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轮省级志书均有少数民族内容的记述,其中有20部省志设《民族志》分志,有3部省志(广东、辽宁、浙江)设《少数民族志》分志,其他未单设民族分志的与宗教合为一志,如安徽、山西省志设《民族宗教志》,宁夏、上海志设“民族宗教”卷,山东省志设《少数民族·宗教志》。
从全国首轮《民族志》整体情况来看,多数记述相对简单。以首轮《吉林省志·民族志》为例,只是按照本省的几个主要民族分篇设章记述,内容主要是族源、语言、风俗、政治、教育、生活等,对民族事业发展记述不深,民族关系体现不透。从篇目结构来看,缺少“民族工作”篇,无法了解全省民族政策、民族事业发展等整体情况。吉林省首轮市、县志对于少数民族内容记述,有的设了民族章,但只是从民族渊源、民族构成等几个方面简单记述;有的根本没设民族章,只是在风俗章下简单记述民族民俗,记述过简;还有的甚至没记述与民族相关的内容,造成志书内容的缺失。
第二轮《吉林省志》没有单设《民族志》分志,民族与宗教内容合为一部分志——《民族宗教志》,不但字数少于首轮,且民俗部分内容多有重复,缺乏记述深度;从吉林省已出版的市、县志来看,有关民族内容的记述依然显得简略有余,充实不足。吉林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统计,全省共有49个民族,除汉族外,48个少数民族人口为246.36万人。民族特点应该是当地的主要特色之一,如果《民族志》记述不好,甚至缺民族有关内容,是个遗憾。(www.xing528.com)
《民族志》是志书编纂中的一个难点,主要困难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搜集考订资料难。《民族志》不像其他专业志,多数资料可以从文书档案中获得,资料相对整齐,内容充盈。入志的民族多是一地两个以上的民族杂居,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资料都是以行政区划为统计对象,很难找到现成的某一个民族的单独资料。即便是有调查资料,考证起来也比较困难。二是避免重复记述难。二轮志书记述时限较短,一般为15~20年,在这段时间内,具有民族特点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民族传统等多数没有多大变化,到底发生了哪些细微变化,如何避免与上轮志书重复?如果不做深入研究很难理清,记述起来很困难。另一方面,民族事业和当地行政事业往往是同步发展,处理不好也容易造成交叉多、重复频。三是把握记述方向难。编纂人员普遍反映,在二轮志书这么短的时限内,到底应该记些什么,如何避免与首轮志书记述内容的简单重复,资料不具体,感知不明确,方向难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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