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英国水资源管理经历了从地方分散管理到流域统一管理的历史演变。目前定型于中央对水资源按流域统一管理与水务私有化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流域管理是英国水资源管理的基本体制,在英国已经实行了多年。防洪、水资源管理、饮用水供应、水净化、渔业管理和保护湿地动植物生态环境都以流域管理为基础。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水务管理体制发生了两次较大的变革,第一次是根据1973年《水法》按流域分区管理,合并、整顿、改组了原来的1000多个大小水务管理机构,成立了10个水务局,每个水务局全面负责本流域与水有关的事务,实施统一管理。水务局不是政府机构,而是法律授权的具有很大自主权、自负盈亏的公用事业单位。第二次大的变革是在80年代中、后期,英国政府大力执行私有化政策,1986年政府宣布通过立法使水务局转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其目的是使水务局不受公共部门的财政限制和政府的干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在1989年《水法》颁布后,水务局便成为国家控股的纯企业性公司,称为水务公司,负责提供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供水及排污服务。
同时,政府为了避免私有化后各水务公司之间的利益之争,于1989年成立了国家河流管理局,接管了水污染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洪等事务,使水务公司的权限有所减弱。后又于1996年国家河流管理局并入国家环境署,其相关职能由环保署行使。(www.xing528.com)
英国通过水服务办公室颁布费率标准,确定水价,通过饮用水监督委员会制定生活水质标准、实施水质监督。私营供水公司在分配到水权与水量的基础上,在政府和社会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在服务范围内实行水务一体化经营和管理。
目前英国的水工业私有化仅限于英格兰和威尔士,而在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其供水管理部门目前仍为国营公共事业机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