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鉴是资料性工具书,为何编、怎样编,方志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编者在年鉴的框架和编纂体例方面没有进行精心设计,对内容结构、选材标准、语言规范等方面没有进行严格把关审核。只“辑”不“编”,只“编”不“纂”,没有发挥编者的主观能动性,致使年鉴基本只是工作总结汇编,没有创造性、也没有什么实用性、可读性。
笔者较全面地翻阅了多部县(区)级年鉴,直言不讳地说,绝大部分年鉴没有什么独特的创造性和个性特征,一般是以本市年鉴为蓝本,作为主要的参照标准,编出的年鉴存在篇目相似、内容相近的状况。而且各县区年鉴的排版差距不大,工作总结多,空的理论和套话多。比如每一个部门、单位的“学习教育活动”“党的建设”“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的内容都差不多,编纂基本没有什么修改提炼的痕迹,看似主要,其实没有什么实用性、指导性。年鉴里包含了很多的资料、信息,但如果要用,还得自己进行提炼归纳。年鉴因为精练不够,实用性不够,不好用、不适用,所以读者不多、查阅的人不多。(www.xing528.com)
篇目决定内容、突出主题,篇目全则内容全,没有篇目自然也就没有人去撰写材料、送来初稿,书中也就没有内容;当然,担心没有内容、没有材料,自然也就不敢设置篇目。有的年鉴,五年都没有改变过篇目,篇章都没变,只是条目作过调整。党政机关构架不变,行政区划不变,这可以理解,传统的、优势的内容是必须永远保持,这也是肯定的。但是,新的产业发展、新的组织出现、新的企业成长、新的政策带动等等,这些每年的新东西,我们年鉴编辑应该是捕捉到的。比如,我们《辽源年鉴(2020)》就将工业类目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五大特色分目改为市委书记在工作报中提出的“211555”的行业分目,我们在每年框架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类目、分目、条目进行科学调整,以保证常编常新。不能因为组稿辛苦就不做改变,也不该因为经费保障困难就墨守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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