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的特点是以资料串通古今,以资料反映历史和现状,用资料说话。选用资料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鲜明的观点,这是首要问题。除此之外,还必须坚持服务于现实的观点、求新的观点、突出地方特点和专业特点的观点、具有时代性的观点。如果说指导思想和观点是使用资料的统帅和灵魂,那么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就是实现指导思想、反映观点的根本途径。从思想方法来说,就要站在地方志的高度,着眼于时代的特征,善于谋篇布局,善于资料取舍。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将资料集中起来,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做到熟悉资料,消化资料,驾驭资料。明确这些资料所反映的事件的性质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的联系、制约、影响和历史背景,弄清是非界限,是主流还是支流。
其次、使用资料要注意看形成条目的资料有多少存史、资政、教化的价值,以决定取舍。马国栋先生在《修志资料的鉴别整理与选用》一文中明确指出“……宏观性、综合性、概括性资料,典型性、特色性资料,以及基本数据资料,是反映一个地方、一个行业、一个单位基本情况与主要特色的,因而是修志选用的主体资料。”[3]
第三,使用资料必须遵循“编纂地方志要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翔实资料,力求观点鲜明正确,材料真实可靠,体例完备严谨,篇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深刻,段落层次清楚,审校严格认真,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志书质量。”[4]“地方志所采用的资料,包括史料、人名、地名、年代、数据、引文等,务必考订核实,重要的要注明出处。历史纪年,注明公元;地理古名,注明今地。全书要附有索引。”[5]为此,使用资料绝不能一边搜集资料一边编纂,或者收集多少,就编辑多少。所使用的资料必须是已经严格考证、鉴别并且认证后的资料。
最后,我们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本轮修志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当代人修当代志,可以说是自己修自己的志,记载自己身边曾经发生或正在发生并直接参与的现实状况。这就难以摆脱提供资料部门会受到自身利害的牵扯,提供的资料很可能存在“添枝加叶”和“艺术加工”。为此,我们在使用搜集到的资料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必须使用真实、客观的资料,做到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使真实存史资料不能有半点虚假和“艺术加工”成分。
总之,我们在修志资料搜集的实践中,必须本着对社会、历史和后人负责的工作精神,以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认真践行“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在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广泛地收集资料,认真地鉴别,整理资料,巧妙地运用资料。力求使所使用的资料具有全面、真实准确、取舍得当、运用合理。更好地反映本地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活动全貌,更好地体现事物本质特征和地方行业特色,更好地反映时代主旋律,为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而努力。(www.xing528.com)
[1]在1986年12月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讲话。
[2]梁寒冰:《整理旧方志与编纂新方志刍议》,《中国地方志》,1981年,第5期。
[3]马国栋:《修志资料的鉴别整理与选用》,《巴蜀史志》,2008,第2期。
[4]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一条。
[5]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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