《效卣》《应侯视工簋》《虢季子白盘》等。

(二)飨臣属

殷墟卜辞中,已能见到商王飨臣属之礼。例如:

不飨,惟多尹飨。

归簋,惟多尹飨。大吉。(《合集》27894)

戊寅卜,王飨雀。(《合集》20174)

“多尹”于卜辞中常见,陈梦家归之入“史官”类,并认为其职司为作田、作寝、飨等国内之事,同时又可出使于外。[22]宋镇豪也指出,“多尹”为朝臣,主要服事营筑、农垦、征战。[23]由此看来,上揭“惟多尹飨”即是商王飨臣属之礼。“雀”于卜辞中又有“亚雀”“侯雀”“雀男”等称号,是武丁朝重要军事将领,有自己独立的封地,曾多次率军参与战争并取得胜利,经常参与王室的内外之祭。[24]“王飨雀”有可能是雀取得军事胜利后,商王飨之以奖赏;也有可能是王室之祭后,雀因辅助有功,商王故飨之。

西周金文中,天子飨臣属亦能见到。例如:

唯六月既生霸,穆王在京,呼渔于大池。王飨酒,遹御亡谴。穆王亲赐。遹拜稽首。(遹簋,《集成》4207)

唯正月既生霸丁酉,王在周康寝,飨醴,师遽蔑历侑。王呼宰利锡师遽圭一环,璋四,师遽拜稽首,……(师遽方彝,《集成》9897)

唯三年九月丁巳,王在郑飨醴,呼虢叔召,赐羔俎。己丑,王在句陵飨逆酒,呼师寿召,赐彘俎。(三年壶,《集成》9726)

唯王初如,迺自商师,复还至于周。王夕飨醴于大室。穆公佑尸。王呼宰利,赐穆公贝廿朋,穆公对扬王休,用作宝皇簋。(穆公簋,《集成》4191)

上揭铭文中,《遹簋》《师遽方彝》《穆公簋》所载为周天子行飨礼,遹、师遽、穆公助礼有功,而受到赏赐,虽非飨臣属的直接证据,但臣属参与天子飨礼,作为有司、或主宾、众宾是有可能的。《三年壶》正好证明了此点。周王两次举行飨礼,均命有司召参与,并有赏赐。清华简《耆夜》篇记载武王八年戡黎后举行饮至礼,且以毕公为宾客,为周初飨臣属,存在以公卿为宾,提供了重要证据:

武王八年,征伐耆,大戡之。还,乃饮至于文太室。毕公高为客,卲公保奭为介,周公叔旦为主,辛公甲为位。作册逸为东堂之客,吕尚父命为司正,监饮酒。王举爵酬毕公,作歌一终……[25]

武王大破耆国后,在祭祀文王的太室行庆功饮至之礼,与《小盂鼎》的记载类似。[26]行礼各方:毕公高为客,即主宾。《史记·周本纪》:“武王即位,太公望为师,周公旦为辅,召公、毕公之徒左右王师,修文王绪业。”[27]毕公即毕公高。《尚书·康王之诰》:“毕公率东方诸侯入应门右。”[28]毕公为分陕二伯之一,孔颖达认为其职在太师,地位之高可以想见。《史记·魏世家》:“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29]那么《耆夜》所记毕公即分封于毕的姬周同姓,既为一国诸侯,又常在周王左右任太师,在饮至礼中以之为宾。著名的召公奭只能作为他的辅助者。[30]可见周初以公卿为宾,不会成为问题。

(三)飨戚属

事实上,早在商代,已见飨同宗之人的记载。如:

贞,多子飨于庭。(《合集》27647)

多子飨。(《合集》27648)

甲寅卜,彭贞,其飨多子。(《合集》27649)

王飨受又,[于]多子飨。(《合集》27644)

多生飨。(《合集》27650)

“多子”的身份,朱凤瀚认为是“王子”。[31]刘孟骧认为是“商人的氏族长”,[32]林沄认为是“和商王同姓的贵族”。[33]《尚书·洛诰》“予旦以多子越御事”[34]顾炎武云:“多子,犹《春秋传》之言群子也。唐孔氏以为大夫皆称子,非也。”[35]近人曾运乾云:“多子,大小各宗也。”[36]《逸周书·商誓》:“尔多子其人自敬,助天永休于我西土。”此“多子”,丁宗洛本作“多士”,唐大沛亦云:“多子,犹言多士也,盖谓殷之多子。以其辅助邦君,故论之。”[37]是则以传世文献准之殷墟卜辞,“王子说”不可从。裘锡圭引卜辞“贞,呼黄多子出牛,于黄尹?”(《合集》3255)认为,黄尹即伊尹;武丁时,伊尹已死三百年,黄多子不可能是伊尹之子,而只能是黄族人员。[38]裘还认为,“多子”亦不必为商王之子,而是指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的贵族;曾运乾认为是“大小各宗”,应该是可信的。《周礼·春官·大宗伯》:“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39]“多子”作为与商王有血缘关系的大小宗,与商王一起构成殷商的统治阶层,商王以飨礼相待,致力于团结同宗,巩固统治。至于“多生”,陈絜认为即“多甥”,为“姻娅之属”,大致可信。[40]则所谓“飨戚属”,不仅包括同姓之宗人,同样包括异姓姻娅。

金文中“飨戚属”同样常见,西周晚期的《膳夫克盨》之“献婚媾”,《乖伯簋》之“用好宗庙,享夙夕,好朋友与百诸婚媾”,《九里墩鼓座》之“余以享同姓九祀,以饮大福朋友”等。所谓“婚媾”“同姓九祀”,即为亲戚之属。至于传世文献中,《诗经》中的《楚茨》《常棣》等篇,描写宗族内部的燕飨活动甚祥。所谓“诸父兄弟,备言燕私”,大宗通过燕飨之礼以亲近骨肉,起到收族统宗的效果。[41]

(四)飨使者

殷商卜辞中的飨使者,大概可以分作二类。一是商王飨自己派往出使侯国、蛮方的使臣;二是王飨侯国、蛮方出使王室的使臣。前一类如“执乎归,克飨王使”(《合集》27796)。虽然商王经常派使出访,[42]但卜辞中载飨自己使臣并不多见。较为常见的却是第二类,如“……其来,王自飨”(《合集》5240)、“贞乎飨入人”(《合集》376正反)。所谓“其来”“入人”,均指入商邑朝觐的来宾。

西周时代,除了延续商礼的一般特点外,于金文中最为常见的却是诸侯或臣属制器以飨来访的周王之使。例如:

作宝簋,用飨王逆复事。(簋,《集成》3731)

伯者父作宝簋,用飨王逆复。(伯者父簋,《集成》3748)

仲爯作又宝簋,用飨王逆。(仲爯簋,《集成》3747)

用飨公逆覆事。(保员簋,《新收》1442)

用飨出入使人。(小子生尊,《集成》6001)

父作旅鼎,用飨王逆复事人。(伯父鼎,《集成》2487)

乃用飨王出入使人、众多朋友。(卫鼎,《集成》2733)

其用飨王出内,穆穆事宾。(矩鼎,《新收》1664)

用飨大正、歆王宾,馔具召饮(弭仲簋,《集成》4627)

类似的记载,金文中还能找到许多。所谓“逆覆”“逆复”“出入使人”“出内”等,均指天子派遣出的使者。[43]《弭仲簋》“歆王宾”,与之同义。[44]《保员鼎》“公逆覆”,则还包括诸侯的使者。“飨王使”作为荣耀之事,在西周铭文中大量出现,一方面表明王室与封内外诸侯交往频繁,两者关系处于较为密切阶段;另一方面可见诸侯、臣子对王室的尊重与顺从,天子权威尚未遭削弱。殷周时期的燕飨礼更多集中在高层贵族之间,王权较好地掌握着礼乐的行使权力。

二、春秋时代的君臣燕飨礼

时至春秋,君飨臣开始表现出新的特点。一是天子飨诸侯之卿大夫,变得较为常见。伴随诸侯力量的增强,诸侯之卿大夫逐渐介入王室之事,天子不得不飨其中有功者。二是诸侯飨臣属开始占据燕飨礼的主流。

(一)天子飨陪臣

《左传·僖公十二年》载管仲因“平戎于王”有功,周襄王设筵飨之。

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王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45]

齐国上卿为国、高二氏,管仲不过为齐桓之私臣而已。《礼记·王制》载“次国之上卿,位当大国之中,中当下,下当其上大夫”[46],齐虽为大国,但于周而言,管仲的爵位不及卿。以“上卿之礼”待管仲,说明周天子不得不调整固有礼制,以迎合“陪臣”势力上升的新形势。不过,或因天子权威未完全丧失,或因初见天子时心中尚存畏惧谦卑之心,管仲辞去“上卿之礼”而受“下卿之礼”。六十年后,性质类似之事再次发生。晋国之卿士会因调和王室卿士间的矛盾有功,受到了周王的飨礼。《左传·宣公十六年》载: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殽烝。武子私问其故。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47]

国语·周语中》对此事有更为详细的记载,可参考。如果说管仲“平戎”尚属助王室解决外交难题的话,那么士会被晋侯派去调解王室内卿士间的争斗,已属干涉内政。这说明天子权势已由外至内全面式微。不过,周天子的政治、军事势力虽大受削弱,但在保存周代礼乐制度方面,仍具有先天优势,拥有很强的解释权。故周定王可以熟练地解释“王室之礼”,而作为大国之卿的士会,只得“私问其故”,表现出明显的“无知”。春秋初中期,即使同为姬姓的晋国,飨燕知识的储备,仍显贫乏。定王虽熟悉周礼,却言行不一。士会为晋国上卿,于周最高不过中卿,王室之礼“公当享,卿当宴”,也就是说士会只当受宴,而无受飨的资格。定王用高规格礼仪飨士会,与襄王飨管仲一样,均有讨好侯国之嫌。历史的兴衰变迁,管仲与士会的态度已有天壤之别。与管仲的“谦卑”不同,士会归国后“讲求典礼,以修晋国之法”,欣羡周礼之余,表露出高涨的学习热情。这说明周礼向诸侯国转移的趋势已不可逆转[48]。定王飨士会故事的重要性,正在于记录了“王室之礼”崩坏与“侯国之礼”兴起中间关键的转折点。

(二)诸侯飨大夫

因甲、金文记载的简略,诸侯飨臣之礼于殷商及西周早期并不常见。诚然不能据此否认其时全无诸侯飨臣之礼的出现。可是资料上的“厚此薄彼”,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在“大一统”形势下,权力的运作必是以商周王室为中心,而诸侯与其卿大夫只能扮演次要角色。清褚寅亮在分辨食、燕与飨三者之区别后,发出这样的疑问,“诸侯于己臣有燕而无飨食。意者飨食之礼,自待宾客外,惟施之于耆老孤子与?”[49]褚氏的疑问,若正之殷商、西周时期,应能得到部分印证;但至春秋时代,因天子礼乐权力的下移,这种局面已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特别是“春秋五霸”之后,诸侯与其卿大夫渐次占据权力中心,诸侯飨其臣属变得更为常见。《左传·成公九年》载:

夏,季文子如宋致女,复命,公享之,赋《韩奕》之五章。穆姜出于房,再拜,曰:“大夫勤辱,不忘先君,以及嗣君,施及未亡人,先君犹有望也。敢拜大夫之重勤。”又赋《绿衣》之卒章而入。[50]

郑玄、贾公彦等把此享(飨)礼归入燕礼,认为属“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之礼。但《左传》所载,有“飨”或“享”,有“宴”,有享后的“礼终乃宴”,并未完全混淆飨燕之间的差异。季文子因送公主出嫁有功,归而受成公的飨礼,于春秋时代并未违礼。这从穆姜夸奖季文子的言语,可略见一斑。《左传·襄公二十年》载,季武子因报向戌之聘出使宋国有功,归后,襄公同样设礼飨之;襄公二十六年,郑简公为赏子展、子产的“入陈之功”,设礼享之。正是在这次飨礼中,子产表现出的谦让,让其得到舆论的最大赞许,有人甚至认为“子产将知政矣,让不失礼”。可见郑简公飨其臣属,同样未违春秋之礼。时至春秋时代,诸侯之卿大夫因频繁地介入其时的政治、军事、外交生活屡建功勋,地位得到空前的提升,促使天子及诸侯不得不加以重视。诸侯飨其有功之卿大夫,已是大势所趋。

春秋时代的飨使者,与飨诸侯、臣属一样,已从以天子为中心转移到以诸侯与卿大夫为中心。诸侯相飨、诸侯飨别国之卿大夫、卿大夫相飨是此时的最主要特点。“礼崩乐坏”形式下的诸侯争霸,造成过度的“尊礼”与过度的“违礼”并存;但两者造成共同的结果却是“礼”在春秋时代的实际运用,达到了空前绝后的境地。而“飨使者”,可能是“礼”运用的最常见形式。《左传·成公十二年》载:

晋郤至如楚聘,且涖盟,楚子享之,子反相,为地室而悬焉。郤至将登,金奏作于下,惊而走出。子反曰:“日云暮矣,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君不忘先君之好,施及下臣,贶之以大礼,重之以备乐,如天之福,两君相见,何以代此?下臣不敢!”子反曰:“如天之福,两君相见,无亦唯是一矢以相加遗,焉用乐!寡君须矣,吾子其入也!”宾曰:“若让之以一矢,祸之大者,其何以福之为?世之治也,诸侯闲于天子之事,则相朝也,于是乎有享、宴之礼。享以训恭俭,宴以示慈惠。……今吾子之言,乱之道也,不可以为法。然吾子,主也,至敢不从!”遂入卒事。[51]

楚王以享礼招待晋国使者郤至,子反为相礼者。当郤至将登堂时,突然钟磬之声从地下室内传出,郤至大受惊吓,以致逃出庭外,享礼被迫中断。受到惊吓的郤至,经过子反的两度邀请,才在讥评楚国之为不足法后,入庭完成享礼仪式。楚国此次举行的享礼,虽然有相礼者、有戒等一般飨礼通例,但其违背周礼亦是很明显的[52]。《左传·成公十四年》载:“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53]飨礼的严肃性,在春秋时代尚存在一定的记忆。

宗周礼乐制度规定行礼双方动作周旋与乐声起止密切配合,与其显现的雍容相比,楚国的这次招待郤至之礼显得有点滑稽。飨礼时,爵盈而不饮,设几而不倚,宾主以庄敬的仪容行礼,不敢有丝毫怠慢,以达到主宾间相互敬重。[54]燕礼时,饮酒奏乐,主宾和亲,表达主人的慈惠。郤至谈“享以训恭俭,宴以示慈惠”,明显是在批评楚国并没有做到。楚国飨郤至,因上述违礼行为导致正宾逃出门外,无半点“恭俭”可言。子反并不理解郤至被惊吓到的缘由,在郤至以不敢用两君相见之乐为由拒绝入庭的情况下,还认为晋楚两君只在战争中相见,现在用天子、诸侯之乐,乃是“如天之福”,邀请郤至再度参加享礼,采取了实用主义的处理方式。

楚国虽然采用某些宗周礼乐中的仪式、礼器,但具体施用时往往有一定随意性,以实用为主,对其中体现的严肃原则不甚了解,也不愿遵循。14年前,士会在周王面前显露出对周礼的无知与欣羡,致使其归国后努力讲求礼典,以修晋国之法;14年后,郤至出使楚国,在楚国君臣面前的表现显然表明他不仅精熟地掌握了礼典知识,而且愿意在实践中遵从与信服。可见士会“修晋国之法”已取得明显的成效。

(三)君臣私燕

《史记·殷本纪》载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55]《说苑·反质》:“纣为鹿台、糟邱、酒池、肉林,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妇女优倡,钟鼓管弦,流漫不禁,而天下愈竭,故卒身死国亡,为天下戮。”[56]上博简《容成氏》批评纣王:“或为酒池,厚乐于酒,溥夜以为淫。”[57]寥寥数句,纣王已被永久地钉在耻辱柱上。与纣“齐名”的亡国之君,夏桀亦受到类似指责。《大戴礼记·少闲》:“桀不率先王之明德,乃荒耽于酒,淫佚于乐,德昏政乱,作宫室高台。”[58]《新序·刺奢》:“桀作瑶台,罢民力,殚民财。为酒池糟隄,纵靡靡之乐,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59]桀纣之恶,历史闻名。综合来看,桀、纣均好纵饮,沉溺于酒乐之中。若撇开道德评判,桀纣豪饮,正是古代君臣私宴的最早记录。

殷人好酒以亡国,周承殷鉴,厉行禁酒。[60]西周时代,君臣除在“旅酬”“无算爵”等礼中以喝醉为尚外,少见君臣间的私宴私饮,更难见纵酒狂欢的记载。但周室东迁,“礼崩乐坏”,礼对人的束缚明显减弱。君臣私宴、私饮便大规模地出现。《左传·文公十七年》:“秋,周甘歜败戎于邥垂,乘其饮酒也。”[61]蛮夷不知礼乐,大敌当前,尚在饮酒。《左传·宣公十年》:“陈灵公与孔灵、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徵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徵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62]徵舒乃夏姬之子。陈灵公君臣三人共淫于夏姬,并饮酒于其家,玩笑嬉戏不辟徵舒。徵舒怒而杀灵公。灵公君臣私宴之荒淫,可比之桀纣,故同遭杀戮命运。《左传·成公十七年》晋厉公田猎时“与妇人先杀而饮酒,后使大夫杀”[63],杀指猎射禽兽。妇人无权参与田猎之礼,晋厉公让妇人先射更是违礼至极。厉公欲借此使郤至出错而除之。此“饮酒”,同属私宴私饮,而非正规燕飨。《左传·定公二年》:“邾庄公与夷射姑饮酒,私出。”[64]饮酒之时,可私出小便,似非燕飨所能容,故属私宴。《左传·哀公十四年》:“公与妇人饮酒于檀台。”[65]此无疑属诸侯私宴。

春秋时代的私宴私饮最能展示人的个性。《说苑·复恩》载楚庄王宴会上“绝缨”故事:

楚庄王赐群臣酒,日暮,酒酣,灯烛灭,乃有人引美人之衣者,美人援绝其冠缨,告王曰:“今者烛灭,有引妾衣者,妾援得其冠缨,持之,趣火来上,视绝缨者。”王曰:“赐人酒,使醉失礼,奈何欲显妇人之节而辱士乎?”乃命左右曰:“今日与寡人饮,不绝缨者不欢。”[66]

楚庄王宴会群臣至日暮酒酣,可知宴饮时间过长。饮酒过程中,有人借灯烛被灭时机,骚扰庄王之妾。庄王以非常聪明的办法解决了危机。通过此次宴会,庄王心胸的宽广及尊贤重才的德行展示无遗。《左传·襄公三十年》载郑国上卿伯有嗜酒的著名事迹,则是反面例证。

郑伯有嗜酒,为窟室,而夜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子皙如楚,归而饮酒。庚子,子皙以驷氏之甲伐而焚之。伯有奔雍梁,醒而后知之。遂奔许。[67]

伯有在地下室作长夜之饮,几误朝见国君大事,带着醉意行朝礼,处理政务后,归而继续饮酒。结果有人发动政变,伯有遭到驱逐;在驱逐途中,酒才方醒,遂逃至许国。一个“醉鬼”形象,被《左传》描述得栩栩如生。如伯有者,并不少见。《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齐庆封好田嗜酒,与庆舍政。则以其内实迁于卢蒲嫳也。易内而饮酒。”[68]庆封作为执政大臣好酒忘政,并发展到交换妻妾的地步,荒淫已至极点。《新序·刺奢》“赵襄子饮酒,五日五夜不废酒”“齐景公饮酒而乐,释衣冠,自鼓缶”。[69]前者连饮五日,后者饮酒高兴后,脱衣击缶,全无仪态可言。再如《史记·滑稽列传》载,齐威王“好为淫乐长夜之饮,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70]齐威王“长夜之饮”虽被淳于髡进谏而止。但淳于髡本人饮酒,较威王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自言饮酒之乐及最后之状,乃是饮酒无算、杯盘狼藉、男女杂坐,最后悟出“酒极生乱,乐极生悲”的大道理。

如果说桀纣之君,巫风弥漫,神灵充斥之际,酒池肉林,作纵欲之态,纯属个人恶德的话,西周禁酒则正是对“恶德”的反动,所谓“殷鉴不远”即如此。周室东迁,“诸侯争霸”而至“七国兼并”,伴随的是“礼崩乐坏”。失去礼的约束,人性得到纾解,感官享受再次成为某些人的终极追求。魏文侯听古乐则昏昏欲睡,听郑卫之音则不知疲倦,[71]道出的事实正是时人面对旧礼与新知,内心无所适从,只有新的刺激才能激发兴趣。表面的感官刺激更能模糊掉“大争之世”造成对人内心的剧烈冲击。陈灵公君臣、伯有、赵襄子、庆封、齐景公、齐威王、淳于髡毫无节制地饮酒作乐,当然与其品德个性有关;但同类之人大量出现,与社会现实必然脱离不了干系。淳于髡所言“酒极生乱,乐极生悲”,新发现北大秦简《酒令》载“饮不醉非江汉也,醉不归夜未半也”,[72]体现的正是时代冲击下,个人内心的忧戚与哀怨,只能通过求醉得到抚平。(www.xing528.com)

《礼记·曲礼》:“贤者狎而敬之,畏而爱之。”只有贤能的人,才能亲近而敬重不减,心有敬畏而爱意不少。言外之意,一般人若关系过亲密,敬畏之心减少,若敬畏之心重,则难有亲密之情。《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宋元公招待叔孙昭子,主宾赋诗后,“宋公使昭子右坐,语相泣也”[73]。宾主本当东西向,分庭抗礼以相对,但宋公使昭子坐在自己右边,同在阼阶而西向。杜预以为这是“改礼坐”,非礼的通则。但亦从反面说明了,与君亲近者敬或减少。宋李如圭云:“宋公使昭子右坐。右坐者,居公之右,改礼坐也。不哜啐,如卿之礼。苟者,聊且粗略之意。苟敬,犹曰杀敬也。”[74]甚合礼意。

君臣私宴有“去仪式化”倾向,一方面为今人了解古人日常娱乐提供了线索;另一方面令今人思考“醉而无礼”背后反映社会转型背景下时人内心的剧烈冲突。历史文献所载,几乎所有求醉狂欢者,或身死国灭族诛,或流亡国外,最后均命运悲惨;只有其中少有的幡然醒悟者如齐景公类,才能侥幸逃过。文献的编撰者,似特意借此类故事训诫时人,以实现道德教化的目的:远离狂饮纵酒,以求得身安国平,甚至是内心的协和。求醉者是否都是“不赦醉鬼”?《论语·子张》载子贡曾言,“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75]。对春秋已降的纵酒之徒,可同作此观。

(四)燕飨权力向下的转移

值得指出的是,当一定时期内诸侯相飨的次数远远超过天子飨诸侯次数时,就可能显示天子正被逐渐剥夺行飨礼的权力。特别是晋、楚、齐等大国诸侯以主人身份,飨弱小诸侯显得更为常见时,天子之权下移至诸侯,就成为必然,而且转移的目的地就是此等大国。“天下一统”到“诸侯争霸”的社会势态,已展露无疑。

《礼记·郊特牲》:“为人臣者无外交,不敢二君也。”[76]此言卿大夫以下者,无君命不得私自面见他国之君臣。这一点到春秋时代,已成虚文。在国内的权力斗争过程中,或借外力以自强,或出奔外国以自保,卿大夫有外交已成常态。在这种情况下,异国之卿大夫相飨,就见怪不怪。《左传·昭公元年》载:“令尹享赵孟,赋《大明》之首章。赵孟赋《小宛》之二章。”[77]此令尹即王子围,后篡位为楚灵王者。礼毕,赵文子问叔向:“令尹自以为王矣,何如?”叔向云:“王弱,令尹强,其可哉!”王子围所赋《大明》首章的大意是歌颂周文王之光明烛照于下,故能赫赫盛于上。王子围明显以文王自拟,表示欲夺王位。可见楚人的观念中,礼制是以现实的政治目的为依据,甚至会赤裸裸地表露出来,毫不隐晦。作为楚晋两国之卿,王子围设筵飨赵文子,表露出来的政治野心,正是对“为人臣者无外交”礼制的突破。卿大夫在政治地图中,已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春秋时代,“礼崩乐坏”的实质是礼乐权力的下移。天子最先失去了礼乐的绝对决定权,再次是诸侯、卿大夫,最后是“陪臣执国命”,下级逐渐蚕食上级的礼乐之权。周定王飨晋国士会,士会归国后讲求周礼为契机,此后王室之礼向侯国之礼转移的潮流已不可逆转。这股潮流是如此强大,不知礼仪的晋国,仅仅在30年后其大夫郤至即可公开斥责不讲礼的楚国,成为礼仪的自觉维护者。之后而楚而吴而越,均一方面是礼乐的破坏者,另一方面是礼乐的维护者。更为重要的是,由周而晋而楚,国力的强盛,与礼乐知识与精神的横向转移与传播,已透露出历史的兴衰轨迹。

权力的下移一方面导致了表面上的“礼崩乐坏”,另一方面造就了内政、外交、军事、宗教、日常生活,全面的礼乐化。换言之,对“礼”的破坏与强调,春秋时均已达到空前境地。在这样的背景下,天子飨诸侯,如《左传》庄公十八年周惠王飨虢公、晋侯,僖公二十五年、二十八年周襄王飨晋侯等,尚见其遗存,但多在春秋早期,且常被讥有非礼之举。更为常见的却是诸侯间的相飨。据周聪俊统计,仅《左传》就有19例。[78]在如此频繁的诸侯相飨礼中,既有符合礼制之飨,又有借飨以谋弑、谋权、炫耀的非礼行为。例如,《左传·昭公十一年》:“楚子伏甲而飨蔡侯于申,醉而执之。”[79]飨礼本主敬,燕礼方才以醉为度。楚君飨蔡侯,灌醉后捉拿起来,完全不合礼制。《左传·襄公二十八年》蔡侯自晋国归,经过郑国。郑伯设飨礼以招待之。但蔡侯在飨礼中,表露出“不敬”之情,子产认为蔡侯“受享而惰”,在大国之前过于骄傲,必不得善终。据此可以看出,一方面春秋时代行飨而不敬现象已出现,飨的严肃性已遭到一部分人的怀疑;另一方面飨主敬仍然深入人心,故同样有人据之批评非礼者。其时之人,对“礼”的矛盾心态,可见一斑。

新发现的清华简《系年》亦记载了一起诸侯相飨事件。楚声王元年(公元前407年),晋烈公、鲁穆公与越公翳会盟于任地,以谋伐齐。伐齐过程中,齐国被迫请成,结果又导演出另一场越、齐与鲁国的会盟。《系年》载:“越公与齐侯贷、鲁侯衍盟于鲁稷门之外。越公入飨于鲁,鲁侯御,齐侯参乘以入。”[80]越公进入鲁国接受飨礼,鲁穆公为其驾车,齐康王只能陪乘,可见春秋末年越国势力之强盛,齐、鲁之衰弱。看来礼乐权力的转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横向的国与国之间的转移,从周转移至晋,再至楚而吴而越;二是纵向的转移,从天子转至诸侯,至卿大夫至陪臣。

三、《仪礼》燕飨礼中的君臣关系

鉴于春秋时代君权旁落,天下纷争,到战国时代“尊君”意识有个高涨阶段,并一直持续到秦汉皇权的建立。《仪礼》关于燕飨礼的记载,最集中于《燕礼》篇,飨礼仅散见于《仪礼》各篇中。现在就利用这些记载,对《仪礼》所见的燕飨礼仪中,君臣角色加以辨析,并利用金文及其他的传世文献,进一步加以验证。当然我们发现,《仪礼》所载燕飨虽然亦能体现出君臣宴乐,但尊君的色彩明显浓于君臣和乐。

(一)尊大夫而远卿

为尊君抑臣,君恒以大夫为宾,卿被排斥在宾之外。《燕礼》载:

小臣纳卿大夫,卿大夫皆入门右,北面,东上。士立于西方,东面,北上。祝史立于门东,北面,东上。小臣师一人在东堂下,南面。士旅食者立于门西,东上。公降立于阼阶之东南,南乡,尔卿。卿西面,北上。尔大夫,大夫皆少进。射人请宾。公曰:“命某为宾。”

郑注:“某,大夫也。”[81]从上述记载看,虽然戒宾时,卿亦在列,但最后命为宾者,仅为大夫。《礼记·燕义》:“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郑注:“公卿尊矣,复以为宾,则尊与君大近。”孔颖达疏:“公卿,朝臣之尊;宾又敌主之义。若以公卿为宾,疑其敌君之义,为其嫌疑,故所以使大夫为宾,明其远嫌之义也。”[82]明儒郝敬云:“卿不为宾,嫌逼也。”[83]历代礼学家众说一词,表明不以卿为宾,实质是为尊君。卿的地位已高,若再升之与君相敌的宾位,则有逼君之嫌;而大夫地位较低,即使提升其地位,亦无妨君之尊。

更有甚者,君欲燕卿,亦得以大夫为宾。《燕礼·记》云:“与卿燕,则大夫为宾,与大夫燕,亦大夫为宾。”郑注:“不以所与燕者为宾者,燕为序欢心,宾主敬也。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以路堵父为客,此之谓也。君恒以大夫为宾者,大夫卑,虽尊之犹远于君。”[84]可见这种曲折的安排同样是为了尊君。

那么,卿在燕礼中如何安排呢?一种情况是,作为众宾参与正献后的礼仪活动。据《燕礼》记载,在主宾献酢酬毕后,“宾以旅酬于西阶上。”郑注:“旅,序也,以次序劝卿大夫饮酒。”[85]旅酬为宾、众宾与主人交错劝酒的礼仪,仪节的重要性明显低于正献。又“初燕礼成”后,“主人洗,升实散,献卿于西阶上。司宫兼卷重席,设于宾左,东上。卿升,拜受觚。主人拜送觚。卿辞重席……射人乃升卿。卿皆升,就席。若有诸公,则先卿献之,如献卿之礼。”是则卿所参与之礼,均在主宾行完正礼之后,抑卿之意是非常明显的。同理,地位高于卿的孤,亦在受抑之列。[86]

另一种情况是,若燕聘宾,以聘宾之上介为宾,聘宾为苟敬,席于阼阶之西。《燕礼·记》:“若与四方之宾燕,则公迎之于大门内,揖让升。宾为苟敬,席于阼阶之西,北面。有脀,不哜肺,不啐酒。其介为宾。”[87]《聘礼·记》:“燕则上介为宾,宾为苟敬。”[88]诸侯燕国外来使者,不以正使,即聘宾为宾,而以副使即介为宾。聘宾身份为卿,介为其副使,身份为大夫。燕聘宾以介为宾,正合“君恒以大夫为宾”的原则。

至于“苟敬”的意思,宋李如圭云:“苟者,聊且粗略之意。苟敬,犹曰杀敬也。”清代王引之亦云:

主人于宾惟主恭敬而少欢心。今宾既辞为宾而就诸公之位,则欢心多而敬少,既不可专事恭敬,又不可全不恭敬,故谓之苟敬。……是苟敬有崇恩杀敬之义。若训为诚敬及自急敕而敬宾,则与正宾之全敬者无异,非经旨也。[89]

王引之认为若对聘宾为诚敬或自急敕而敬,那么与行燕礼的正宾的敬毫无差异,这与经旨不符。燕礼以序欢心为主,当敬者为正宾,那么对待聘宾只能崇恩杀敬,所谓崇恩,即是席于阼阶西,且有俎,即脀;所谓杀敬,就是不以为正宾,而是以臣的身份就诸公之位。

王引之的说法与郑注是相符合的。《燕礼》献卿时,“席于阼阶西,北面,东上,无加席”,郑注:“席孤北面,为其大尊,屈之也。亦因阼阶西位近君,近君则屈,亲宠苟敬私昵之坐。”[90]阼阶西之位,靠近君,郑玄认为是“亲宠苟敬私昵之坐”,一是为亲近孤卿,二是屈其尊位。对聘宾的敬只聊且粗略地表示一下,且屈孤卿之尊,相对地提高了君的尊,又以身份较低的上介为宾,尊君抑臣的表现非常明显[91]

(二)君不为主,卿不为客

同为尊君的缘故,天子以膳夫为献主,诸侯以宰夫为献主,真正的主人天子、诸侯不亲自参与献礼。《周礼·膳夫》:“王燕饮酒,则为献主。”[92]膳夫掌王的饮食之事,若王有宴饮活动,替王作献主。《仪礼·觐礼》:“飨礼乃归。”郑注:“礼,谓食、燕也。王或不亲以其礼币致之,略言飨礼,互文也。”[93]觐礼乃诸侯朝觐天子之礼,正礼完诸侯回国前,有天子的设下的宴飨之礼,郑注云天子或不亲自参与,那必有献主替天子行献礼。此为天子级的礼仪;至于诸侯礼,《燕礼》所记最为详细。

《燕礼》“纳宾”仪节云:“射人纳宾,宾入,及庭,公降一等揖之。公升就席。”[94]射人邀请宾进入庭中时,公从堂上降一级台阶而揖之,接着升堂回到自己的席上。郑玄注:“以其将与主人为礼,不参之也。”宾与“主人”行礼,君并不参与。可见,君燕大夫,而自己不为主人。《礼记·燕义》云:

诸侯燕礼之义,君立阼阶之东南,南乡,尔卿大夫,皆少进,定位也。君席阼阶之上,居主位也。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适之义也。设宾主,饮酒之礼也。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宾入中庭,君降一等而揖之,礼之也。[95]

从上揭引文可知,第一,君主不参与燕礼,仅有席在阼阶之上,居主位而不行主人之礼。第二,诸侯燕大夫,以宰夫为献主,即《燕礼》所言的“主人”,代君行礼。第三,以宰夫为献主的缘由是,臣不敢与君分庭抗礼。据《周礼》,宰夫为大宰之属,身份为下大夫,[96]其职责是在朝觐、会同、宾客等礼仪活动中,“以牢礼之法,掌其牢礼、委积、膳献、饮食、宾赐之飧牵,与其陈数”。可见宰夫掌宾客饮食之事,诸侯用之为献主代替自己行燕礼,亦合乎情理。问题是,宰夫虽然有主人之名,行主人之事,却无主人之实。《燕礼》:“宾升自西阶。主人亦升自西阶,宾右,北面,至再拜。宾荅再拜。”[97]主人升降阶与宾同自西阶,而非东阶,可见其无主人之实。《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故曰: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98]再次,宾酢主人,“主人坐祭,不啐酒,不拜酒,不告旨”,郑注:“辟正主也。未荐者,臣也。”宋李如圭云:“凡献则荐。宰夫代君行礼,虽受酢而不荐,至献大夫乃荐于其位。”宰夫行礼避免把自己当作真正的主人,而是以臣自居。“君恒以大夫为宾”“以宰夫为献主”两现象,清晰地表明《仪礼》一书,具有强烈的尊君意识。《仪礼·燕礼》体现的这两条礼仪原则,是自西周始就有的,还是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加入的,不仅关系到本文的主旨“宾道”讨论,甚至对《仪礼》的成书年代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左传》宣公十六年,晋士会调和周王室内部的矛盾后,定王设礼招待他,以原襄公为相礼者从旁协助,并设有肴烝。士会不解为何如此安排,私下向原襄公问缘故,定王听见后,解释道:“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99]《国语·周语中》对此事的记载更为详细,可参考。[100]古代祭祀、宴会,杀牲以置于俎上曰烝。置全牲于俎上,且不煮熟,为全烝,但仅用于祭天;置半牲于俎上,曰房烝,亦称作体荐;至于折俎,乃是节解牲体,连肉带骨置于俎上,亦称作肴烝,即此次定王宴士会所设。根据周定王的解释,王招待诸侯用享礼,设体荐;招待卿用宴礼,设折俎,有明确的礼仪规定。招待士会设折俎,所用为待卿的燕礼,说明周王室礼中虽然亦有礼的等级,但天子不另设献主,能亲自宴卿。《左传》的这则材料与《仪礼·燕礼》所记有明显的差异。定王特别强调,此为王室之礼,似可理解为,此礼仪原则是王室自西周以来的传承,以至于士会回到晋国后,讲求典礼,加以借鉴,把王室礼传播到了晋国。

值得注意的是,士会为晋国正卿,据《周礼·典命》所记命数[101],大国之上卿三命,于天子只相当于上士,是否有可能定王是以上士之礼燕士会?但是,我们从《左传》,甚至《诗经》中,能发现大量的天子、诸侯燕卿的记载。

《左传》襄公四年,“穆叔如晋,报知武子之聘也。晋侯享之。”[102]穆叔即叔孙豹,为鲁“三桓”之一,身份为卿。襄公八年,晋范宣子来聘,鲁襄公享之。范宣子为士会之孙,为中军将,职掌国政,身份为卿。襄公十九年,季武子到晋国拜师,晋国享之。昭公六年,季武子又到晋国拜莒田,晋侯享之,且设有加笾。季武子为鲁国正卿。昭公十六年,韩起出使郑国,郑伯飨之。韩起即韩宣子,晋国“六卿”之一。同类例子,在《左传》中不胜枚举。诸侯宴飨别处出使之卿,在春秋时期,应是常见之礼。而诸侯宴饮自己的卿,亦能在《左传》中见到,哀公二十六年,季康子、孟武伯出迎自楚国归国的鲁哀公,哀公即在五梧这个地方,设宴招待季康子一行。学者论道燕礼更多属于社交礼仪与私人领域,但仍然显示出鲜明而强烈的尊君意识。[103]燕礼被认为是私人领域礼仪,属于误解;但已体现出尊君意识,确为的论。

四、“宾谏”与“不纯臣”

殷商时期燕飨礼集中在天子的周围,体现的是天子的权威与近亲大臣的高贵。时到春秋时代“礼崩乐坏”,天子失去了礼乐的绝对控制权,燕飨礼在更广泛的范围内举行,自诸侯而卿而大夫而士,臣下的权力迅猛提升。拥有“为宾”资格的人越来越多,权力在下移。针对此局面,如《仪礼》类学派逐渐兴起尊君意识,以期挽救王权于既倒,重构社会秩序。“尊君”与“重臣”在历史潮流中此消彼长,但就燕飨礼而言,主宾式的行礼方式只要没有彻底改变,君臣间的严敬就会有所缓和。特别是春秋以后直到战国,士人阶层的觉醒,积极主动参与到政治军事活动之中,以及君主争霸统一战争的人才需要,“主宾”式的礼仪关系在尊贤重才的潮流中,塑造了新式的君臣关系。

(一)宾谏

《礼记·檀弓下》载晋国知悼子卒而未葬,晋平公即饮酒作乐,杜蒉进谏之事:

知悼子卒,未葬。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大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亡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无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104]

《左传·昭公九年》对此事亦有详细记载。晋平公有大臣之丧,而与群臣燕饮酒违礼,杜蒉不便直接进谏,而借献酒之机而隐讳谏之。杜蒉献酒有四。第一,酌酒而献师旷;第二,酌酒献李调;第三,酌酒北面而自饮;第四,扬爵献君。此四次酌酒,据杜蒉自己的解释,实乃罚爵。师旷奏乐司聪,君违礼而不谏,故饮酒以罚之;李调主管饮食而贪酒,不谏君非,同样罚之;第三杯,实乃杜蒉的自罚。杜蒉乃宰夫,宰夫在君行燕礼中为献主,代君行献。杜蒉认为自己同样有失职之嫌,故饮酒自罚。晋平公听了杜蒉的解释后,知道自己的过失,故请杜蒉亦罚其饮酒。此则故事有意思之处,乃是杜蒉以罚爵的方式进谏,虽隐讳,却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我们知道,《乡射礼》《大射仪》中有饮比射不胜者之酒,亦称之为“罚爵”。射礼中,宾党与主党构成一耦而比射,双方的身份乃宾主关系,故即使君主不胜同样罚之,与杜蒉罚晋平公饮酒,有异曲同工之妙。实质上,无论是燕礼还是射礼,双方并非是以君臣关系,而是以宾主关系行礼。身份的相对平等,故而使宾或臣能够借机讽谏,而君主并不以为忤。《左传·隐公元年》载颖叔考借郑庄公与之“食”而谏之,解决了庄公的心病。臣子以宾的身份进谏君主即是“宾谏”。[105]

同样的例子,还见于晏婴与齐侯的饮酒礼中。《说苑·反质》亦载:

晏子饮景公酒,日暮,公呼具火。晏子辞曰:“诗曰‘侧弁之俄’,言失德也;‘屡舞傞傞’,言失容也;‘既醉以酒,既饱以德,既醉而出,并受其福’,宾主之礼也;‘醉而不出,是谓伐德’,宾主之罪也。婴以卜其日,未卜其夜。”公曰:“善!”举酒而祭之,再拜而出。曰:“岂过我哉!吾托国于晏子也,以其家贫善寡人,不欲其淫侈也,而况与寡人谋国乎。”[106]

《晏子春秋·内篇谏上》《说苑·反质》尚见几条同类故事。如“景公饮酒酣,愿诸大夫无为礼,晏子谏”,“景公饮酒酲三日而后法,晏子谏”,“景公饮酒七日不纳弦章之言,晏子谏”,“景公饮酒不恤天灾,致能歌者,晏子谏”,“景公也听新乐而不朝,晏子谏”,“景公燕赏无功而罪有司,晏子谏”,等,均发生在燕饮礼中。晏子直接以“宾主”之礼劝谏齐景公的失礼行为,而景公同样欣然接受。著名的淳于髡借饮酒讽谏齐威王,威王待之为“诸侯主客”,与晏子之举如出一辙。《礼记·曲礼下》:“为人臣之礼,不显谏。”郑注:“为夺美也。显,明也。谓明言其君之恶,不几微。”[107]为臣之礼,要保全君主的尊严,谏君并非无限制。但在饮酒礼中,君为主,臣为宾,尊卑色彩得到一定程度的冲淡,故不必过于拘泥于君臣关系,而能够轻易谏君主之非。《左传·成公三年》载晋景公飨齐顷公礼,韩厥竟然能够在被曾在战场相见的齐顷公认出的情况下,直接登堂举爵献酒,并言“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坦言自己英勇作战的目的在于两君宴会和好。在此宴会中,韩厥地位明显低于主与宾,只是主人晋侯的臣属,越位而对,并无失礼行为,可见燕飨礼仪虽重大,毕竟不如“祀与戎”庄敬严肃,可以明白讲话。

战国时代,宴饮中臣下甚至可以随时讽谏。《战国策·魏策一》载:

魏文侯与田子方饮酒而称乐。文侯曰:“钟声不比乎?左高。”田子方笑。文侯曰:“奚笑?”子方曰:“臣闻之,君明则乐官,不明则乐音。今君审于声,臣恐君之聋于官也。”文侯曰:“善,敬闻命。”

魏文侯与田子方的关系处于师友之间。在此饮酒中,田子方借音乐劝说魏侯,恐其“聋于官”,耽于享乐,荒于政事。从杜溃的暗藏讽谏,变成了直言陈说。

宴饮颂诗,同样有讽谏功能。《左传·襄公十四年》:“史为《书》,瞽为《诗》,工颂,大夫规悔,士传言,庶人谤。”[108]则《诗经》所载飨燕诗言贵族失礼行为,亦应看作宾谏之举。《楚茨》毛序:“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馑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109]《頍弁》毛序:“诸公刺幽王也。暴戾无亲,不能宴乐同姓,亲睦九族,孤危将亡,故作是诗也。”[110]《左传·昭公十二年》载:

将适费,饮乡人酒。乡人或歌之曰:“我有圃,生之杞乎!从我者子乎,去我者鄙乎,倍其邻者耻乎!已乎已乎!非吾党之士乎!”[111]

南蒯叛乱后到费地,召集乡人饮酒。乡人借歌讽谏其叛离季氏无耻,已到“肆无忌惮”地步。

“宾谏”同样见于吊唁丧礼中。《礼记·檀弓上》载卫国贵族司寇惠子去世,于家中举行丧礼。按礼,惠子的嗣子虎应为丧主,主持丧礼,但惠子之兄文子自己做起了丧主。孔子弟子子游作为惠子好友,穿重服“麻衰,牡麻绖”去吊丧,暗地讥讽文子的非礼行为。文子不察其意,表示不敢接受重服之吊,请辞。子游答曰“礼也”,表示坚持。不仅如此,“子游趋而就诸臣之位”,进一步加以讥讽。文子终于察觉出子游的用意,“扶适子南面而立”,子游也“趋而就客位”。吊丧者于丧主而言,即为宾。子游就诸臣之位,通过否定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着否定了丧主的身份,即不承认文子为丧主,从而加以讥讽。文子觉察后,立嗣子虎为丧主;子游乃就客位,亦是通过承认自己宾客的身份,间接承认嗣子虎的丧主身份。这里,从“诸臣之位”到“客位”,历代注家解释纷纭,王文锦认为“他(子游)不就西面朝东的客位,而跑到门东面朝北的家臣的位置”,较为可信。子游通过其行礼空间的变化,成功劝谏了文子的违礼行为。

通过饮酒礼确定参与各方的身份,以决定继嗣者,实质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宾谏”。《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载:

季武子无适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访于臧纥。臧纥曰:“饮我酒,吾为子立之。”季氏饮大夫酒,臧纥为客。既献,臧孙命北面重席,新尊洁之。召悼之,降,逆之。大夫皆起。及旅,而召公鉏,使与之齿。季孙失色。[112]

季武子欲废长立少,臧纥通过“饮酒”之礼,为其解决了问题。饮酒之时,季武子为主人,臧纥为上宾。主宾一献后,对悼子,臧纥设北面重席之位,重洗酒尊,亲自降阶迎之入位;对公鉏,则在旅酬之时,召之使与人齿,位列众人之中。臧纥通过对悼子和公鉏不同礼仪待遇,无形之中已经确定了他们的身份。《仪礼·乡饮酒礼》:“公三重,大夫再重。”[113]臧纥为悼子设重席,表明悼子身份为大夫。《乡饮酒礼》:“既旅,士不入。”[114]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曰:“士入当旅酬节也。旅而召公鉏,以士礼待之,明其不得嗣爵。”臧纥在旅酬时召公鉏入位,并使之与众人齿,表明公鉏身份为士。一为大夫,一为士,谁可嗣季武子之位,昭然若揭。臧纥作为季武子之宾,他不是通过言语劝说,而是通过行礼过程中,具体的礼仪安排,成功地实现了季武子废长立少的目的。通过这个例子,可以确知燕飨活动中的各项礼仪,并非是无意义的繁琐仪节,相反,这些细小的仪节,折射出行礼人身份的贵贱、地位的高低。人的身份的确定与体现,在礼仪实践中,通过向众人展示,具有社会性意义。臧纥正是通晓宴飨礼仪的此种功能,才能成功地解决了季武子的难题。

(二)不纯臣

《公羊传·隐公元年》何休注曰:“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义,故异姓谓之伯舅叔舅,同姓谓之伯父叔父。”[115]何休认为周天子分封诸侯,无论是同姓还是异姓,彼此之间都有血缘或者是姻亲关系,故以伯父叔父或者伯舅叔舅相称,自然待之以不纯臣之礼。《周礼·天官·大宰》载:“以八统诏王驭万民:一曰亲亲,二曰敬故,三曰进贤,四曰使能,五曰保庸,六曰尊贵,七曰达吏,八曰礼宾。”[116]孙诒让曰:“凡诸侯来朝会,王待以不纯臣,故谓之礼宾。”[117]《诗经·周颂·臣工》中“嗟嗟臣工,敬尔在公。王釐尔成,来咨来茹”条下,郑玄注:“诸侯来朝天子,有不纯臣之义。”孔颖达解释道:“天子之于诸侯,谓之为宾。宾者,敌主之辞,是不纯臣之义也。”[118]《通典》详细记载尧舜之子丹朱、商均,被后续君王封有疆土,以奉先祀,待之宾礼,“以客礼,不臣也”[119]。宋同于周亦为客,而非臣。客礼明显尊于臣礼,寓示平等、尊崇与不屈。[120]

礼乐传统中的“不纯臣”较普遍。《白虎通》有详细的总结:如天子“二王之后”、妻之父母、夷狄、祭尸、授受之师、将帅用兵、三老、五更不臣或暂时不臣,诸侯也不是天子的纯臣;始封诸侯不臣诸父兄弟。[121]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无论在历史还是礼制中,均找不到事实依据。不臣或不纯臣,天子或诸侯如何待之?只能待之以宾客之礼。《白虎通·诸侯不纯臣》曰:

凡不臣者,异于众臣也。朝则迎之于著,觐则待之于阼阶,升阶自西阶,为庭燎,设九宾,享礼而后归。[122]

诸侯之于天子在不纯臣之列,故迎送之礼备至,待之以宾客,受飨而归。不纯臣或不臣者被天子或诸侯待之以宾客之道。“宾者,敌主人之称”,天子诸侯以及后来的卿大夫,根据燕飨礼仪的宾主之道而所行之礼,虽未被古代礼制专家列入“不臣”或不“不纯臣”之列,但燕飨宾主关系,必然是“不纯臣”的重要内容。

臣下之所以能够在燕飨礼中,直言或暗言讽谏君上,最主要的原因即此时的行礼双方并非君臣而是宾主。地位的相对平等,给予臣下更多的自由空间。借助于此类礼制资源,一方面在上者的君主能够借助于宾主之道表达其尊贤用能的胸怀;另一方面臣下拥有相对平等的地位,进一步争取与君主分庭抗礼。

《史记》卷74《孟子荀卿列传》载:

是以驺子重于齐。适梁,惠王郊迎,执宾主之礼。适赵,平原君侧行撇席。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之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123]

驺子名动天下,列国诸侯礼敬之至,齐惠王执宾主之礼迎至郊外;平原君“侧行撇席”,只能“侧而行,以衣襒席为敬,不敢正坐当宾主之礼也”。

《史记》卷79《范雎蔡泽列传》载范雎受到秦国君王的礼敬:

昭王至,闻其与宦者争言,遂延迎,谢曰:“寡人宜以身受命久矣,会义渠之事急,寡人旦暮自请太后;今义渠之事已,寡人乃得受命。窃闵然不敏,敬执宾主之礼。”范雎辞让。是日观范雎之见者,群臣莫不洒然,变色易容者。[124]

《汉书》卷91《货殖传》载子贡事:

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卫,发贮鬻财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子赣结驷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125]

颜师古注“分庭抗礼”即为“为宾主之礼”。同类事情自春秋已下,变得非常常见。诸侯争霸需要大量人才为之服务,而其延纳贤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即待贤能之以宾主之礼。这成为诸侯们纳才重能的金字招牌。《孟子·万章下》云:“费惠公曰:‘吾于子思,则师之矣;吾于颜般,则友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也。”[126]国君对贤能之士以师友待之,持积极主动姿态。

春秋已降士阶层的觉醒与崛起,开始向君主积极争取自己独立的政治思想地位。他们对“宾主之道”推崇备至,以获得与君主相等,甚至更高的地位,在行动与思想论述中都留下了丰富的记载。为方便论述,先列陈如下:

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

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

臣君者,岂为其口实,社稷是养。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私昵,谁敢任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孟子·离娄下》)

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滕文公下》)

舜见帝。帝馆于贰室。迭为宾主。是天子友匹夫也。(《孟子·万章下》)

请问为人君日,以礼分施,均偏而不偏。(《荀子·君道》)

从上述材料来看,此时的士人已不甘心只充当诸侯的臣子,而追求一种与君主“分庭抗礼”的平等地位。君臣地位的均等,在师友宾主关系内得到体现。《战国策·燕策一》载:

燕昭王……卑身厚币,以招贤者,欲将以报仇,……郭隗先生对曰:“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于是昭王为隗筑宫而师之。[127]

郭隗以帝、王、霸之道游说燕昭王:若想行帝道,得待自己为师,行王道待自己为友,行霸道则以臣下视之,当然若待贤能如杂役,则与亡国不远了。郭隗站在一个较为主动的位置上,为燕昭王“列清单”,而昭王也只能“卑身厚币”以筑黄金台,以师道待之。《史记·乐毅传》:“乐毅为魏昭王使于王,燕王以客礼待之。毅辞让,遂委质为臣。”[128]燕王以宾礼表示对乐毅的尊重,乐毅则以臣礼表达忠心。臣礼与客礼存在本质区别。《资治通鉴》卷2“显王三十六年”胡三省注:“秦有客卿之官,以待诸侯来者,其位为卿,而以客礼待之。”战国时期的“宾道”,完全是诸侯与士人相互需要合作的结果。《后汉书·陈元传》陈元上疏曰:“臣闻师臣者帝,宾臣者霸。故武王以太公为师,齐桓以夷吾为仲父。”李贤注:“言以臣为师,宾道也。”可见到东汉专制皇权建立已久,尚有此类观念的孑遗。宾道师之,改变了一般意义上的君臣关系。

“不纯臣”局面的形成,有深远的历史根源,即来自殷商时期“宾道”的燕飨礼仪制度中;又有现实的需要,春秋的争霸战争与战国的统一战争使诸侯不得不借重士人阶层的配合。这造成了战国时期,列国诸侯卑身厚币迎纳士人不小的高潮。正在此时,诸子百家兴起,中国文明进入了辉煌时期。后代一些杰出的思想家仍能从古代礼乐中寻找资源,发出了思想自由的幽光。王安石在《虔州学记》说:“道隆而德骏者,……虽天子北面而问焉,而与之迭为宾主。”[129]士人若是道德高尚之辈,则可与天子“迭为宾主”。同样是以主宾关系代替君臣关系。顾炎武《日知录》卷一《鸿渐于陆》:“古之高士,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而未尝不践其土、不食其毛也。其行高于人君,而其身则与一国之士偕焉而已。”[130]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亦体现出类似思想。

随着中央王权的强化,“不纯臣”的范围日益缩小。到了西汉时期,见诸《西汉会要》宾礼目下就只剩对于三恪二代之后以及孔子后代行宾礼的内容。随着社会结构与政治制度的演变,“三纲五常”“天王圣明,臣罪当诛”,则成为政治论述的主流,乾纲独断促使“宾道”更多只能体现在国际交往或天下扰乱之际[131],或演变为嘉礼的一部分[132],至于待朝臣如师如友如宾的情况几成绝响[133]

五、结  语

商周时期,燕飨礼更多围绕着商周王权而举行。诸侯、臣属、戚属、使者等权力的高层人士是燕飨礼中为宾的主要的对象。礼仪运作的范围集中在王庭内的与王关系最密切的高层小圈子内,天子掌握着主动权。王室占据着礼仪舞台的核心位置。另一方面,君臣关系在燕飨礼中被主宾关系所代替,且同样频繁地发生在政治、军事、宗教等礼典之中或之后,严敬的君臣礼代之以主宾礼,王权也尚未完全定为一尊。

殷周鼎革,周室东迁,诸侯争霸,权力结构的破坏与重组,理性意识不断增强。作为最高待宾礼的宾飨之礼,随着社会的变迁也呈现出不同的面貌。《论语·微子》:“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134]《论语·季氏》:“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135]殷商、西周之时,行飨以天子、诸侯为中心。天子高高在上,作为主人能飨别人而不能被飨;春秋时代,天子之权首先下移至诸侯,再下移至强宗贵卿,最后至大夫与士。飨礼集中于诸侯与诸侯之间、诸侯与卿大夫之间举行;天子被冷落一旁,且开始出现受辱被飨。这些充分表明春秋时代,权力的运作已由“天子+诸侯”转变为“诸侯+卿大夫”与“卿大夫+卿大夫”模式。诸侯蚕食王室之权,卿大夫蚕食诸侯之权,相递发生。行飨主动权,从天子跌落到诸侯、卿大夫,反映的是逆向的“夺权窃礼”[136]。与此同时,社会权力结构得到重组。理性在高涨,欲望在膨胀,统治者需要通过礼乐运作以粉饰所得之权,致使行礼虽多却无诚敬之心。这正是春秋时代飨礼最盛最繁,而飨中阴谋又最为常见的根本缘由。两者看似矛盾,却相辅相成。最终破坏超过维护,至战国时代飨礼真正走向衰落[137]。“礼崩乐坏”本质上是“礼乐权力的下移”。

春秋已降王权衰落,社会混争,“定于一”的需要逐渐显现。尊王意识的高涨,出现了此时期的各派思想流派中。西周时代,天子并不以宴飨高爵位的公卿为戒,以公卿为宾现象较为明显,但《仪礼》因公卿与君地位接近,为避嫌疑,反而故意远离公卿,而以地位稍低的大夫为宾客。再进一步自己退出“主人”的身份,让卿大夫退出“宾客”身份,分别以代理人的士行燕飨之力。可谓为了“尊君”已无所不用其极。大夫与君中间间隔有公卿存在,虽提升其地位,但仍不会逼迫到君的权威。这种尊君意识,在以后甚至发展避嫌大夫而用士为宾以行礼。这一方面说明,“为宾”之礼确实体现出平等意识,不然君王不会如此在意,另一方面显示君王逐渐远离臣子,向“称孤道寡”方向迅猛冲刺,以致要避嫌大夫。

“尊王”仍然只是春秋至战国时期的一面,“宾道”思想根基,成为“尊贤”礼乐资源。诸侯争霸与统一战争需要大量的人才,尊贤重能决定胜败。士人阶层作为一个逐渐拥有自主意识的团体登上历史舞台,积极参与政治军事活动。诸侯与士人双方的共同需要,促使士人能以宾的身份大胆进谏,奉劝君王;诸侯也以“宾主之礼”延纳贤才。

综上所述,宾主分庭抗礼,纳行礼双方于一个相对平等的模式中,相对于严敬的君臣之礼,臣下在宾主礼中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与尊重。这种“宾道”的行礼模式更多地存在于专制皇权尚未诞生的先秦时代。燕飨礼仪的演变与衰落深刻地反映了君臣双方的地位。顾炎武言“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虽所言绝对,但仍然以敏感的视角,透露出时代发展的消息。

[本文系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商周秦汉燕飨礼研究”(J15WA1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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