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远流长的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瑰宝”,特别是当今时代,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地方志以殷殷期待,早在20世纪50年代,毛泽东和周恩来同志就积极倡导编纂新地方志。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都对地方志工作做出了指示、批示和重要论断。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2017年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5月印发《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2018年4月14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体系。扎根中国大地,突出时代特色,树立国际视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吸收借鉴国外有益的理论观点和学术成果,融通各种资源,不断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和水平,推动学术理论中国化”。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事业、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和地方志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奋进的重要精神支撑,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刘延东副总理在接见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模范代表时指出:“今后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建党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这为地方志工作搭建了广阔的历史舞台。”地方志工作已经担负起国家、民族复兴的伟大使命,担负起祖国繁荣昌盛的时代重任,面对这个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站在这个时代大发展大繁荣的广阔舞台上,地方志工作不能也不可能仅是“一两本书”,势必要求地方志工作不可以是单一或专项工作,而是一项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全面发展的事业。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规划纲要》的要求,近期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即从“一本书主义”向志、鉴、库、馆、网、用、会、刊、研、史“十业并举”转型。那么,地方志工作不再是临时性、一次性、阶段性工作,而是需要世世代代、连续不断进行的常态化、持续性的工作,地方志就不再是可做可不做,或做多少算多少的自选动作、软任务,而是必须做、必须做好的规定动作、刚性任务。使地方志成为记述、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成为展示中国国情、地情的重要窗口,成为“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的宝贵智库,成为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深厚沃土,成为立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伟大实践,成为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智慧。显然这些,单靠行政手段是远远无法实现的,靠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一遍遍到领导去汇报、去请示的工作模式是无法支撑的,靠一个个红头文件去协调调度其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只有用法律形式对地方志事业加以认定,使地方志事业通过法律上升为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而不再是政府随意性的工作而开展。也必须通过法律设立地方志工作机构,对该机构设定相应的级别、职责、编制、经费,权利责任义务和罚责等,才能保证地方志事业的有力开展。
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才能保证地方志事业全面科学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治志是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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