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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城市水资源管理机制:英国水管理政策法规C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主要的水资源管理法规如表4.12所示。此外,英国水资源还赋予公民参与水资源管理的权力;如参与有关水资源重大问题的协商,对有关申请书和许可证进行检查;参与地方调查会或公众听证会,提出申诉及获得赔偿等权力。英国环境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中心根据该法确定了水污染优先治理地区及处理办法,并书面通知受污染地区要采取措施治理污染,避免出现大范围污染。

国外城市水资源管理机制:英国水管理政策法规C

英国主要的水资源管理法规如表4.12所示。

表4.12 英国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

注 以上法规主要来自于网站:http://www.bailii.org。(www.xing528.com)

在众多的法律中,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最基本的法律就是1963年制订的《水资源法》,该法律授权地方政府部大臣兼管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水资源,并由该大臣指定组成水资源委员会,并授权该大臣可以用国家政府名义行使职权,其职责是向各河流管理局提出咨询意见,以保护、扩大及重新分配水资源,负责收集并公布有关资料,以及对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水资源供需现状及供需预测进行评价。水资源法规定,河流管理局是区域性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进行辖区内水资源调查及供需预测,对辖区内地下水现状及开采后对其他供水水源的影响提出报告;负责辖区内水源地取水和蓄水的控制;负责颁发相应许可证;并对违法者执行相应的处罚。此外,英国水资源还赋予公民参与水资源管理的权力;如参与有关水资源重大问题的协商,对有关申请书和许可证进行检查;参与地方调查会或公众听证会,提出申诉及获得赔偿等权力。

为减少对地下水的直接或间接污染,1998年英国又制定了《地下水法》。该法律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地下水法规定从1999年开始对未受控制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审查。英国环境部和苏格兰环保局有权禁止或限制从事使用污染物的活动。新地下水法明确了直接和间接排放污染的情况。但没有关于放射性物质排放的规定及水质保护区以外的生活污水排放规定。

英国环境部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中心根据该法确定了水污染优先治理地区及处理办法,并书面通知受污染地区要采取措施治理污染,避免出现大范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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