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一词不仅可以理解为观看主体对观看对象的直观性视觉过程,更重要的在于它包含着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审美趣味、情感体验、感知心理等多种因素,这需要从审美及哲学领域中去理解。中国传统审美视域,涉及“观看”的美学命题繁多,美学理论、诗词、画论中皆有丰富论述,诸如“观物取象”“澄怀观道”“仰观俯察”等观点,但很难形成一套完整的脉络和体系。美国学者成中英认为,中国传统审美视域中的“观”,来自自然世界存在状态的一种境界。他提出:“对宇宙生命与人的生命的本体作出整体的诠释,又在整体诠释的探索过程中能掌握宇宙与人的真实与真理。”[2] 观看作为视觉审美的必经途径,从中寻找观看主体与观看客体的相互联系。那么,“观看”需要如何诠释呢?
“观看”涉及中国美学史的整个脉络:从文化思想到绘画理论,由实践技法到思想内涵,无不揭示出观看介入的历史化进程。在中国古代,由于受玄学影响,古人常常把“观”引申至修道的方式,通过观看来获得主体认知。人们效法圣人重视“观看”的行为,重视“观”的神圣性。如《世说新语》中,对“目”的频繁使用,如时人目王右军、王平子目太尉等。刘勰在《文心雕龙》言“仰观吐曜,俯察含章”;王羲之《兰亭集序》谈到“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等,不可尽列。可以看出,古人所谓的“观”不仅仅是用眼睛去看,更重要的是一种内心的体悟,也就是说,人们的观看方式与其审美思想是相互联系的。
第一,“观”具有社会实用性和审美性的双重价值。孔子提出“兴、观、群、怨”(孔子《论语·阳货》)的美学命题。其中,他对“观”的认知上升到了审美层面。孔子《论语·阳货》言:“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 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他强调“诗可以观”,从诗歌中可以观察社会风俗以及审美风格。其中郑玄对“观”注解曰:“ 观风俗之盛衰。”[3]这说明孔子重视“观”的认知功能,他认为借由观看,可以洞察人与事的内在世界。可以说,“观”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观看艺术的外在形式,更能体现艺术的内在本质。这种言说对后世的美学理论和绘画作品产生了积极的影响。(www.xing528.com)
第二,“观”最终体现为对理性的把握,归向审美的自觉。从传统审美领域出发,这归因于观看者对“道”的把握。《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第一章)其中“妙”“徼”皆指“玄”,也正是“众妙之门”的道之体用,“观其妙”“观其徼”最终归向“道”的把握。明代高僧德清解《老子》首章:“此章总言道之体用,及入道工夫也”,“此一‘观’字最要紧。”[4]据上述分析可知:一是,“观”的主体不再局限于尊贵者,而是属于一切参道者和悟道者。二是,“观”的对象不再具有神性,而成为遵“道”的审美物象。三是,老子把“观”与“视”区别来看,他认为“视”只是用眼睛去看,而“观”则是深入地体悟“道”,是“入道之要”。根本上说,老子“观”的意义在于“道”,而“道”是存在于天地万物之间的,即“自然”。因此,这就决定了人对事物判断形成不同的价值观,其中主体的价值观应该随物而变,这也顺应了老子提出的“顺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论语》第六十四章)。“观”不带有任何主观色彩,观看主体与“物”在融合中自主性隐退。因此,观看的最高境界在于通过眼睛去建构审美的独特性,在审美过程中生成审美自觉,并且将其推演到绘画的观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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