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民众对枫树有深深的崇敬心理,现在瑶光寨留存有两座祭拜枫树的石碑,分别撰有碑文。较早的石碑立于清光绪五年三月(公元1879年3月),记载了岩神会的成立过程:
迄今合村共享升平,虽叨上天之庇,而要莫非枫木岩神之灵所致也。用是志切酬功捐资约会,祀义不一,以岩神会统之。会期无常,以三月朔定之。[1]
枫树在瑶光民众看来是“神树”,是地脉所在,遇有天灾人祸会提前通过异象显现出来,被视为全村安宁的保障。人们出资成立“会”,祭祀有灵气的枫树、岩石诸物,统称“岩神会”。第二座石碑立于民国三十年(1941年),亦对岩神会的缘由有所交代:
然观音成形,后龙有古树,大小列空,实称至灵,历为吾乡保障。凡乡中遭变乱,均显神威佑,为正者逢凶化吉,为邪者神不相拥助。先人创会于前,吾人既沾其泽,又当此国危寇深,人心离乱,应当继会于后。一系酬神魏德,二可团结我地人心,作相应准备自卫地方。[2]
瑶光的岩神会,是对物的崇拜。从建会之初即约定以三月朔作为聚会的日期。岩神会最开始以信仰组织的形式出现,但后来演变为村寨的自治组织,甚至在战乱年代起到号召民众保卫村寨安全的作用,变为一种地方自治武装。因此,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岩神会既体现了瑶光民众赋予特殊的物以灵气,并加以祭拜的信仰;又反映出其作为民间自治组织的存在,集信仰需求与服务现实社会于一体的特点。
天星村中古树种类比较多,有楠木树、白果树、枫树等,除了马角坳这个新成长起来的寨子,其他每个自然寨都有生长茂盛的古树,并且这些古树大多数与土地相伴而生。村中的古树都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严禁砍伐和售卖,也没有人愿意去砍,更没有人敢砍。
曾经有人看上天星村一组的一棵古树,出高价买这棵树。因树是村民集体所有,包括当任组长在内都无法做主是否出售。无论谁要卖古树,都将被其他村民唾骂。但那个人实在是喜欢这棵古树,便出了个馊主意:既然古树是无主的,只要砍了它运走,就是他的了,与谁都无关。于是他放出花300元请人砍树的消息。一天天过去,仍然没有人给他回话。他想得太简单,古树是集体所有,岂容他一个外人就随意砍了去?古树是有灵性的,不能随意破坏,更别说砍了。村民根本没人敢砍古树,除非是亡命之徒,挣钱不道义之人。村民都知道伤害古树是要遭报应的。(www.xing528.com)
天星村杨家寨村民杨某家住在古白果树旁边,两人合抱才能把这棵白果树抱住,大家都说它的根长延展到了杨家寨大半个寨子。杨某计划修3层楼房,想把家中房子建成全村最高的楼房。但修建第三层楼时,几根白果树枝挡住了修建。于是杨某父子决定把伸过来的白果树枝砍了。正砍树时,父子从楼上摔下,一个摔断了腿,一个摔断了手。虽然有人觉得摔下来与砍古树无关,从高处摔下是常见的事,应该纯属巧合。但杨某的儿子却相信白果树已经“成精”了,就是因为砍了它的树枝他们父子才会摔下来,如果没有砍它,肯定不会从楼上摔下的。大部分村民也认为杨某家建房挖基脚的时候,动了树的根,建到它上面还要砍它的枝,相当于动了它的手和脚,这肯定不行。后来心里畏怯的杨某家请了师傅到白果树下打办,请求白果树原谅。现在杨某家的房子建好了,悔罪后全家人依然住在里面,但是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父子俩都成残疾了。
古树落的枯枝都不能去捡。如果小孩子放学路过那里去捡枯枝,会被大人打手板。枯枝落叶虽然不能用手把它捡走,但是却可以用扫帚把它扫干净,并堆到树脚下或者烧掉。
【注释】
[1]碑文来源于《瑶光村志》。《瑶光村志》是由村内有声望之人于2009~2010年撰写,笔者于2010年11月在瑶光做田野调查时收集所得。
[2]该碑现立于锦屏瑶光村,2002年4月笔者在瑶光做田野调查时见到此碑并留下记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