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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志与社会转型:吉林省地方志学术年会论文集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官书官责的地方志工作,也必须顺应、适应和适合政府职能转型的要求而进行转型,改变对地方志的管理手段、工作方法、工作模式,改变工作思维和观念,那么依法治志,走向法治化道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社会主要矛盾改变,政府职能转型的历史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转型发展的必然。

依法治志与社会转型:吉林省地方志学术年会论文集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社会发展最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基本的吃、穿、用,而是更高层次的生活需要”[1]。

这不仅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也是未来政府工作的工作主线。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型。否则,政府工作会与社会发展潮流脱节,政府会陷入越来越被动的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二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上要解决的是政府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就是说,社会主要矛盾转化,要求政府要由计划经济时期全能型政府的职能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模式作根本转变。改变过去生产者、监督者、控制者的角色而转身为社会和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和角色。这种转型包括管理职权、职责的改变(对哪些事物负有管理权责,管什么,管多宽,管到什么程度),管理角色(主角、配角等)的转换,管理手段、方法、及其模式的转变等。这种转型要求政府在履职中,将政府职能进行行政权力的结构与运行机制的优化,实现有效的政府治理。推动政府这种职能转型首先需要以发展观念的重大改变为依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其中,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行政管理,通过制定、执法法律、法规来调整社会关系,指导社会运行,维护社会秩序,使整个社会逐步按照法律预定的方式快速、健康、持续有序地发展。政府也在政府职能转型中改变管理手段、方法、模式,改变以往以会议落实、行政命令、红头文件的“点”性和“简单”化的管理方式,对公共事务的管理逐步向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方式转化,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管理道路。(www.xing528.com)

作为官书官责的地方志工作,也必须顺应、适应和适合政府职能转型的要求而进行转型,改变对地方志的管理手段、工作方法、工作模式,改变工作思维和观念,那么依法治志,走向法治化道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社会主要矛盾改变,政府职能转型的历史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转型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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